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ainbo (Ab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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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讨论] 共产党的暴力拆迁
时间Sun Jun 19 20:45:43 2011
※ 引述《dans (邀棋前请先知会)》之铭言:
: 搬宪法的神主牌作为论述手段是不合理的
: 因为按照这套标准
: 什麽土地使用管制、建筑管制、都市设计规则
: 都是危害人民权力
: 通通都是违宪
单纯从法律体系来讲,zoning、建管、都市设计准则
通通确实影响人民权利,但根据宪法22、23条,是不违宪的
更多请洽释宪,但我手边没书QQ
所以,依法论法,原则上那些有的没的建管都计法令,
不全然违宪(但有部分法条和案例,确实违宪)
所以此段所叙述之通通都是违宪,是有点超过的。
: 当然
: 你可以再搬出『外部性』、『公共利益』
: 那我所做的也仅是再搬出你那套:
: 『但但但但但但但但但』、『公共利益是什麽』、『外部性哪那麽明显』
: 就能挡掉你一切的反驳
: 究其根本
: 是因这套『宪法精神』论述并没有给出任何遵从的准则
: 仅有质疑
: 『我质疑这个』、『我质疑那个』、『我嘴巴上说说』、『我不管哲理、经济分析』
没错没错,讨论要站在一个基准上讨论
这个基准可以是法律,可以是社会正义,可以公共利益
当然,厉害一点的,可以一口气跨个十个基准来讨论。
而我前篇文章仅从宪法角度出发,并且质疑了宪法所言之公共利益。
那样便是我该篇文章的目的,只是想激起一点点讨论而已QQ
啥事情都能一篇文章就解决的话,那未免太轻松惬意了。
此段你认为,宪法并无任何可以遵从的准则,以及我仅有质疑
前者不完全正确,後者说的没错(我确实仅有质疑)
前者不完全正确之因,在於宪法本文确实没有遵从的准则
但是「宪法」不只是只有本文,还有增修条文和大法官释宪
至於,我们究竟要讨论哪个案子呢?假若案子明确的话
或许可以搬出一些释宪来作为参考的准则。
当然,我回应之那篇,除了提出宪法基本概念和质疑外,
简单讲,确实就是打高空,但这样的高空确实是很多徵收思维的出发点。
但落到个案的话,就会牵扯更多更多的事情,或许就得case by case。
(略过一段引文, 避免我们讨论到别的东西去 :P)
: 这是从分析知识论的论述手法
: 於是有人会认为
: 如同里面提到的
: 『徵收』,这部下部"文法",是作为支持上部"文法"(宪法)的东西。
: 是为了保障公共利益
: 是为了不让土地私有制的运作过於无效率
: 没了『徵收』,上部"文法"(宪法)的公共利益的实践便无凭无依,沦为空谈。
这样的论述是有道理的
徵收的目的之一,是为了实践公共利益,是为了实践宪法。
反过来也可以认为
宪法的创立,是为了实践公共利益,实践公共利益则有了土地法系。
都有它的道理在,但这样讨论下去,
就会跑到法学的先验和後设、工具论和目的论了
........好像就越来越离题了Orz
btw, 以前我只写过都市、空间的文本和符号学分析
dans提供的参考文章以法律、权力做为文本分析的对象,也颇有趣的 :)
但,是否是「分析知识论」的角度呢?我有点怀疑,但又说不出哪边奇怪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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