作者charmer153 (人间风月如尘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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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情报] 公私高中职 拟强制提拨助学金
时间Thu May 3 10:14:21 2007
中国时报 2007.05.03
公私高中职 拟强制提拨助学金
陈洛薇/台北报导
弱势学生就学大利多!台北市研拟强制全市公私立高中职,每学期应提拨千分之五的学
杂费收入作为助学金,扶助无力缴纳学杂费的学生,这项自治条例已获议会一读及法规委
员会审议通过,只要获得大会通过即可实施。
议会法规委员会昨日审查教育局所提的「台北市公私立高级中等学校学生费用收取自治
条例」草案,教育局长吴清基说,北市公立高中职学费约7980至8300元,私校约1万6440
至2万7225元,为公立的2至3倍。
另外,私校只要符合董事会健全、财务透明、全部聘用合格教师、提拨3%经费作为奖助
学金…等条件,还可弹性收费,上限为4万9765元。
国民党议员蒋乃辛质疑,无法进入公立高中就读的学生,粗分为2种,一种是功课不好
但家境好的,另一种则是家里很穷没时间读书的,要求後者去读私校负担高学费,等同以
成绩高低决定享受政府资源的多寡,是惩罚弱势。
公立学校招生名额 僧多粥少
民进党议员周威佑认为,如果北市国中毕业生都可以进入公立学校就读,私校调涨学杂
费影响不大,但目前全市公立高中职容纳量约8至9成,还有许多外县市学子入学,导致北
市国中毕业生无法全部入学公立高中职,实在不公平。
吴清基坦言,北市国中毕业生约8万多人,公立学校的名额却只有7万,建中、北一女的
北市学生仅5成左右,但要增设公立学校,私校也不赞成,的确是两难。
在朝野均有共识前提下,增列学校应自所收取之学费及杂费中,应提供千分之五作为助
学金,扶助无力缴纳学杂费的学生。
法规委员会召集人林晋章说明,依规定可享学杂费减免学生为现役军人子女、低收入户
子女、身心障碍人士子女、特殊境遇妇女子女、原住民、军公教遗族、身心障碍者、各救
济育幼院童,除上述对象外,确属无力缴纳的弱势学生,学校需以助学金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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