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eodoranian (维基百科执行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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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讨论] 井口真理子
时间Wed Dec 19 00:18:22 2007
先强调一点
我不认为受害人不值得同情
但是我认为
撰写条目时去同情受害人并不恰当
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例如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儿童及少年福利法等)
否则应该对於一个历史事件的各方予以平等对待
即使是被害人 他在一个历史事件之中 成为了非自愿性的公众人物
去保障一个非自愿公众人物(在那个事件之中相关)的隐私权
其实对於一个受害者未必是公正的
受害者有很多种
如果被杀害就不能说名字
历史上面有很多政治谋杀的被害者是否也不能公布姓名呢?
这样要怎麽记载历史?
我们又如何订出一个普遍的准则,来写百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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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31.137.20
1F:推 Kazamatsuri:不知道其他百科对於这种案件的写法是怎样的呢? 12/19 00:32
2F:推 RekishiEJ:日语版是可以据此出示实名的,战前的重大社会案件也是。 12/19 01:17
3F:推 Kazamatsuri:我是说其他非维基百科(ex大英百科)的啦~ ^^" 12/19 10:14
4F:→ RekishiEJ:抱歉,我只看过儿童百科全书及某线上百科全书之节录(我 12/19 13:49
5F:→ RekishiEJ:是看免费版的,免费版只能看100次,超过就只能看摘要。 12/19 13:50
6F:→ RekishiEJ:)。还有维基百科的重要性及显着性比起不少线上百科全书 12/19 13:51
7F:→ RekishiEJ:已经算太宽松了,虽然说是因为Wiki is not paper,可是 12/19 13:52
8F:→ RekishiEJ:也太明显了。所以我不觉得可以拿非维基百科跟维基百科比 12/19 13:52
9F:→ RekishiEJ:较社会案件报导方式之差异。 12/19 13:53
10F:→ RekishiEJ:Kazamatsuri,若你真想比较的话,麻烦去问问看ffaarr吧 12/19 13:53
11F:→ RekishiEJ:。他家里有中译的大英百科。 12/19 1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