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uppy850 (三劈粑)
看板Tech_Job
标题[请益] 离职
时间Thu Sep 18 19:38:27 2014
最近没钱玩赌盘,刚好朋友有困难,因此两肋插刀赚点P币...
以下为第一人称叙述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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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最近兴起离开的念头,於是跟主管提起讨论过,
之後就以MAIL寄信给主管及我外部的信箱提离职
於是便向人资领取离职申请书,开始跑流程
但申请书上有一事项注明,若有未结清的金额,公司可以先预扣
但查了相关法规,这项似乎与法规 抵触?
便心有存疑,因此空着该处不打算签名
但也因为这样,公司便说依照公司规定,无法跑流程,申请书就一直卡在我手上
主管及HR也一直说因此无法给劳保转出单及离职证明,对我以後造成扣分的影响
叫我不要理外面法规,公司规定是公司规定,因此离职要以公司规定为主...
想请问各位有经验的前辈,我接下来该如何应对
1. 我於9/15日寄信提离职,依相关法规是规定10天(目前年资10个月)
没算错应该是9/25日起生效!? 那是否我25日後便可以不去公司上班了!?
主管说他就是不签核,到时候算我旷职。
2. 之前公司有派我参加外训课程,也提过说若未待满一年,需自行负担费用
我也同意,因此我离职便跟公司说明,这比较属於偏民法的感觉!?
若我不签可预扣的同意表单,可否请公司列出明细,我可以缴回该费用给公司
但公司一直并没有说明得很清楚,一直互相踢皮球,一下说要自己负担,
一下又说不用负担...
当然小弟我有打电话去劳工局询问过,得到的结果跟我上网查相关法规的结论一样
但怕仍有一些不清楚或是没做好的地方,因此想请问有经验的前辈
我这样做是否正确,能否站得住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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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Tech_Job/M.1411040310.A.1A1.html
1F:推 bluefish520: 十天的好像适用於吵人饭碗而已? 09/18 19:42
2F:推 batista1980: 附上法规,寄给主管及上一级主管,人资及人资主管, 09/18 20:35
3F:→ batista1980: 宣告并要求依法行事,并要求公司限期书面回应否则视 09/18 20:35
4F:→ batista1980: 同合意 09/18 20:35
5F:推 dnzteeqrq: 1、十天就可以闪人了,公司流程是他家的事=.= 09/18 22:25
6F:→ dnzteeqrq: 你要留证据,你是9/15提的 09/18 22:27
7F:→ dnzteeqrq: 2、这个看以前人的文章,好像你也要付一些责任 不清楚 09/18 22:27
谢谢大家回答,我有搜寻板上的文章
当初提离职有口头告知主管并用公司信箱mail到主管信箱及我个人信箱
另外其他费用我觉得依当初规定,该给的不能不给公司
但是公司一直说公司一直以来都这样,没人反应过不妥...
很不希望闹僵,但是主管及hr的态度又很坚决,怕最後没办法才会申请调解
8F:→ PoorLoser: 未结清的金额是啥? 不懂 09/18 23:32
可能是公司花钱培训,但没待超过一定时间,公司会主张要你支付该费用
或是可能员工先预支下个月的薪资,所以须从下个月的薪资预扣
询问过第一点是双方约定,所以要看当初的培训合约,第二就是法律问题,
目前没有这方面的问题
9F:推 michael0728n: 你宣告了时间到就可以走 流程是公司的事 不算旷 09/19 00:45
10F:→ michael0728n: 可是你不签没好多少 09/19 00:45
11F:→ michael0728n: 不签: 时间到自己走 公司说你旷职扣着钱 你要找 09/19 00:46
12F:→ michael0728n: 政府协调或打官司拿回钱 09/19 00:46
13F:→ michael0728n: 签: 公司先扣着一些 你要找政府协调或打官司拿回 09/19 00:47
14F:→ michael0728n: 钱 如果你觉得先扣着的款项不合理的话 09/19 00:47
※ 编辑: puppy850 (111.243.143.163), 09/19/2014 19:1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