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enyu (お手伝いさん)
看板Yunlin
标题[闲聊] 从法律面来看云林县改名活动
时间Tue Jun 22 01:23:26 2010
不管是万人连署还是脸书反连署除了凝聚意识之外
最後还是要依法律来进行改名 就从法规来预想一下会如何进行吧
先来看看议员凭哪一点改名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40003
地方制度法
第 6 条 省、直辖市、县(市)、乡 (镇、市)、区及村(里)名称,依原有之名称。
前项名称之变更,依下列规定办理之:
三、县(市):由县(市)政府提请县(市)议会通过,由内政部转报行政院核定。
原来只要县府提请议会通过再由内政部转报行政院核定就能改了
第 2 条 本法用词之定义如下:
四、核定:指上级政府或主管机关,对於下级政府或机关所陈报之事项,
加以审查,并作成决定,以完成该事项之法定效力之谓。
就以当初那玛夏乡的正名过程为例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dec/11/today-south2.htm
7席乡代一致通过 三民乡正名那玛夏乡
在2007年12月10日召开的临时会中 经过全部七席代表一致通过提案之後
送到高雄县府核备之後2008年1月1日就正名完成了
以目前内政部长及行政院长的作为来看 大概也是送了就会过了吧
在那玛夏乡是由7名代表同意通过的
那在云林县要怎样才能通过提案呢
http://www1.yunlin.gov.tw/traffic/web_law/message_view.asp?notice_id=164
云林县议会组织自治条例(96.10.31修正)
第十五条 本会之职权如下:
六、议决县政府提案事项。
七、审议县决算之审核报告。
九、接受人民请愿。
看来就算县府不提案 议员也能自行提案或是以接受人民请愿为理由而提案
第十九条 本会非有议员总额减除出缺人数後过半数之出席,不得开议。议案之表决,除
本自治条例另有规定外,以出席议员过半数之同意为通过,未过半数之同意为
否决 。如差一票即达过半数时,会议主席得参加一票使其通过,或不参加使
其否决。
以本届43名当选议员来试着计算看看最多最少要几个人才能通过提案
全员出席扣掉议长後要22人同意就能通过
扣掉议长後过半数的22人出席可以开议 过半数的12人同意後能通过议案
陈议员好像说他已经找了10多个议员来推这案子了
虽然只有半数议员出席的机会不高 但是支持的议员够多的话提案还是会过关吧
到时名字就改定了
以县府身为行政机关的立场来看 议会要强行通过 县长也只说能乐观其成而已了
不过县府团队 尤其是县长的立场关系着提案过关後的发展
要是提案真的通过了 县府可以依地方制度法第39条提出覆议
第 39 条 县 (市) 政府对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至第六款及第十款之议决案,如认为窒
碍难行时,应於该议决案送达县 (市) 政府三十日内,就窒碍难行部分叙
明理由送请县 (市) 议会覆议。第八款至第九款之议决案,如执行有困难
时,应叙明理由函复县 (市) 议会。
直辖市议会、县 (市) 议会、乡 (镇、市) 民代表会对於直辖市政府、县
(市) 政府、乡 (镇、市) 公所移送之覆议案,应於送达十五日内作成决
议。如为休会期间,应於七日内召集临时会,并於开议三日内作成决议。
覆议案逾期未议决者,原决议失效。覆议时,如有出席议员、代表三分之
二维持原议决案,直辖市政府、县 (市) 政府、乡 (镇、市) 公所应即接
受该决议。但有第四十条第五项或第四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之情事
者,不在此限。
地制法第三十六条同议会组织自治条例第十五条
虽然覆议要三分之二出席委员维持原议才算通过
不过搞不好陈议员真的找到多议员支持这个提案而维持原议让云林县改为台西县
所以县府也只能照决议作了
看起来最好在县议会这关就把这提案给挡下来是最省事的方法
不然到时只能由县民利用公民投票来行使复决权了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20050
公民投票法
第 2 条 本法所称公民投票,包括全国性及地方性公民投票。
地方性公民投票适用事项如下:
一、地方自治法规之复决。
二、地方自治法规立法原则之创制。
三、地方自治事项重大政策之创制或复决。
这应该算是第三项地方重大政策之复决
第 3 条 地方性公民投票之主管机关为直辖市政府、县 (市) 政府。
第 5 条 办理公民投票之经费,分别由中央政府、直辖市政府、县 (市) 政府依法
编列预算。
第 37 条 直辖市政府、县 (市) 政府应设地方性公民投票审议委员会,审议下列事
项:
一、地方性公民投票事项之认定。
二、第三十三条公民投票提案是否为同一事项之认定。
前项委员会委员,应包括学者专家及当地各级民意代表,其组织及审议程
序,由直辖市政府、县 (市) 政府拟订,送议会备查
由此可以看的出来 县长的立场非常重要
县长在经费与公投审议委员会的组成上占有很强的主导地位
也能说公投举行於否取决於县长的态度
再来就是找提案人与连署人了
第 27 条 公民投票案提案人数,应达提案时最近一次直辖市长、县 (市) 长选举选
举人总数千分之五以上。
公民投票案连署人数,应达提案时最近一次直辖市长、县 (市) 长选举选
举人总数百分之五以上。
http://210.69.23.140/vote421.asp?pass1=F2009A0000000000aaa
中选会第16届县(市)长选举 选举概况
所以提案人数=560207*千分之五=2802人
连署人数=560207*百分之五=28011人
这样看起来二万八千多个符合资格的人其实并不难找啊
只要在县内努力找应该能完成连署 只是....
第 30 条 公民投票案投票结果,投票人数达全国、直辖市、县 (市) 投票权人总数
二分之一以上,且有效投票数超过二分之一同意者,即为通过。
投票人数不足前项规定数额或未有有效投票数超过二分之一同意者,均为
否决。
假设用县长选举人数来算 要有560207*二分之一 =280104人出来投票
280104*二分之一 =140052张同意票才算通过
真不愧是鸟笼公投法啊 以过往的经验来看
光是二分之一投票权人总数这一关就过不了了吧
看起来从题目上下手 就能决定公投的结果了
"你是否同意将云林县改名为台西县"用这题目来公投
看看八百次里能不能通过一次吧
对我个人来说 就算改名之後有机场 港口 第一大城等等的好处 我还是坚决反对改名
在我看来用这些利益来换取改名与云林所代表的价值观的人
其实不配享有这些利益与云林这个名字
而且改名与这些利益本来就没有关联了啊
对我个人来说云林所代表的价值比公投所需要的高太多了
而且举办公投所花的经费一定比改名的经费便宜许多
所以要是真的走到这一步 到时就用公投来扞卫我们的价值吧
所谓法律千万条 要用就自己乔
要是有疏失之处还请多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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このドラマはフィクションで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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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cenyu:不过我话说的这麽硬遇到像改新北市这情况要如何自圆其说呢? 06/22 01:27
2F:推 s10452:那新北市还不是一样再改名 06/22 02:04
3F:→ s10452:只是个代号称呼而已 何必在意 06/22 02:04
4F:推 tendi:不违背大多数民意的改名比较容易成功吧~ 我想 06/22 04:26
5F:推 change52:由县(市)政府提请←所以要由县府发动的,县府别撇这麽清 06/22 08:33
6F:→ change52:但大部份如果议员有映的话,县府都会主动提案至议会表决的 06/22 08:35
7F:→ change52: 反映 06/22 08:35
8F:→ change52:反对公投~又要浪费钱 请议员做功课找个公正民调公司调查 06/22 08:38
9F:→ change52:如果有达八成县民赞成更名,那就更名吧,别再浪费公帑了 06/22 08:39
10F:→ change52:如果只五六成的,那就请他们再加把努力,去说服那四五成的 06/22 08:41
11F:推 sheeper:我认为新北市是因为台北县升格成市 所以没问题吧 06/22 10:36
12F:→ sheeper:云林县改名成台西县 还不是一样是县吗 何必多此一举 06/22 10:37
13F:→ change52:所以我主张如果云嘉嘉如果升格的话,再来争取"台西市"较妥 06/22 10:45
14F:推 marx0117:光改名就要花多少钱了~~~都在喊没钱 06/22 11:45
15F:→ evanade:改名有"建设"又花钱又可以顺便X钱 06/22 12:45
16F:推 cgk007:这是不管如何演变 受害最深的是台西乡民 06/22 21:59
17F:推 tendi:ttp://0rz.tw/EozGA 06/24 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