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cklin (离乡背井的米克)
看板ask-why
标题Re: [思辩] 烟害防制也许正义,却不公平
时间Sat Feb 28 02:40:05 2009
※ 引述《Ycat1911 ( )》之铭言:
: 我个人不抽烟,也非常讨厌二手烟、讨厌烟枪亲友
: 但是,也是有很多有品味、懂尊重别人的烟枪
: 他们能自制,能尊重别人
: 除了很近距离讲话,不然不会发现他也是烟客
: 烟害防制的上纲好像变成一种正义、文明
: 可是背後确有很多违反等量原则的思维
: 如果说一件伤害健康的嗜好品
: 需要课徵种税、贴上丑陋的血腥图片标签、隐匿低调的贩卖
: 那酒精饮料是不是该比照?
: 打线上游戏是不是该比照?
: 槟榔摊是不是该照办?
: 比方说挂网达八小时,就强迫游戏厂商要播放网路成瘾时,精神病发、猝死
: 这类的宣导的影片
: 如果说伤害生命、伤害公德(功德)就要被禁止
: 那是不是所有肉贩、冷冻肉品
: 保鲜膜上都要贴上动物被支解的图片
: 或是立法禁止吃肉?
: 因为养殖场的恶臭是环保议题之敌
: 天下大小恶如是
: 唯独抽烟被如此『重惩』 其他的怎麽不下刀?
: 这是真善?还是伪善? 是德政? 还是虚德?
: 还是说,我们的世界以经文明到
: 大家勇於向不良举动讨伐
: 抽烟只是第一的被砍头的~以後我们会砍槟榔、赌博、网路游戏商、肉品业
: 让台湾迈向高道德、万夷来朝的沈香袅佛天府之国?
: 傲视其他沈溺慾望的『不文明国家』?
只是因为刚好反对者少而己.
有一个老笑话是这样:
二十年前, 在商店里, 年青人会很大声的说「给我一包Marlboro香烟!!」
然後很小声的说「还要一盒保险套...」
现在, 刚好相反.
时代的潮流是人为推动的, 顺着潮流的阻力总是最低.
烟的确是坏处大於好处, 因此推动反烟活动时,
「健康」的大旗一挥, 烟友们只能乖乖低头.
当然也会有人觉得「so what? 没烟没酒的, 要健康有屁用?」
不过很可惜, 法律是站在阻止自杀行为那一边的.
所以法律在订定时, 没几个人会站在吸烟者这一边.
不吸烟的人订立一堆看似很有效的反烟法令, 成效如何, 我个人很好奇.
我高中的时候, 同学们为了不想看到七星上面的「吸烟有碍健康」字样,
只买水货不买公卖局的, 我只知道这样会助长走私, 没见过有人因为这些字戒烟的.
订立法令的人有点活在自己的世界, 有的人连烟盒长啥样都没仔细看过,
有的人买好看的烟盒来装, 印恐怖图片的效果完全丧失.
健康捐也是很莫名其妙的事情,
是因为抽烟的人用了比较多的医疗资源?
还是因为抽烟的人让别人必须使用医疗资源?
如果是第一个原因, 那为什麽不乾脆在身份证上面盖个章, 然後就医自费额加个二百块?
如果吸烟者生病, 证实是吸烟引起, 那健保就不给付, 不是更直接?
假设我现在要做尼古丁水当杀虫剂, 买两包烟去泡水, 请问健康捐是要给虫用的吗?
如果是第二个原因, 那岂不是让吸烟的人大摇大摆的对别人说
「我己经预付钱给你看医生啦, 吸二手烟吸到生病也不用担心, 我有付钱了」
「我捐给国家医疗系统的钱比你还多! 是捐喔! 不是缴喔!」
不管从哪个角度来看都不对劲.
烟害防治法是一个很奇怪的法令, 不抽烟的人也许觉得跟他无关,
但是, 此例一开, 以後订立相关法令就简单了.
像是狐臭防治法或脚臭防治法->三人以上室内办公场所禁止发出臭味, 违者罚款.
酒害防治法->三人以上室内办公场所禁止喝酒, 以免别人也想喝.
网害防治法->三人以上室内办公场所禁止连线玩网路游戏, 以免大家都在玩.
烟害防治法其实有很多漏洞, 而且订定得太清高.
大家应该都有看过报导, 101的员工要花很多时间到外面抽烟,
是员工的工作效率重要, 还是守法重要?
有一个报导是, 某个德国公司开除一个不抽烟的员工, 理由是「不合群」.
以後这种类似的例子在台湾也可能发生.
办公室抽烟的人占多数的时候, 抽烟的人是你上司的时候, 抽烟的人是优秀员工的时候,
法律的力量有多少, 我很好奇.
看过Friends的人也许有印象, Rachel的上司因为要抽烟, 就跟另一个员工去吸烟区,
然後就决定让那个员工去参加展览, 这种事情会不会发生? 一定会.
尤其是法律定的越多, 只会增加烟友的革命情感,
跟老板一起抽烟的人, 与守在办公室的人,
当表现差不多的时候, 谁在老板心里的份量比较高?
抽烟的人可以忍着不抽, 不抽烟的人就是不抽, 其实是很不公平的.
我不知道为什麽要订一个法律让烟友增加感情.
感谢收看, 离题了, 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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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0.180.165
1F:推 Ycat1911:真不错,讨论到更细腻的地方去了 02/28 03:37
2F:→ Ycat1911:前段与结尾是有点离开法理的议题,但也满中肯点出时情 02/28 03:39
3F:→ Ycat1911:健康捐那边深得我心,那种思维是正义到哪里去了...感觉 02/28 03:40
4F:→ Ycat1911:变成赎罪券了,此法的结果也许是好的,但是会扭曲很多道 02/28 03:41
5F:→ Ycat1911:理吧,搞不好是促成烟 = 贵族 的型像成形 02/28 03:42
6F:推 yesyouare:推 02/28 09:40
7F:推 haryewkun:关於倒数第二段,重点是在於不想抽烟的人可以有机会避免 02/28 10:48
8F:→ haryewkun:抽二手烟,但如果你觉得和老板搞好关系比较重要,那么你 02/28 10:48
9F:→ haryewkun:可以去抽烟,法律并没有禁止你这样做。 02/28 10:49
10F:→ haryewkun:法律本来就是要让不同人可以自由做出选择。 02/28 10:49
11F:→ haryewkun:并且尽量让做出正面行为的人,可以得到正面的结果。 02/28 10:51
12F:→ haryewkun:当然反过来设定也可以,不抽烟的人必须离开办公室, 02/28 10:52
13F:→ haryewkun:但这样就变成不抽烟(正面行为)的人被惩罚。 02/28 10:53
14F:→ haryewkun:从整个社会的角度来说,这样做是弊多於利。 02/28 10:54
15F:→ haryewkun:另外,如果老板是抽烟的,和他一起去抽烟固然有助於增加 02/28 10:55
16F:→ haryewkun:感情,但如果老板是不抽烟的呢? 02/28 10:55
17F:→ haryewkun:他可能会觉得你老是在吃蛇……XD 02/28 10:57
18F:→ haryewkun:所以不抽烟者不一定会吃亏啊…… 02/28 10:57
19F:→ micklin:所以我才说那句「抽烟的人可以忍着不抽」 02/28 15:52
20F:推 show282:推这篇,其实健康捐是来补健保黑洞.... 02/28 21:26
21F:→ Alouba:这篇很多逻辑都是错误的阿 03/07 04:44
22F:→ micklin:那可能表示你的逻辑有错误吧 03/13 00:14
23F:→ xiaoa:你的逻辑....1罚是希望改,不是赎罪;2捐还有捐自己的?;3捐还 03/13 01:40
24F:→ xiaoa:有强迫的?(这摆明是罚,捐只是好听而已);4你干嘛自己造尼古丁 03/13 01:41
25F:→ xiaoa:5捐了就是国家的钱,甚麽时候变成『你有付钱了』 03/13 01:43
26F:→ xiaoa:还有很多...懒得在这时候一一条 03/13 01:45
27F:→ micklin:那只是你的认知, 与逻辑无关 03/13 04:17
28F:推 xiaoa:所以,1罚是让你赎罪;2捐了的还是你的;3理义上可以强迫捐献 03/13 08:26
29F:→ xiaoa:这就是你的逻辑? 你可以去写论文了! 03/13 08:27
30F:→ micklin:感谢, 正在写论文拚升等中 03/19 02:22
31F:→ micklin:一样, 那只是你对我的文章的个人认知, 与我的逻辑无关 03/19 02:27
32F:→ xiaoa:你错误认知的前提,推论在好也没有意义 03/20 17:51
33F:→ xiaoa:如果你对认为你的认知是正确的,那也未免太过於主观了吧? 03/20 17:53
34F:→ xiaoa:主观角度这麽能够判定法律合不合理? 杀人犯都认为自己没有错 03/20 17:54
35F:→ micklin:我的发文当然是用我的个人认知, 我不是要发表论文, 只是陈 03/22 22:08
36F:→ micklin:述我的个人感想(based on我的个人认知), 主观是必然的, 客 03/22 22:09
37F:→ micklin:观才奇怪, 只是我认为我陈述的过程逻辑性没有问题. 03/22 22:10
38F:→ micklin:你要反驳我的论述, 欢迎, 但是若是攻击文章逻辑性, 那就 03/22 22:10
39F:→ micklin:搞错方向啦~ 03/22 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