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yumoo (m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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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看完内容想问问大家的看法!!
时间Fri Nov 10 02:20:00 2006
其实我们就是因为不想把事情闹大
因为觉得到最後还是不会有结果
这事情发生有一段时间了....是因为觉得咽不下这口气
因为那个小偷还在班上说..我们强迫他承认...
而且我们觉得受害的一定不只有我们
因为在蒐他宿舍的十後``我们还发现了一整包的sim卡``一包至少有6.7张吧
还有4.5只手机.....不知道那些是怎麽来的````不过这也只是我的猜测
只是觉得当初觉得找教官会帮我们主持公道``没想到却是这样的结果
爆教官的名字喔...我怕到时候会惹出风波ㄟ...
毕竟也不知道会不会被说毁谤之类的``只是想把事情告诉大家
要大家小心一点~不然学校这不就等於是在'吃案'
※ 引述《ayumoo (moo)》之铭言:
: 大一的时候住宿舍...寝室的人就常常被偷东西
: 不管是化妆品``鞋子``衣服``甚至连吃的东西都会被偷
: 应为大家都是同一个系的所以也没去怀疑
: 到了大二班出来住
: 有一天一个同学跑来跟我说```ㄟ``你上学期不是有很多东西不见
: 我有看到人再用ㄟ
: 原来是那位同学也是东西一直不见``
: 後来证实我们都合同一个小偷住一间寝室....
: 之後我们的决定是找那个同学出来..
: 我们在宿舍里面问那个同学是不是偷东西
: 他只是说他不小心拿错```(可是他却把拿错的东西带回家)
: 只後我们就说``好吧``就报警``验指纹...
: 他才说``好```是我拿的那你们想要怎麽样
: 我们问他说那叫他把所有偷的东西都交出来``他就说``就这些没有了
: 之後他突然说要去上厕所``我绝得有疑``所以跟去
: 才发现他又要拿另一个他偷的东西拿去厕所丢
: 我们觉得很火```於是告诉舍监``
: 舍监一来就说让我们蒐....之後把所有的东西都蒐出来之後``
: 舍监居然问我们...那你们打算要怎麽办?
: 他不是舍监吗?为什麽慧问我们打算怎麽办/这处理的方式让我很不解
: 之後舍监打电话叫教官来...教官来了就分别问我们跟那个小偷
: 可是我们在问的过程是分开的所以我们也不知道那个小偷跟教官是怎麽讲的
: 後来听教官一讲``他的说辞是东西不是他偷的他只是不小心拿到
: 之後教官就叫我们写过程``说是要对证``如果发现有不符就会对质
: 因为小偷还是不承认所以一直僵持一段时间
: 某一天``教官把我们叫去~他说``既然要叫教官为什麽又要私问
: 我怎麽知道你们是不是拿刀架在他脖子上或是威胁他他才私底下承认
: 我们说我们有用手机照相存证``东西是在他的包包理
: 教官又说``那我怎麽知道是不是你们放进去要巫赖他
: 之後就一直叫我们签切结书...说他赔偿我们的东西``然後我们以後不可以跟任何人提起
: 有关这件事....
: 我们一直觉得这不是陪不陪东西的问题....因为那个小偷後来也只是不能住宿舍
: 也没有记过之类的...所以我们坚持不签
: 後来教官就说```你们不签没关西啊``那我就是叫你们的家长来``只要家长签了
: 你们也是不能说出去....
: 教官还说``如果你们要继续办下去``你们要有心理准备``别人家长会不会说你干麻巫赖他
: 的小孩.......
: 再我们跟教官谈的同时``那个小偷打电话给他爸爸...之後就说``教官``我爸想跟你说话
: 之後就听到教官讲说```爸爸放心``我现在已经在处理了!!
: 这算什麽啊?
: 教官又跟我们说``既然你们跟他讲了只要承认就不告诉教官```那他承认了你们为什麽还
: 要来报备.....
: 後来我们真的绝得很烦....就签了那张...
: 只是我觉得...意思是说我们对同学太仁慈``所以倒楣的就是我们吗
: 而且我们有在想...那个同学是校队的...是不是因为这样..所以就有特别礼遇...
: 不过这只是我们的猜测....
: 谢谢耐心的看完到这.....我只是想知道大家的想法...是不是学校处理的方式就是这样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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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8.76.190
1F:推 wedent:你可以同声字爆出来 OK的啦 教官糗了 11/10 02:25
2F:推 cth0204:就是吃案呀! 窃盗罪耶! 又不是随地大小便! 11/10 02:25
3F:推 heyyosweet:起诉他! 11/10 03:17
4F:推 zo4:可是这种事如果弄不好...他们会不会以後也不好在学校活动?? 11/10 05:26
5F:→ onicid:这很严重耶ˊˋ 你们的权益 也让大家知道谁是危险份子 11/10 07:27
6F:推 heyyosweet:窃盗案不论行为轻微或重大,依法属公诉罪,经查获或告딠 11/10 10:21
7F:→ heyyosweet:发均不得撤回。但窃盗罪不一定全是公诉罪,法有明文规ꤠ 11/10 10:24
8F:→ heyyosweet:,三等亲内之窃盗行为,则属告诉乃论,可告发、和解,ꔠ 11/10 10:25
9F:→ heyyosweet:亦可撤回 11/10 10:25
10F:推 heyyosweet:若双方签署和解同意书,属於民事和解,那也仅能供检察ꤠ 11/10 10:27
11F:→ heyyosweet:官或法官作为究责轻重的参考。 11/10 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