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rban182 (理想城市)
标题Re: [发问] 都更权利变换跟合建契约问题
时间Sun Jan 8 12:49:23 2023
※ 引述《daniel2071 ( MR.王子)》之铭言:
: 是这样的
: 这是亲戚的状况,但因为是听爸妈转述,但我们家也之後可能碰到类似状况
: 所以好奇想了解看看,也想帮他们忙
: 他们是其中一个地主,比例很低,但其中一个地主是政府机关
: 然後走都市更新的方式,用权利变换的方式申请
: 但跟建商是打合建的契约
: 听到这就有点问号?实际状况可以这样吗?
: 照亲戚说法这样分到的金额比较多
: 现在选屋也选好了
: 但原本是会选差不多坪数的房子
: 但因为考量小孩子的关系,所以选两户
: 但要求建商要设计的坪数却因为政府机关要求一直改图
: 造成坪数改来改去,就是同样2房但坪数却多了5-6坪
: 所以跟建商要桥差价计算的方式
: 原合约是超过0-10%是按照权变价值金额计,
: 10-20%是第一次公开销售价的80%
: 20%以上是第一次公开销售价
: 听到这边我就有疑虑说那如果建商第一次公开销售价喊很高怎办
: 爸妈说亲戚就是考量这样所以要跟建商谈合约内容要重写
: 因为这案子也拖了很久很久,原先合约也早过期了
: 问题是当然付钱的要越低越好,最好是权变价值估价的金额
: 但建商一定不肯,尤其是选屋完就知道是住户要付给建商
: 感觉要谈到一个平衡点也需要一段时间
: 建商愿意接受条件是如何?
: 那这样谈合约是要在哪个时间点以前要处理好?
: 是计画核定公告前走完吗?
: 谢谢大家耐心看完文章,也希望可以解惑一下,谢谢~
1.这建商应该是事权并送的关系才会产生这样的问题。
2.合建契约你可以把它想成是在规范整个游戏规则,大多合建契约
确实会规范找补正负值不超过10%,首先你要先清楚何谓「找补」,
坪数没有办法刚刚好所以称之为「找补」,所以你不能过於多选或
少选(正负10%),当超过了找补范围时,那就叫「多买」,而非找补,
毕竟建商也是要赚钱,只是问题在於选屋在前,公开销售价在後,
这样你会很难判断到底应不应该多买选比较大的,如果你真的有打算
多买,其实也可以直接跟建商把这「加购价」谈定下来立在契约里。
3.契约要在什麽时间点以前处里好倒没有一定,但我觉得如果加购价
谈不拢,那其实也别急着签约,你可以先看看事业计画出来的共同负
担比如何,看看到底是不是真的签约的条件有比较好,另外小小的提
醒就是,走权变地主是不需要付房地互易营业税的,也没有那些选屋
的限制,因此有可能权衡之下,权变未必比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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