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utesakai ((〞︶〝) /)
看板Tech_Job
标题Re: [请益] (急)何时是说离职的好时机?>"<
时间Mon Jan 24 00:16:30 2011
※ 引述《gmchoice (期待)》之铭言:
想请问板上的大家
目前是任职中
但已经要换工作了
第一次离职
只知道公司有规定要提前一个月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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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劳基法并没很明确规定劳工於离职前需要几日前告知,
但是很多人会依据以下这条:
第十六条
雇主依第十一条或第十三条但书规定终止劳动契约者,
其预告期间依左列各款之规定:
一、 继续工作三个月以上一年未满者,於十日前预告之。
二、 继续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满者,於二十日前预告之。
三、 继续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预告之。
劳工於接到前项预告後,为另谋工作得於工作时间请假外出。其请假时数,每星期
不得超过二日之工作时间,请假期间之工资照给。
雇主未依第一项规定期间预告而终止契约者,应给付预告期间之工资。
很多人的观念是根据劳基法第十五条所示:
第十五条 特定性定期契约期限逾三年者,於届满三年後,劳工得终止契约。
但应於三十日前预告雇主。
不定期契约,劳工终止契约时,应
准用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期间预告雇主。
因为有个『准』字,所以可以解释的地方很大。
故你应该是先考虑你做了几年,然後再决定提出离职日期。
依公司规定只是让双方好看,让资方有时间找人,也就是人情方面。
本来是想领完年终就想say goodbye
但是我们公司发年终的时间是在过年前一天
所以今年应该就是在2/1(二)
想请问
1.如果在2/1确定户头进帐後,跟主管说要离职
这样好吗?毕竟还要待一个月>"<
还是要等过完年假上班第一天在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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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可以,你高兴就好,只要自己有新工作,可以顺利衔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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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2/1提的话 年假算一个月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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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离职前,年假都会算,如果你已经
满一年,年假七天公司
不可扣除!
如果未休的话,公司须以金钱补偿。(如果我没有误解你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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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果真的没有待满一个月就走 这样公司会怎麽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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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先看你是否有待满一年?
回到上面,因为第十五条有一个准字,所以解释的空间很大。
不过很少有公司会这样提出损害赔偿,因为成本不对衬,而且告赢
机率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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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各位的帮忙~先谢谢帮忙回答的版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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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67.193.227
1F:→ ccuwck:基本上 预告期劳方不遵守 是没有罚则的 01/23 23:19
2F:→ DecadentX: 规定不一定要遵守阿 你有没有读过法律 没处罚又不会痛 01/23 23:21
3F:→ leiyan:如果有契约呢 01/23 23:26
4F:推 dakkk:可以要求预告期的工资吧 01/23 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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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告期工资不是这样用的。
主动离职
不可要求预告期工资,而是你上多少天班就给付多少薪水到离职当天。
根据第十六条:
资方依第十一条或第十三条但书:
第十一条 非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不得预告劳工终止劳动契约:
一、 歇业或转让时。
二、 亏损或业务紧缩时。
三、 不可抗力暂停工作在一个月以上时。
四、 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劳工之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供安置时。
五、 劳工对於所担任之工作确不能胜任时。
第十三条 劳工在第五十条规定之停止工作期间或第五十九条规定之医疗期间,
雇主不得终止契约。但雇主因天灾、事变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事业不能
继续,经报主管机关核定者,不在此限。
在
资方主动通知劳方终止劳动契约後,才会有下述的情形供劳方使用:
劳工於接到前项预告後,为另谋工作得於工作时间请假外出。其请假时数,
每星期不得超过二日之工作时间,请假期间之工资照给。
雇主未依第一项规定期间预告而终止契约者,应给付预告期间之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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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6.125.163
5F:推 DecadentX:这才是专业的 01/24 00:22
6F:推 storyn05816:楼主BG版版主 01/24 00:36
7F:推 white100:大推~有空顺便教育一下什麽是特休... 01/24 01:02
8F:推 lovetyrano:推 01/24 13:01
9F:推 wowowo60:推一下这篇 专业文 01/24 14:49
10F:推 ieman:专业!但是可以问一下,劳方提出後的请假外出雇主仍须给付 01/24 14:52
11F:→ ieman:请另谋工作仍须给付薪水,这可以说明吗~ 01/24 14:54
12F:推 j00000:简单说应该就是你在预告期内每星期可以请两天找工作有薪假 01/24 15:29
13F:→ tank0824:那应该是被资遣才有吧!如果是主动离职也有谋职假吗?? 01/24 16:02
14F:推 j00000:要是11及13条规定才有~主动的没有。 01/24 17:07
15F:推 choualan:专业 邦推 01/24 20:24
※ 编辑: cutesakai 来自: 220.136.123.142 (02/16 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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