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icekey (谁不喜欢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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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讨论] 井口真理子
时间Mon Dec 17 20:34:46 2007
※ 引述《whitedevil (限量是残酷的)》之铭言:
: ※ 引述《ImprezaWRX (御宅园)》之铭言:
: : 若大多数报章已公开报导出来其全名,
: : 看不出来在维基百科内仅写出姓氏的理由.
: 那就要看狗仔媒体的规矩维基百科是不是要照搬。
: 媒体是健忘的,可是百科却会一直在那里。 (假设维基长命百岁的话)
: 命案也还罢了,毕竟当事人已死亡,
: 像[[李师科案]]中的王姓计程车司机,或者[[林宅血案]]中林义雄的家人,
: 这些人都不是公众人物,是和你我一样的普通小市民,
: 如果在非自愿情况下,被大剌剌公开其姓名,尤其是牵涉入刑事案件,
: 难道不会不好受吗?而且也会对其生活造成影响。
: 有的人则认为罪犯应公开姓名,受害者则可匿名,
: 但如果是对公众安全无影响者,不知道公开姓名的目的在哪里?
我就觉得之前好像有讨论过相似的问题...
会被写在百科上的应该是"有名"的案件或犯罪者吧(没名的早就被删了)
这些名字应该早就被公开了
而且隐瞒这些对於知识的发展没有好处,也增加了可供查证的麻烦
所以我倾向公开姓名
犯罪就是犯罪,百科又不会把偷窃写成杀人
至於保护被害者,真的完全是同情,要写的话也希望不要写出太多个人资料
: 就是杀人犯,也有蓄意谋杀跟过失致死的分别。
: 要求公开姓名感觉倒像是动用舆论的私刑。
: 好比说2001年的同志窒息性爱命案,
: 媒体公然帮当事人的林姓学生、廖姓工程师出柜,
: 不知林姓学生生前是否公开出柜,但其父母事发後想必会很难受,
: 不但儿子就这样死了,而且只怕还会受人指指点点。
: 廖姓工程师有改名,不知是否即是受此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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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nsk:前一阵子得知 杀人犯还在服刑 12/17 2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