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umonki (完蛋了...)
看板TrackField
标题菸害防治法
时间Sun Jan 11 13:22:03 2009
第十六条
下列场所除吸菸区外,不得吸菸;未设吸菸区者,全面禁止吸菸:
一、大专校院、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及其他文化或社会教育机构所在之室外场所。
二、室外体育场、游泳池或其他供公众休闲娱乐之室外场所。
三、老人福利机构所在之室外场所。
四、其他经各级主管机关指定公告之场所及交通工具。
前项所定场所,应於所有入口处及其他适当地点,设置明显禁菸标示或除吸菸区外不得吸
菸意旨之标示;且除吸菸区外,不得供应与吸菸有关之器物。
第一项吸菸区之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吸菸区应有明显之标示。
二、吸菸区之面积不得大於该场所室外面积二分之一,且不得设於必经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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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学校赶快贴个禁菸标志,
这样我们练习就不用吸二手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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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9.218.204
1F:推 fkwhooi13579:我觉得最伤害我们的是操场中间的大量飘扬尘土 01/11 13:36
2F:→ fkwhooi13579:应该禁止它们踢足球才对 01/11 13:37
3F:推 tomwang:他们有踢球的权力吧 制定草皮不会秃光光的使用规则比较好 01/11 14:59
4F:推 fkwhooi13579:要求学校趁寒假植草皮到沙地去 01/11 18:23
5F:推 sa901119:有时候外国人踢完足球也会有阵阵烟味传来... 01/11 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