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medoubt (人独立燕双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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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CI是什麽?道德原则可以是条件句吗?
时间Sun Jan 21 00:46:43 2007
从我最初回应的文章来看吧。
※ 引述《IsaacStein (My Name)》之铭言:
: 试举例:「为了对国家尽忠,我们应该保秘防谍」。
: 「我们应该保秘防谍」做为一个祈使句,其约束力只有在「为了对
: 国家尽忠」为真的时候才有效。但即使一个人不想为国家尽忠,只
: 要我们先预设「对国家尽忠」是一个CI,也就是,无论行为者是否
: 想要对国家尽忠,都应该对国家尽忠;则,无论「对国家尽忠」是
: 不是行为者的主观欲望或目的,「我们应该保秘防谍」都会对行为
: 者构成约束力。
: 但即使如此,我认为康德依然不会认为「我们应该保秘防谍」因此
: 就是一个CI,或甚至是一个道德命题(或要求)。因为假使这个世
: 界上根本没有「国家」这种政治单位的存在,所谓的保秘防谍的要
: 求就根本没有意义,也就是说,「保秘防谍」做为一个行为要求,
: 即使不需要依赖行为者的主观欲望或目的来获得其效力,它也不是
: 一个绝对的命令句,或者说,它也不会是自为目的的。因此,它应
: 该也不算是一个CI。
: 当然,这只是一个小问题。
请问你依据什麽理由得出"「保秘防谍」做为一个行为要求,不是一个
绝对的命令句"?我左看右看,你都是在说,因为"保密防谍"的约束力是
来自於对国家尽忠这个目的,而在某种假设情境下,保密防谍是无意义的,
或保密防谍无法达成效忠国家这个目的,而正因为这样的假设情境不是不
可能的,所以"保密防谍"不是定言令式。
我并不是在说你的条件句预设某个模态命题,而是你的条件句只在被理解
为模态语句时,才会使得你的原来的推论有点道理。否则,尽管保密防谍
在某些情境下无法达到效忠国家的目的,也无损於它是个定言令式,因为
如你所言,定言令式所要求的行为不必须达成任何目的。或者你乾脆就说
保密防谍只因为要效忠国家,所以"保密防谍"非自为目的,因而不是定言
令式。何必拐弯提出那个假设情境呢?
还有,如果效忠国家,维护国家利益是道德义务,在泄密不可避免地会造
成国家利益的损失时,如果你泄密,你就损害了国家利益,意即你违犯了
道德义务,所以你值得道德上的谴责。正如同你认为放任孕妇不管是道德上
错的理由是,如果你什麽都没作,你就是没帮她,那麽你就违犯义务,应而
值得道德上的谴责。
正如同将上膛的枪抵着自己的脑袋发射是道德上错的行为的理由是:将上膛
的枪抵着脑门发射会导致自己的死亡,但尽管遇到再不如意的事,自杀依旧
是道德上错误的行为,所以你道德上不被允许朝自己的脑袋开枪。
但假如你确定你可以在开枪後,毫发无伤地闪过子弹(意即即使开枪,你也
不会受伤),在那样的情境下,你的开枪这个举动就不算自杀的行为,因而
没有违犯道德义务,也就不必受道德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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