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lovi (光荣时刻)
看板Taipei
标题[新闻] 北县升格为准直辖市
时间Sun May 6 12:27:28 2007
北县升格为准直辖市
更新日期:2007/05/05 04:39 记者: 何博文、林庭瑶/台北报导
北、高两市外,台北县昨天在地方制度法第四条、第七条修正案於立法院三读通过後,也
升格为「准直辖市」。根据修正条文,未来县人口只要达二百万以上,未改制成直辖市前
,包括预算规模支用、公务人员员额编制,均可比照直辖市规定办理。
由於北县人口、土地的优势,与北高两市平分统筹分配税款後,北县可分得的统筹款将远
高於北高两市,使得北县名副其实成为「第一大县」。官员估计,台北县的统筹款应可从
九十亿元,增加到五百亿元,但这部分还需与行政院协商。
未来北县府一级主管全部改列政务官,可支领特别费,预算规模从现行七百亿扩大到一千
五百亿元,公务员编制也应从目前四千多人,增加到一万六千多人以上。
台北县准用直辖市後,「身分没变,名称也不会改变」。至於乡镇市长及代表会目前是选
举产生,仍是自治团体,未来是否改制成区,内政部将与地方政府进行协商。
修正案还明定县市改制为直辖市,如不涉及行政区域划分、调整者,经县市政府提请县市
议会通过後,「由内政部转报行政院核定之」。更进一步排除直辖市设置应依法律规定的
限制。
换言之,已成为「准直辖市」的台北县,只要台北县议会通过提案,中央核定後,台北县
就可升格为真正的直辖市;桃园县可望不久便能比照办理。
考量该法案通过的相关配套尚未完全,立院另通过三项重要的附带决议:第一、请行政院
说明「准直辖市条款」通过後的税收分配,是否将影响北、高直辖市及其他十九县市的统
筹分配税款与资源分配。
第二、未来乡、镇、市是否仍为自治团体及独立财政主体,应予厘清。
第三:台北县准用直辖市规定,增加法定员额一万一二四六人,每年增加人事经费约六八
亿九一七万元。因此财政收支与现有员额编制如何合并计算有必要厘清,避免北县财政收
支未受益前,反增加经费支出。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504/4/duij.html
PS标题OP且lag,但内文可以当作补充。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59.85.235
1F:→ ji394xu3:一整个就是为了北桃两县量身订作的新怪机制.... 05/06 13:42
2F:→ ji394xu3:地方制度要推向一个合理健康的道路看样子是遥遥无期... 05/06 1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