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low (In NY)
看板Wikipedia
标题Re: [讨论] 卡神
时间Thu Jan 24 02:11:15 2008
我尊重维基的精神,但是有时候批判只是引用部分媒体的报导,
基本上媒体就算报错,他们也不会更正,
以该次事件而言,我没有相对的管道可以澄清,
初见时的确错愕。
然而,我目前的立场是尊重维基使用这的编辑方式,
未来的法律行动确认後再以结果去请求各位协助重新编辑。
目前因为案子仍未终止,不方便公开的情况下,
大概就是这样了。
谢谢各位网友给我的关心,
维基使用上我是完全的生手,
若有失误请多见谅。
※ 引述《fuzuki ()》之铭言:
: 关於卡神条目的事情,个人有以下几点比较粗浅的意见,
: * 关心双方意见能完整妥善传达:我认为百乐兔在条目的讨论页第一次的建议,容易
: 让陌生的参与者感到冒犯。百科的讨论页就是笔谈,建议要给比较陌生的朋友的意见能够
: 用比较完整的文字去表达,避免给予用户不友善的观感。
: * 互助协作:有经验的夥伴应该很了解过去有些类似的在世人物的条目,因为当事人
: 向社群要求调整自己条目的内容,因为讨论的过程处理失当而演变为扞卫百科内容和扞卫
: 名誉的对立立场。若有人口气不太好就让他一个人不好去,社群还是应该回到百科互助协
: 作的基本立场。
: * 承上,我希望能够仅可能的避免User:Slowyang或未来可能出现的事主,有着因为
: 由一位跟自己毫不相干的陌生人在维基百科发布发一些介绍自己的内容,所以必须跟自己
: 的律师讨论的经验。在维基百科的行销面来说,这样的事情非常糟糕,我理解某些编辑夥
: 伴对於内容的坚持,在这方面我一直很期待维基百科社群能够产生一套完善的标准处理程
: 序,来处理类似争议,好歹也让人家对维基留个好印象。
: * 采取最有利的方式:有点离题了,所以另立一项。维基百科社群人多口众,希望大
: 家都能够采取对维基百科发展最为有利的方式去面对。--Jasonzhuocn 台湾社群 2008年1月19日 (六) 09:5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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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30.1.94
1F:推 orion:媒体报错,你可以去告他们,比起你说告网友好多了 01/24 12:29
2F:→ orion:毕竟您并非我们这类缺乏法律资源的人 01/24 12:31
3F:推 RekishiEJ:去恳请新闻媒体更正吧! 01/25 14:23
4F:→ orion:老实说媒体报导的是王建民公关的声明,我个人不知道错在哪里 01/25 14:25
5F:→ orion:?除非该声明是媒体自己生出来的? 01/25 14:26
6F:→ orion:如果错的是公关,那媒体就单纯报导者来说,并没有错。 01/25 14:32
7F:→ orion:更何况公关室不是真错了也不知道。美国诉讼并未结束。 01/25 1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