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yKiss (白亲)
看板TigerBlue
标题[创作] 神的恶作剧
时间Tue Feb 14 06:23:37 2012
距今七年前,
当时还是高二生的我曾经有一桩很奇妙的遭遇,
那件事十分不可思议,
却又像刻印在脑海般历历在目,
甚至到了隔天我就开始怀疑,
自己是不是错把梦境当成了现实,
也因为这样,
这些事情我从来没有向别人提过。
故事得从那年暑假某个下午开始说起:
高二的男孩对於运动一般是挺有兴趣的,
当然我也不例外。
尤其每年暑假我所就读的高中都会举办排球比赛,
这个比赛被称之为「榕园杯」,
虽然只是个小型的赛事,
但对於那时的我们来说自然是年度盛事了。
当时的我每天都会到学校打球,
从日出打到日落,
从晴天打到台风天,再从台风天打到晴天,
如今想来真是个青春与汗水交织的年代。
好,废话不多说,
让我们把镜头拉到事情开始的那天,
我依然记得那是个阴郁闷热的天气,
空气中弥漫着令人呼吸窒碍的湿气。
那天我还是一如往常的大清早就到学校打球,
由於太早到,球场还没有其他人,
於是我就开始对着墙扣球,当作暖身。
随着球击中墙那董兹董兹,呃,
是蹦蹦蹦的声音,
我将注意力完全集中在球上,
并没有发现背後有个老人家朝我走来。
由於天气太过湿热,
稍微的暖身已经让我满身大汗,
抓起毛巾擦汗的同时,我才发现了老人,
他有着很可爱的浓密白胡子,
如果要我以外表来猜测他的职业的话,
大概是艺术家或是圣诞老人之类的。
而这位疑似圣诞老艺术家的先生,
正坐在球场边的台阶上专注地看着我。
他的行径看来有些怪异,
但我想他或许是住在附近的人,
趁假日早晨来校园散散步而已,因此也没多做他想,
继续练我的球。
忽然,球儿因为一个不规则的弹跳而偏离了轨道,
滚阿滚的,朝着老人的方向滚了过去,
老人起身,替我捡起了球,
我於是大声地向老人喊了声谢谢,
没想到老人捡起球来,却没将球给掷回来,
反而是抓着球又坐了下来,眼神像老鹰般直视着我,
脸上的表情像是在微笑,但却笑到我心里发寒。
「干他妈的这老头在干嘛?」我心想,
但我还是尽量撑起了笑容,朝老人走了过去。
「谢谢你!」我边说边伸出手来,暗示他把球还给我。
「不客气。」他说,但却纹风不动。
「嗯,那个......球。」我尴尬地指了指球。
「年轻人,我来跟你玩个游戏,你赢了我再还给你。」
「啊?可以不要吗?」我尽可能的做出最不愿意的表情。
「可以阿,那谢谢你的球罗。」老人笑了笑。
「欸,等等,你这算侵占吧!」
「是阿。」
我真的是打从娘胎出来以来没见过这种人,
於是这时我也顾不得甚麽敬老尊贤了,
伸手就要抢老人手上的球。
没想到说时迟那时快,
老人瞬间一个胯下运球闪掉了我的攻势,
奇异的身法,速度之快不是我在唬烂,
绝对是比林书豪再快上个两百多倍,
接下来老人一个转身,
其姿势之流畅、速度之敏捷,
他妈的要不是他很老,我一定怀疑他是刘谦,
在那瞬间我彷佛看到了六七十个老人的残影,
转眼老人已经站在我的身後,
还用球敲了我的後脑一下。
「干!...干嘛啦!」我脸红心跳...不,
是脸红脖子粗地转身大骂。
「蠢小子,你只能乖乖跟我配合,」老人笑了笑,
「凭你是绝对没办法硬抢回去的。」
号称北门高中首席咸猪手的我,
其出手之快、狠、准绝对是不下吕布的等级,
如今竟然被个死老头给讪笑,
这绝对是莫大的污辱。
於是我打量了一下四周,
很好,现在刚好都没有人在,
我就趁现在用武力把球给抢回来,
这死老头要怨就怨他自己惹毛了我吧!
心念已定,我左手捏个剑指,
右手以掌代剑直刺向老人腹部,
这一着绝对是穷我毕生之所学,
便是不能置对方於死地,至少也能断筋摧骨。
没想到老人速度可谓绝伦,
右足轻点,不退反进,
侧身闪过了我这足以劈金断玉的一击,
顿时我的正面要害门户洞开,
老人一手揽球,另一手掐指轻弹,
在我鼻头上重重弹了一下,
比挤粉刺痛上十倍有余。
「阿阿阿!!干!!」
强大的痛觉让我忍不住大叫。
「省省力气吧,孩子,」老人又露出招牌笑脸,
「你要打赢我,除非你老爸变成兔子。」
「妈的,你这死老头!」我不知道该笑还是该气。
不过他说的也没错,
硬上我似乎不是他的对手,
看来要拿回这颗与我生死与共的排球,
只能配合这老王八演出了。
「算了,你到底要我干嘛?」
「我要你陪我玩一个寻宝游戏。」
天阿,有没有搞错?
寻宝?
我真是恨不得把这老混蛋抓起来痛打一顿。
「欸,你可别在肚子里骂我阿。」老人说。
「没......没有阿!」
「是吗?那言归正传罗。」
「有屁快放!」
「这个游戏呢,没有甚麽规则可言,」老头就地坐了下来,
「你得根据我的提示,找到三样东西。」
「事不宜迟,马上开始吧。」我故意用非常不耐烦的语气。
「你有活力一点吧,年轻人。」老头边说边伸出了一根手指,
「这可是个有奖励的游戏喔,除了球以外。」
「谁管你阿,快点开始吧。」我顺便打了个呵欠。
「好,第一个任务提示是「狐狸」。」老人郑重的看着我。
「就这样?」我问。
「就这样,开始找阿。」老人一副看到白痴的表情。
干,这不知道算啥鸟任务,
就两个字是要怎麽寻宝?
难不成要到森林里抓只狐狸来吗?
这老家伙绝对是在耍我,
我一定要痛扁他一顿,如果我打得赢的话。
可惜我没办法。
也许你会问我,那颗球有这麽重要吗?
撇开听起来很洒狗血的感情论以外,
你要知道,高中生的每一块钱都是很珍贵的,
那可是个必须在50元便当跟45元意面中抉择的年代,
每每克制不住吃便当的冲动时我都边吃边流泪。
所以我说什麽也要扞卫我的球,
因为它是我花了六个便当外加一罐饮料的钱买的。
「小夥子,还愣在这干嘛?时间有限啊!」老头戳了戳我。
「干,我就喜欢慢慢来,你不爽......,等等,」
我觉得不太对,
「时间有限?」
「两个月找到狐狸。」老头笑了笑。
「两个月?开甚麽玩笑,白痴才跟你玩两个月!」
「哦,那让你紧凑些,两个月完成这三个任务。」
「神经病!球送给你啦!我不要了!」我转身便要离开。
「今天我能抢你的球,明天能抢什麽呢?」
老头的声音慢条斯理地从身後飘来。
这简直是在威胁我,
可耻的是我的确被威胁了。
找狐狸?
我真想一拳打死眼前这只老狐狸!
那天晚上回家後我就开始上网google狐狸,
包括狐狸犬与白鼻心之类的相关动物也查了一下,
但大海捞针,实在是不知从何下手。
老头在与我分别时只说了两句饶富深意的话,
第一句是:「你惦记着它,它就会找上门。」
第二句是:「第一个念头通常都是对的。」
我想这大概是叫我躺在家里等狐狸的意思,
但这种事情哪有可能,
别说两个月了,我想要两天以内就把事情解决掉!
那晚睡觉的时候我满脑子都是狐狸,
想着想着就乱七八糟地进入了梦乡。
隔天一早,我特别起了个大早,
打算去附近的宠物店找找狐狸犬之类的生物,
但好死不死脚踏车竟然在这个时候爆胎了,
於是我只好非常克难地换上运动衣裤,
开始步行前往宠物店。
我选了一条平时骑车不会选的路径,
这条路骑车并不方便,但步行的话却较近一些。
走着走着,忽然前方的巷口窜出了浓密的黑烟,
看起来像是转角那排小公寓失火了,
随即有许多住户连滚带爬地跑到外边来,
情况看起来不太妙。
我赶紧拿起手机准备通报消防队,
没想到手机却在这时候怎麽样也收不到讯号,
我赶紧冲上去人群中,提醒惊慌失措的大家帮忙通报,
但大家的手机却也一样完全没有收讯,
我只能跟着大家傻傻地看着大火逐渐吞没整排房子,
看着火苗一直延烧,就好像一只......
等等,干!就好像一只红色狐狸的形状一样!
这时候我顾不得这奇怪的巧合从何而来,
也忘记了火焰的危险,
朝着火灾现场跑了过去。
我并不知道我可以做些甚麽,
但我想起了老头说的,
第一个念头通常都是对的,
我莫名其妙想要跑上前去,那应该就是对的吧?
当我跑到足以被火狐狸烫伤的距离时,
就像电影里常演的救难片一般,
从即将倒塌的大门中可以看到有人被困在里面,
是个大概与我年纪相仿的女孩子,
两块崩落的水泥正巧压在了她的左腿与右手上。
这时候我真正感觉到了害怕,
我害怕女孩在我面前死亡,
我害怕一切是因为我无聊的寻宝游戏而起,
我害怕我没有故事中的主人翁那种勇气,
我害怕我进去救人会出不来。
这时候房屋因为火狐狸的肆虐而又重重地崩塌了一次,
能够看到女孩的缝隙也越来越小,
眼看着她即将离开我的视线--甚至是离开人世,
我终於按捺不住,往前冲了过去,
火焰烧得我的脸好痛,手好痛,
但真正让我退缩的是别的事情。
我的感情想起了我的家人与朋友,
我的理智衡量了这个情况下冲进去必死无疑,
我的经验告诉我,
如果我死在这里,也许我会是英雄,
但英雄改变不了我跟女孩的死,
也改变不了英雄的家人将落下的眼泪。
所以我停下来了。
然而就在我停下来那瞬间,
忽然有个男人从火场里面冒出身影,
用强而有力的双手推开了女孩身上的水泥,
接着飞奔出火场,
就在接下来惊天动地崩坏的前一秒钟。
大崩坏似乎带来了强大的冲击力,
对於离火场太过接近的我而言,
那样的冲击力足够把我给冲飞了,
幸好,在我失去意识的前一刻,
我确定我看到了一个男人抱着一个女人,
从我身旁呼啸而过。
我再度醒来是在两天後的清晨,
我躺在自己家的床上,
身上依旧是火灾发生当天的穿着。
「喂!老妈?」
我试着大喊了几声,但没有回应。
走到客厅,客厅的桌上丢着一张便条纸,
上面老妈的字迹写着跟老爸出门去玩,
後天才回来之类的话。
儿子被炸飞竟然还出去玩,
我又好气又好笑,幸好我不觉得有甚麽後遗症。
这时候门铃响了,
我赶紧套上一件看起来乾净些的上衣,
跑到玄关去开门。
打开门,来的竟然是那天火场里的女孩,
她看起来比我还好得多,
绑个包包头,看起来十分神清气爽,
穿得像是要去运动般简洁,
脸上带着很迷人的灿烂微笑,
当然这种笑容得是正妹来用才有威力,
按照这道理来说,
这家伙的威力大概是魔人普乌那种等级的。
「欸,你是那个......」我还在想怎麽措辞。
火灾女孩?火女?狐狸女?差点烧死的女孩?
好像怎麽称呼都不太对。
「对阿,你还好吗?」女孩笑笑,看穿了我的尴尬。
「很好,一点事儿都没有!」我拍拍胸脯。
在可爱的异性面前逞强是男孩的DNA规定的。
「那,介意请我进去坐坐吗?」
女孩边说边弯腰拍了拍小腿,
我猜那是暗示腿很酸的意思。
「当然可以,欢迎欢迎。」我连忙把门推到全开。
看到这边也许有人会说:
「干他妈的又在唬烂?哪有这麽多正妹啊!」
我只能告诉你,
这种时候出现正妹是很合情合理的,
原因有三:
一、我喜欢正妹
二、正妹很正
三、故事是我在写
所以请不要质疑这件事情,
有个正妹角色是很重要的,
就像灌篮高手有晴子、
七龙珠有布马、
海贼王有娜美、
乌龙派出所有丽子一样,
正妹总是不可或缺的一部份。
却说那时,
女孩走了进来,我便招呼她在客厅的沙发坐下。
为了避免尴尬,於是我打开了电视,
把频道转到台湾最强大的综艺节目-新闻台,
企图让气氛在新闻播报声中冲淡一些。
但说也奇怪,从女孩进来之後,
该死的新闻台竟然连续播报了四则强奸案的新闻,
这让原本尴尬的气氛更形僵化,
两人也从原本有一句没一句的交谈逐渐安静下来。
「......」
「欸,那个,可以倒杯水给我吗?」
依然是女孩先打破尴尬。
「噢噢,当然,我去倒!」
我一边起身一边嘀咕着,
有女孩到我家当然很好,
但这种尴尬实在是令人吃不消。
女孩喝水应该算是有事做,
有事做应该就比较不会觉得尴尬吧?
我边挖了挖鼻屎边这样盘算着,
於是我倒了一杯非常大杯的开水走回客厅。
正当我回到客厅准备递水给女孩时,
忽然不小心踢到了像是女孩的脚之类的物事,
随即一个手滑,把整杯开水给泼到了女孩身上。
「阿阿阿,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我有点慌了。
「没......没关系啦。」女孩似乎也慌了。
这时候我一边找着卫生纸,
一边打量着女孩衣服湿掉的程度严不严重,
没想到这一眼望去就让我眼睛无法移开了。
女孩穿的是白色上衣,
沾到水分之後自然变成了透明的颜色,
加上我实在把水倒得太大杯,
女孩的衣服可以说几乎整件都湿透了。
女孩似乎发现了我这一秒间的眼神停留,
但她却没有非常积极地去遮住隐约可见的身体曲线,
反而是有意无意地稍微移开了遮挡的双手。
「你......你在看吗?」女孩用非常细小的声音说道。
「不.....不,我只是想看一下大概需要拿多少卫生纸给你!」
「不好看吗?」女孩又问,这次声音大了一些。
「不......不会啊......。」
「那就是好看罗?」女孩边问边把身体往我这边靠近。
「好看好看,但要赶快擦乾才不会感冒喔!」我急忙说。
「那,你帮我擦好吗?」
我猜全世界有120%的男人这时候会马上出手,
当然我绝对不是那120%,
以外的人。
就当我要伸出手的当下,
我忽然看见食指上黏了一小坨鼻屎,
是方才倒水时偷挖鼻孔没弄乾净的,
忘记的请往上爬文。
於是我顺手先把手指往自己的牛仔裤上一涂,
而这个动作正好中止了我原本伸出的咸猪手。
这时候女孩忽然猛地站了起来,
杂七杂八大叫了几声我听不懂的话,
随即就朝门外跑了出去,
留下愣在原地的我。
一切是发生地那麽突然,
在我花了点时间理解发生了甚麽事之後,
我拿起藤条,非常使劲地抽了自己右手好几下。
我恨鼻屎,我恨我的手。
「欸欸欸,你在干嘛?」忽然玄关传来了声音。
我抬头一看,正是那个混蛋老头。
「干,你还敢来,你他妈狐狸差点炸死我!」
「你不是好好的吗?活着就是福气嘛。」
「少废话,那颗球我不要了,求你放过我可以了吧!」
「欸,先别急,我这次是要告诉你一个好消息耶。」
「三小啦?」我压根儿不相信有啥好消息。
「就是阿,你已经通过三个任务其中两个罗!」
「两个?不是只找到狐狸吗?而且我啥都没做」我摸摸脑袋。
「就是因为你勇於选择什麽都不做,那是真正的勇气,」
老人滔滔不绝的说,
「无谓伤亡的勇气称不上勇气,那只能算是笨。」
「好吧,就算这样,那也才一个而已阿!」我摇摇头。
「第二个东西是『纯真』,你也找到了。」老人说。
「啊?纯真?这两个字我连写都不会写啦!」
「会不会写不重要,重要的是,」老人清清喉咙,
「你刚刚没对女孩伸出魔手,值得赞赏!」
干,有没有搞错?
这样也行?
「可是,我不管一个还两个,我不玩了啦!」我大吼。
「哦,话别说太早,你仔细想想,」老人挑了挑眉,
「你以为这些可能是巧合吗?」
我这才想到,
火的狐狸这种超自然的景象怎麽可能出现,
还是在我接到找寻「狐狸」的指令之後马上出现,
这太不可思议了。
更何况,今天还有正妹送上门来,
这对阿宅来说,
比他妈的火狐狸更不可能阿!
这老头绝对不是普通人,我确定。
「好吧,你到底是甚麽东西?」我问道。
「用你的常识去推论,我应该是甚麽?」
我想了想,这家伙最大的可能大概是神了。
「神吗?」我试探性的问。
老人不置可否,只是自顾自地在沙发上坐了下来。
「你还记得我说,除了球以外还有奖励吧?」
老人看着电视新闻,一边问道。
「记得阿。」
「你认为我可以给你的东西会烂到哪去吗?」
对阿!这家伙如果是神,
那铁定是可以给我超乎寻常的奖励,
说不定是可以中乐透或是长生不老之类的!
我衡量了一下至今发生的事情,
「狐狸」虽然危险,但实际上对我也没造成太多伤害,
「纯真」虽然是歪打正着,但根本轻松到不行就解决了。
只要再通过一个任务,我就可以获得神给予的奖励,
这何尝不值得赌一把呢?
「好吧,那第三个任务是什麽?」我心一横,打算赌这一把。
「好,那给我仔细听好罗,」老头神秘兮兮,
「第三个任务的提示是:『华人』。」
华人?
这个提示比狐狸更莫名其妙,
狐狸至少罕见,当发现时很容易就可以联想到,
但华人的数量少说也有十几亿耶!
「事到如今,要玩不玩随便你罗。」
抛下这句话,老头便步履蹒跚地踏出了玄关。
看来这老家伙也知道我的想法,
剩下一个任务,已经很难抗拒诱惑了。
不过我记得老人给我两个月,
如今我只用了三天时间,
也就是说我还有非常充裕的时间,
加上根本没有头绪可言,
於是我打算暂时不去想这件事情,
直到发现了与提示有关的线索再说。
於是我回到了原本的日子,
每天打打球、上上学校辅导课、玩玩社团;
在国中同学的牵线下,
还参与了当时由某出版社举办的网路文学小说大赏,
开始过着有空就写写稿子的生活,
这件事情许多跟我较熟识的朋友也都知道的,
当然也包括了我後来因为一些因素没有完成整个故事这件事,
不过这是後话了,略过不提。
值得一提的是,
当时的我很喜欢高一同班过的某位女同学,
原本打算将她当成素材写进稿子中作为纪念,
但又怕太明显导致尴尬,
於是我用了班上另一位女生的名字为主角,
而采用了我当时暗恋的那位女生自己的建议,
用她的名字替故事中某位温柔婉约女护士命名。
干,很浪漫对吧?
其实一点也不,
当时那女生已经有了男朋友,
所以这只是玩心酸的而已。
好像扯远了。
总之就在那段时间,
我差不多已经完全忘记老头的事情,
甚至有时我还会觉得那是场梦,
因为那排烧毁的公寓在老头离开我家的隔天,
就完好如初地矗立在那里,
而且那里边的住户也完全没听说过有火灾这档事。
大概是梦吧,偶尔想起时我总这样对自己说。
日子过去约两个月--当然当时我并没有察觉到这个期限,
到了网路文学大赏的第二次截稿评比,
在评比前我为了拉高点阅率以竞争人气奖,
异想天开地在MSN及即时通上用状态为自己宣传,
当时的slogan大概是这样的:
「快来支持可爱的小白亲,华人界创作新星即将点亮灿烂苍穹」
结果用了这个状态之後,
不少人丢讯息过来吐槽我,
但点阅率的确也直线攀升。
就在两个月即将届满的前一天,
也正好是我稿子第二次截稿的前一天,
那天下午我匆匆忙忙骑着车准备从学校回家,
因为第二次截稿的规定字数还差了一些,
必须马上回家赶稿才行。
由於明天就是截稿日,今晚势必是得熬夜了,
在回家之前我打算先到附近超商买杯咖啡,
於是走了原本回家不会经过的路,
是的,一切就像是火狐狸时的巧合般发生了,
但当时我自然也没有察觉到。
那时我经过了附近的公车站,
恰好遇见认识的学妹正在等车,
於是我停下来稍微打了个招呼。
这个学妹相当高大,比我还高,
她的旁边还有另外两个学妹,
倒是都瘦瘦小小的。
「嗨,学长,你要回家罗?」高个子学妹问。
「对阿,刚打完球,有点事情要回家搞定。」
「欸,学长你这有饮料喔,好好喔,我的咧!」学妹开玩笑。
「哈哈,大概只能给你吸管而已喔。」我说。
「我开玩笑的啦,可是可以麻烦学长帮我们买饮料吗?」
「阿?是可以啦,要喝什麽?」
接下来三个女孩在那边讨论了半天,
然後七嘴八舌地开始准备向我点餐。
「欸欸,这样太麻烦了,我载一个过去买,」我想了想,
「就你吧,你看起来比较瘦喔。」
我指了指其中一位矮个子女孩。
女孩上了我的脚踏车,
我一面骑一面半开玩笑的取笑女孩「比看起来重」,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
然後买好饮料,准备回到车站。
就在即将抵达车站的前一个路口,
忽然间我看见那个死老头的身影,
就是那异常好认的圣诞老公公外型,
正在街边卖鸡蛋糕的摊贩前笑着看我。
当下我心头猛震了一下,
原来一切都不是梦,
这一震甚至不小心把女孩手上的饮料给弄破了一杯,
可见其力道之大。
於是我加紧速度把女孩送回车站,
并拿走了破掉的那杯饮料,
接着我就冲向看见老头的地方,
老头还在那里,手上还抓着一袋刚出炉的鸡蛋糕。
「欸,干,原来你真的存在!」我大喊。
「买点鸡蛋糕阿,这阿婆有可怜的身世耶。」
老头指了指卖鸡蛋糕的阿婆老板。
「少罗嗦,所以华人到底是三小意思啦!」
「唷唷唷,你都自称华人界创作新星了还问我。」
「......」
「好啦!完成三个了,该跟你道别罗。」
「阿?我完成啥了?自称华人新星吗?」
「这说来话长,我只能告诉你,」老头拍拍我的肩膀,
「你的稿子会赶不完,但你牺牲了华人新星这个称号,
只是因为热心载别人去买饮料,这是无私的表现。」
「......」我想不出半句话可以回应。
「那再见罗。」老头从鸡蛋糕老板的休息椅上拿出排球,
像是在颁奖般,煞有其事地交到我手上。
「干你娘,你别想蒙混过关,阿额外奖品咧?」
「哈哈哈哈?」
老人的矫健身手重现江湖,笑声未落人已消失在人群之中。
哈哈哈哈?
笑已经够机掰了,後面用问号更是机掰。
我随手把排球夹在後座,
用最快速度冲回家,开始赶稿。
那天晚上十一点四十七分,
我终於把稿子赶到进度。
「干他妈的蠢老头还敢说我赶不完!」
我一边骂一边大声欢呼,好像中了头彩一样,
接着我就不支躺在床上睡着了。
那晚一夜好眠,还做了个美梦。
隔天一早,我特别在上学前挪出一点时间,
上了活动网站准备见证华人创作新星的诞生,
结果却怎麽找也找不到我的稿子。
奇怪,我确定我有上传成功阿,
再仔细找找。
没有,依然没有。
於是我非常紧张地打电话到客服,
客服小姐甜美的声音此时听起来跟猪叫没两样。
「喂,黄先生吗?」小姐查了半天终於说话了。
「对。」
「那个,资料显示,你的作品比截稿规定少了46个字喔。」
这件事情想必很多我的高中同学也知道,
就因为这46个字,一切全都成空了,
虽然至今我仍不知道,
是我算错了字数,还是蠢老头动了手脚。
我只知道,新星现在看起来比较像猩猩,
我一边鬼吼鬼叫,
一边抓起身旁那颗排球就是一阵猛打。
就在这时,我看到排球上似乎写着几行黑色小字。
那是老人告诉我的,关於真正奖励的秘密。
狐狸、纯真、华人创作新星吗?
我看着谜底,笑了出来,
这老头的梗还真是有够烂的。
五个月後,我跟那个跟我去买饮料的学妹开始交往了,
直到现在,刚好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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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节的今天,我大半夜打下这篇文章,
虽然不是什麽高贵的东西,甚至连摸也摸不到,
但允许我谨以此文献给这位跟我去买饮料的学妹做为情人节礼物,
情人节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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