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lithchi (チェシレ猫)
看板TamShui
标题[情报] 淡水绕境1999申诉回覆
时间Fri Jun 9 09:15:34 2017
亲爱的市民朋友您好:您於106年5月31日反映新北市政府之陈情案件(案号:话1060531**
*),表示淡水区北新路与大忠街口,5/30因清水祖师遶境时间太晚,且有鸣放鞭炮情形,
要求单位针对庙会活动时间申请加强管理,误造成当地居民困扰一案,已交由本府警察局
淡水分局处理,查处情形说明如下:您所陈指情事,经查系本府文化局列管之无形文化资
产「淡水清水岩清水祖师遶境活动」,其使用道路时间期程、路段范围由活动主办单位(
淡水清水岩)迳向道路主管机关申请许可後,本分局基於维护用路人安全,据以公告许可
时(5月30日时段为16时至31日2时)、路段进行交通管制,将活动所产生交通冲击降至最低
,造成不便之处深感抱歉,下次协调会召开时,本分局将台端意见参采纳入提议,要求相
关单位予以改善,本(106)年度逾时遶境部分,本分局已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予主办
单位开罚。有关鸣放鞭炮一节,由本府消防局回覆如下:亲爱的市民朋友,您好:有关您
所寄电子邮件内容,事涉本府消防局权责部份,说明如下:按新北市爆竹烟火施放管制办
法,规定学校、图书馆、医院、养护中心、捷运、高(台)铁车站及其路权范围、渔港、
码头及其他经该局公告之场所及其基地内不得施放爆竹烟火,擅自施放爆竹烟火者,得依
爆竹烟火管理条例第29条第1项第7款规定,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另本市
不得於每日下午10时至次日上午6时施放一般爆竹烟火之升空类、飞行类,违反者处罚亦
同,先予叙明。消防局於本(106)年5月26日16时许,派员前往您所述淡水区清水岩等附近
宫庙,巡查有无违反爆竹烟火相关规定,并宣导爆竹烟火相关管理规范,鼓励以电子音效
代替实际燃放,以维公共安全,另至辖区里长访视及谘询是否有储放大量爆竹烟火可疑处
所,协助提供本局查处,同时亦於庙会遶境期间派员执行宣导及取缔勤务,遇有违规之情
事,即予以举发,以落实爆竹烟火管理。另消防局於本(106)年5月30日19时53分许,派员
前往淡水区北新路与大忠街口,取缔违规施放爆竹烟火,惟未发现有违规施放爆竹烟火之
情事,并向现场人员宣导爆竹烟火相关管理规范;倘您仍发现有违规施放爆竹烟火之情事
,可直接与本局119联络,俾利派员前往查处,遇有违规之情事,即予以举发。以上简要
答覆希您满意,如尚有任何指教,欢迎随时赐教,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新北市政府
消防局危险物品管理科沈**(02)89519119 分机 673*感谢台端对交通问题之关心,如有任
何宝贵意见敬请随时提供及指正。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淡水分局交通组巡官陈**(02)262243
54 分机 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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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回覆全文,部份为保障个人资料以*字代替。
题外话,申诉时间是5/31的AM1:15,
他回我5/30上午19时去巡过无此事好像哪里怪怪....
手机排版好像不太好阅读,但这回覆全文也没分断....就大家相忍一下,谢谢
※ 编辑: lilithchi (27.242.8.136), 06/09/2017 09:19:45
1F:推 kay00503: 因为你申诉5/30很吵 他当然回5/30有去看过 06/09 10:11
2F:推 tzunghan: 他也回我一模一样的文.... 06/09 11:03
3F:→ tzunghan: 八成一样 06/09 11:04
4F:推 a47135: 跟NPC的回复差不多 06/09 11:30
5F:→ chenpc2002: 你的“上午”有19时?你是土星人吗? 06/09 15:01
6F:→ chenpc2002: 他回答你:申诉的那个时段他们有派人访视哪里怪了? 06/09 15:04
啊!是下午,打错字了...
可能因为我申诉是是电话的1999
当时是讲说现在都半夜1点多了还在放鞭炮
那个现在是31号的凌晨,不知为何话务人员是打30日~
巡到大忠街那的时间应该是晚上9点过後的事了,7点多去巡感觉就呵呵~
另外我当时问的是淡水地区基本上是全区禁止施放烟火,为何他们可以在夜间十点过後制
造过大的声响,按法规是属违法却无人开单,集会於申请时就应该说明十点过後属於不得
申请时段,每年都有的活动,为何十点後可以通过申请,且尚有警力於现场支援而不是制
止。
※ 编辑: lilithchi (27.242.8.136), 06/09/2017 21:03:41
7F:推 nardus: 各种扰民 06/09 21:42
8F:推 loveasy: 活动许可时间是0530 16:00~2:00? 庙方公布是到12:00呐~ 06/10 02:49
9F:→ loveasy: 另外,若真许可到2:00,确实需要检讨合宜性 06/10 02:49
10F:推 chenpc2002: 下次录影检举吧!人、地、时都录下来,谁放罚谁! 06/10 1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