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zlbf (上邪!我欲与君相知)
看板Tech_Job
标题Re: [请益] 离职须负担赔款费用
时间Fri Oct 31 23:46:19 2014
※ 引述《jamselee (jamselee)》之铭言:
: 劳工局谘询电话回覆:
: 公司付钱给你做教育训练是事实
: 关於裁罚时间点,没有详细的法条可以罚
: 公司付钱让你提升能力,明确告诉你半年内不得离职
: 你却於半年内离职,赔偿是很合理的
: 如果公司有跟你签竞业条款,你两年内甚至不能找同性质的工作
: (这句感觉是威胁我)
: 我告知没有签这东西,
: 你如果执意申诉那就去申诉,
: 我这里是谘商电话,我给你的回覆就是如此
: 你要申诉就是你的事情
: =====================================
: 这就是政府劳工局的态度,很写实
: 根本没有想要替人民找解决办法的态度!
我也有同样的问题,(公司出钱让我弟学机台)
不过劳工局给我的答覆如下
应以结训日期为主,
该合约的精神是保障公司可以在您学得技能後半年替公司服务
公司得主张您依照契约全额赔付
(最後是旧公司老板直接阿杀力说感谢我弟3年多的付出 所以免付)
我是觉得回答你问题的人太两光了
回答我的这位王先生就很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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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23.110.70.251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Tech_Job/M.1414770382.A.12F.html
1F:推 arhuro: 我以前有研究受训赔偿的事情 如果劳资协调或法院 11/01 01:30
2F:→ arhuro: 应该会依半年内上班日期比例赔偿 这是最合理的 11/01 01:30
3F:推 jamselee: 按比例我有提给公司过 ,但他们不采用 11/01 07:48
4F:→ Iamidiots: 有些训练有证照可拿,那些没凭没证又要收钱的就别白费 11/02 08:06
5F:→ Iamidiots: 力气 11/02 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