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ngbow2 (踮起脚尖的亲吻)
看板Violation
标题Re: [检举] pognini信件侮辱
时间Fri Nov 30 14:56:51 2012
判决主文:
处被检举人 pognini 警告一次,本判决转被检举人於本站之站内信,以及
被检举人任职看板所属之小组长知悉。
判决理由:
1. 本案被检举人之信件发言"请有点家教,别让令尊令堂为你的言行感到
难过",有暗骂检举人之意思,惟本板审查後,认本案尚可能被社会大众
之一般通念解释为较强硬之劝告,应难认为有达侮辱、谩骂而站规应开处
罚单之程度,故不予处分。
2. 本案为检举人与被检举人讨论是否违反板规之信件,被检举人身为本站
看板之板主,当检举人利用站内信与其沟通板规,问其" 板规5-2是哪一条/
说真的你的板规编排经多数板友反应真的看不懂/至於我的文章又哪里有
5-2了",本板认为此封信件为正常的与板主沟通之信件,惟被检举人竟
直接回覆以"请有点家教,别让令尊令堂为你的言行感到难过",本板认为
此信件即使如本判决理由第 1 点所说明之尚未达应开处罚单之程度(此亦
考量了开单将影响被检举人管理看板),惟对於看板使用者对违规之反应,
身为板主之被检举人以此回应,礼貌稍有欠缺,且用词有所不当,本板认为
应予警告一次,未来被检举人之相关案件将并本案一并考量。
3.本案涉及被检举人之管板行为,故将本判决转予被检举人所属小组之小组长
(因从缺,故转予群组长)知悉。
4.若检举人不欲再收到被检举人此类讯息,请将其设入坏人名单。
申诉救济:
如不服本判决,得表明理由,至 PttLaw板 发文申诉,或写信给法务站长,
站长将亲自审查处理。
法务 longbow2
--
法务部强力徵求法务人员、法务助理,意者请寄站内信给法务站长
板务部强力徵求看板警察,意者请参考 sysop 置底文
PS.我是工作人员,不是站长。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70.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