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otung (想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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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英中] Dilbert 20120106
时间Mon Jan 9 11:56:29 2012
※ 引述《DLMC (永保安康)》之铭言:
: http://dilbert.com/strips/comic/2012-01-06/
: 1.
: 同事:你为什麽选这家供应商?
: 呆伯特:我列出了四点。
: 2.
: 呆伯特:个别来看,每点都不怎麽有说服力。但整体而言,它是最佳的选择。
: 3.
: 同事:第一点看起来很弱。
: 呆伯特:没错,这就是啦。
同事:This first reason is weak.
同事:这个大前提很弱。
呆伯特:And here we go.
呆伯特:那我们就都对了。
我的解读是这样的
呆伯特说四个理由个别都不够力,整体却最佳
同事认为这个说法很弱
那不就反过来显示整体不好,但个别都不错?
既然个别都不错
表示四个理由每一条都很棒
也表示呆伯特选供应商的决定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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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16.182.20
1F:→ Ianthegood:我觉得原po是对的 同事说的reason就是四个之一 01/09 12:39
2F:→ fw190a:the first reason有大前提这用法吗?@@ 可以提供一点例子吗 01/09 12:54
原文是this 才对
重点不是this first reason 有没有翻成「大前提」的例子
而是这则故事里的this first reason 要怎麽理解、怎麽避免歧义
、怎麽兼顾主轴与双关趣味
不能拘泥於所用的单词
一般序数的用法会写成 the first
这里却不是,写成 THIS first
而this在用法上必须和上下脉络具有紧密的连贯性
因此,第三格中的this
指的是直接上文中出现的事物
要比指的是第一格中出现的事物的可能性高
在理解上也比较连贯
相较於此
第一格的用法是 I listed THE four reasons.
指的应该就是报告中有明写着四条理由
如果我理解到reason的是指第二格中的东西
那将第二格中的reason和第一格中的四个reason在用字上做不同处理
以避免歧义,这是很正常的作法
只是我选择的用字是「前提」
以表明这个最後提出的reason其实「根本才是最重要的reason好吗!」
也就是我对这里的first的理解
------
当然
你也可以说THIS指的是同事正在拿着呆伯特的报告、指着上面的第一点的意思
事实上呆伯特并非提出「四个」理由,而是「五个」
这第五个,到底是要排第一个还是第五个?
翻成「这第一个理由」的话
其实也会造成文义上的混淆
加上前面所说的this要有连贯性的问题
多多少少还是要处理一下
让读者可以很自然的连结到「第一格中四个理由中的第一个」
好比说「(就算我接受你第二格中提出的说词)这上面写的第一点也太烂了。」
但我认为这样理解
整篇在趣味性上就会大打折扣
比较没哏
※ 编辑: juotung 来自: 122.116.182.20 (01/09 17:24)
※ 编辑: juotung 来自: 122.116.182.20 (01/09 17:24)
※ 编辑: juotung 来自: 122.116.182.20 (01/09 1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