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lamerecca (werewolf)
看板Wikipedia
标题Re: [转贴]有了参考资料就好了吗?
时间Sat Jan 26 06:10:01 2013
※ 引述《Piin (过去 现在与未来)》之铭言:
: 从另外一个角度看,上面这件事情其实跟我们讲说引用参考文献有多重要。
: 如果有引用文献,我们至少知道哪里可能有问题,可以改正,如果没有引用文献,那
: 问题出在哪可能都抓不到..
: 尤其维基百科上面的文字本来就应该是二手讯息,理应每一段陈述都应该有所依据,
: 让受续编辑者与读者可以自行查核资料的可靠度的...
说的很有道理
提供我所看到的另一个面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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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时间之前 我收到某网友寄来的信件
问说他的分类页被提删了 请我提供他协助
我看了理由 该分类是「山西裔台湾人」等等依据省籍的分类
提删理由:「没有参考资料」
当初我的意见是反问:「请问像是[[分类:整数分解演算法]]
难道此一分类方式有什麽参考资料吗?」
个人意见 原文是提出只看规定的愚蠢
现在唯规定是问 不看状况改变的作法
就会出现如此问题
反正只要出实体书 丢上来 内容多错误都没人有意见
不是实体书 抓着规定不放 没人能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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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趣的是 规定是可以假造的
我可以先说你违反规定 并且以你违反规定这件事情博取大众同意
等你发现其实不存在此规定之後
根据前面博取的大众同意 以多数意见压倒你
前面的谎言等同没发生过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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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还不被说服 我可以再提供一件有趣的事情
你可知道 根据维基百科原则 这篇文章其实并不存在?
什麽意思?因为根据维基百科原则
这篇对话所在平台ptt 是没有公信力的平台
根据原则 不能引用ptt上面文章作为可靠来源
换句话说 假设有一天我变公众人物
这一篇文章不能出现在我的页面上
即使这帐号是我的
你也不能在维基上面说我po过这一篇文章
因为根据规定 此站并非可靠来源
你不能说我在ptt上面写过这篇文章
事实上 你不能说我在ptt上面写过任何文章
即使我的文章数已经一千五百多篇
而且只要有ptt帐号 ctrl + Q 一下 就知道我的文章数
但是根据维基原则 没有这回事
有人写的话是可以被提删的
死守规定的结果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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卍~卍~卍~卍~卍~卍~ 嘉察仁波切《听即解脱咒》 ~卍~卍~卍~卍~卍~卍
★Ah Ah Sha Sa Ma Ha ★阿 阿 夏 沙 嘛 哈
★Ma Ben Dharma Ra Ra ★嘛 北 当 嘛 RA RA
★Ha Gan Ga Ah Sha La ★哈 港 嘎 阿 夏 拉
★Sa Den Dharma Da Li ★沙 殿 当 嘛 达 哩
★Ga Ha Na Ah Li Ta ★嘎 哈 哪 阿 哩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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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25.201.30
1F:→ Kazamatsuri:如果是大英百科 那这一篇也可以引用吗? XD 01/26 13:19
所以上面这篇文章就是说现在这种状况阿XD
马上就实现了=w=
2F:推 maiarim:推,这就是我之前一直不解之处 01/26 15:47
3F:→ Pietro:不太一样吧?你发表文章的事实和你发表的文章是否能引证是 01/26 20:30
4F:→ Pietro:两回事啊,维基百科不支持的是後者吧? 01/26 20:30
5F:→ Pietro:PTT的发文纪录和发文的内容不能当成一回事看待啊 01/26 20:31
6F:→ Pietro:只要能证明这帐号是你的,而且用ptt的发文纪录调查作为资料 01/26 20:32
7F:→ Pietro:来源,就能证实你有发表这篇文章 01/26 20:33
我想表达的并不是如此
就像上面K板友所推文的状况一样
因为「大英百科全书也不会想引用你这种来源的啦」
所以我发表文章的事实也是不成立的
你没有证据佐证我发表过这文章的事实 因为不是纸本资料
举实际例子 你可知道花了多少功夫 才证实朱学恒有经营成衣?
这可是他还有架设官网 部落格也提到「我做的这些衣服」
FB也说「新的衣服出来要买要快喔」
但是 不好意思 百科全书不接受这些来源
所以他贩卖衣服的事实等同是不存在的
之前他在他的FB里面所说过的话
写进维基里面之後
也被以类似的理由删除
同样也是提到「他有说过」而已就被删除喔
是因为後来找到有几篇新闻谈到这件事情
所以才能作为佐证证实他有贩卖 有趣吧?
以我所说的例子 你必须要等到新闻提到我有在ptt维基板po文
我在维基板po过文章这件事情才有机会被写进维基百科里面
不然就是视为不存在的一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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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加有趣的是 即使你找到其他维基页面
有引用部落格资源作为来源
你也不能以此为辩证 认为自己可以这麽做喔
因为维基页面本身不可以作为可靠来源
所以你今天被认定违反原则
即使你提出其他页面 想以这些例子解释这并不违反原则
也是不可以的
※ 编辑: flamerecca 来自: 114.25.201.30 (01/27 07:45)
9F:→ Pietro:自行出版物... ...可以作为说明它们本身的资讯... ... 01/27 12:45
有趣 看来上面的文章有人要被打脸了XD
10F:→ Pietro:这一方针同样适用於社交网路上的内容,如Facebook" 01/27 12:46
11F:→ ffaarr:朱学恒的问题不是他「有没卖过衣服」而是能否称作成衣业者 01/27 12:49
真的吗
那麽为什麽有人写他是成衣业者的时候
是直接删除掉这段 而不是讨论成衣业者的定义?
看到P板友的回应 说真的 我是越看越加愤怒
所以假设维基根本就允许使用不可靠来源作为他们自身存在的证据
那麽上面有几篇当众说谎的文章是怎麽回事?
几篇「难道大英百科全书会用你这种来源吗」是怎麽回事?
现在维基板是变成直接欺骗撰写者的看板了吗?
※ 编辑: flamerecca 来自: 114.25.201.30 (01/27 17:31)
12F:→ ffaarr:历史有点长,当初怎麽删的我不确定,如果是我不会删整段。 01/27 17:55
13F:→ ffaarr:不过在生者传记先将有争议的部分删掉并没有违规。 01/27 1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