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1823akimo (诗手)
看板Tech_Job
标题Re: [请益] 离职
时间Fri Sep 19 08:03:01 2014
※ 引述《puppy850 (三劈粑)》之铭言:
: 最近没钱玩赌盘,刚好朋友有困难,因此两肋插刀赚点P币...
: 以下为第一人称叙述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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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弟最近兴起离开的念头,於是跟主管提起讨论过,
: 之後就以MAIL寄信给主管及我外部的信箱提离职
: 於是便向人资领取离职申请书,开始跑流程
: 但申请书上有一事项注明,若有未结清的金额,公司可以先预扣
: 但查了相关法规,这项似乎与法规 抵触?
: 便心有存疑,因此空着该处不打算签名
: 但也因为这样,公司便说依照公司规定,无法跑流程,申请书就一直卡在我手上
: 主管及HR也一直说因此无法给劳保转出单及离职证明,对我以後造成扣分的影响
: 叫我不要理外面法规,公司规定是公司规定,因此离职要以公司规定为主...
: 想请问各位有经验的前辈,我接下来该如何应对
: 1. 我於9/15日寄信提离职,依相关法规是规定10天(目前年资10个月)
: 没算错应该是9/25日起生效!? 那是否我25日後便可以不去公司上班了!?
: 主管说他就是不签核,到时候算我旷职。
: 2. 之前公司有派我参加外训课程,也提过说若未待满一年,需自行负担费用
: 我也同意,因此我离职便跟公司说明,这比较属於偏民法的感觉!?
: 若我不签可预扣的同意表单,可否请公司列出明细,我可以缴回该费用给公司
: 但公司一直并没有说明得很清楚,一直互相踢皮球,一下说要自己负担,
: 一下又说不用负担...
: 当然小弟我有打电话去劳工局询问过,得到的结果跟我上网查相关法规的结论一样
: 但怕仍有一些不清楚或是没做好的地方,因此想请问有经验的前辈
: 我这样做是否正确,能否站得住脚?
如果
公司有花钱让你去受训
而你当初有签说要留多久
这样的话
时间未到
公司的确可以像你要回
但不是扣薪水
这是有案例的
但也没办法全部要回
假设公司给你去受训要签半年
你三个月就走
那你就是赔偿一半的受训费用
按照比例赔偿
但是仍然不能以薪水扣
所以
资方能要你赔偿的
只有受训费用
其余都是屁
时间到有通知证据就闪人
他们顶多算你三天旷职
因为三天旷职视同离职
不管离职程序有没有完成
这是我在劳委会看到的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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