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enUp (路过的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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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闲聊] 进入公有领域的政府出版品
时间Mon Oct 15 22:15:14 2007
※ 引述《KaurJmeb (Wiki Wiki)》之铭言:
: ※ 引述《theodoranian (维基百科执行主编)》之铭言:
: : 前文恕删
: : 贴段中国大陆维基人的对话 满好玩的
: 最近溥仪自传「我的前半生」的继承人出现问题,
: 如果没有人出来继承的话,
: 着作权将收归国有。
: 中华民国的着作权法里面,
: 如果没有继承人,也是归国家所有。
中华民国着作权法
第四十二条
着作财产权因存续期间届满而消灭。於存续期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亦同:
一、着作财产权人死亡,其着作财产权依法应归属国库者。
二、着作财产权人为法人,於其消灭後,其着作财产权依法应归属於地方自治团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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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如果着作财产权人都过世的话,该着作物的着作财产权就属於国库或地方自治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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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
,从来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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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美丽与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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