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rainfighter (哔子的哔哔大冒险)
看板Violation
标题Re: [检举] rehtra涉嫌信件侮辱他人
时间Mon Sep 3 03:57:45 2007
判决主文:
本案并不该当任何违规行为构成要件,故裁定驳回,不予受理。
判决理由:
本案之信件回文虽有挑衅意味,但尚难认定其为谩骂或侮辱他人之用语,
故裁定驳回,不予受理。若检举人不愿再收到对方信件或水球可设对方为坏人。
另亦劝被检举人於回信时应注意用词,勿激起他人之反感。
法务 brainfighter 2007/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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