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perteacher (t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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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请益] 科任代理没课
时间Mon Aug 11 08:27:05 2025
名 称
台北市立中等以下各级学校专任教师荣誉出勤制度实施要点
请问这个法规还存在吗?
听说有的学校的专任的确是没课就走了,就是依照这个法?
台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简称教育局)为统一台北市立各级学校(以下简称各级学校)教师之
出勤、出差规定,特订定本要点。
一、各级学校教师,除经实施荣誉出勤或核准出差、请假者外,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校签
到及签退。
二、各级学校除实施荣誉出勤者外,应在固定地点设置签到处,并指定专人负责,其出勤
依下列事项执行:
超过聘约规定时间十分钟始到校者为迟到,超过二十分钟未到校者为 旷职;提前十分钟
前离开学校为早退,提前二十分钟离开学校者为旷职;旷职未满一日者,得以时计。
在同一学年度内迟到或早退五次者,视为旷职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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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FT6034 : 这个法哪一句说没课就可以走? 08/11 08:37
2F:→ m8403051 : 你聘约有写出勤时间? 我的没有 08/11 1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