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enUp (紫色流浪猫)
看板Wikipedia
标题Re: 抄袭事件与台湾棒球维基馆
时间Fri May 11 23:48:50 2007
※ 引述《ZenUp (紫色流浪猫)》之铭言:
: ※ 引述《KaurJmeb (维基年会 在台北)》之铭言:
: : 和事件本身无关的感想,
: : 看了两者的部落格,和黑米上的讨论串之後,
: : 忍不住比较起部落格圈和维基的处理方式。
: : 在维基人,如果遇到侵权,
: : 文章会被取代成侵权模板,有重写的机会,也可能有人会指引你正确的着作权观念。
: : 在部落格圈,在本事件中,
: : 侵权者被骂到臭头,该部落格被停权。
: 也许是因为该名人士曾经是记者,又是以「编辑台部落格」的身份作发表,才会让
: 其他网友反应那麽大。
: 不过我觉得法洛猛兄的处置OK,事件到这边也该落幕了,陈总监未来如果能在他的
: 位置上继续写东西,对棒球来说才是好事情。
刚刚去看了最新发展,陈总监过去的文章也被指涉及抄袭:
http://blog.chinatimes.com/strong/archive/2007/05/04/162842.html
然後我因为好奇,查了一下他这个事件的道歉文章:
http://211.20.186.41/strong/archive/2007/05/10/165961.html
发现也许我们对人性这东西太高估了,因为那篇也是网路拼贴而来。底下并列的
文字,上面是陈总监的原文,下面是抄袭出处:
「为保障各类着作在网际网路上的合法利用,我国着作权法已规定着作权人享有把
自己的着作放在网路上散布的权利」
「为保障音乐、电影、图片、照片、电脑软体、书籍等着作在网际网路上的合法利
用,我国着作权法已规定着作权人享有把自己的着作放在网路上散布」
http://0rz.tw/0d2E9 教育部-网路着作权你我他
「近几年,在政府与民间共同努力下,着作权保护获长足进步;但随着台湾上网人
口的增加,网路侵权也呈现成长的趋势」
「近几年,在政府与民间共同努力下,着作权保护获长足进步」「但随着台湾上
网人口的增加,网路盗版也呈现成长的趋势」
http://0rz.tw/0d2E9 教育部-网路着作权你我他
「其所造成的侵害,包括人心的腐蚀与产业的冲击,更甚於实体侵权,亟待大家来
共同设法防止与改善。」
「而网路盗版所造成的侵害,包括人心的腐蚀与产业的冲击,更甚於实体侵权,我
们必须共同来设法防止与改善。」
http://0rz.tw/0d2E9 教育部-网路着作权你我他
「2.5版之前的授权条款是奠基於美国着作权法而来,自3.0版以下CC另拟定一奠基
於国际智慧财产协定的「通用版」授权条款,以符合参与Creative Commons
international计画的诸司法管辖领域移植(porting) 创用Creative Commons授
权条款的需求。」
「2.5版之前的授权条款是奠基於美国着作权法而来,自3.0版以下CC另拟定一奠基
於国际智慧财产协定的「通用版」授权条款,以符合参与Creative Commons
international计画的诸司法管辖领域移植(porting) 创用Creative Commons授
权条款的需求。」
http://creativecommons.org.tw/node/238 创用CC授权条款3.0版正式推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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