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irtymosher (Leigh)
看板ask-why
标题Re: [思辩] 见裸露而「不舒服」的根本思维模式
时间Sun Apr 12 00:08:14 2009
整理:
我认为我的定义的问题点在於"合理不合理的划分"
而显然你的定义能够轻而易举地跳过这个问题
而我认为你的定义的问题点在於竞争市场
如果是下面的例子(你之前用来反驳我的)
A女因为个人喜好择B男而不选择另外一个追求者C男
这里是否构成歧视
在这点上, 我会说
因为A女除了B男跟C男外还有一堆男生可以选择
但是为什麽他不选择? 我想原因就是因为他喜欢B男:他对B男有某种感情
而不是纯粹较喜欢B的某种特质而针对C做出那些事情
所以我会认为这是合理的,也不构成歧视
如果你的定义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把这种议题假设成市场竞争
否则无法解决你的问题, 因为1.个人偏好 2.伤害他人权益都造成了
而假设市场竞争似乎是你之前有意反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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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合理与不合理的区分:
我从刚开始就认为合不合理是付诸直觉的,人类有足够的理性分辨哪些合理哪些不合理
在这里, 我很早就预料到我会碰到跟直觉论者的反驳一样:每个人直觉不同,所做的判断
不同,该如何具有一致性? 并且说我无法划分就无法说服人
关於这点,我想采取之前到我们系上演讲者的说法:
如果有一个项目是大家都同意的,就没有讨论的必要性
例如,当我们说, 杀人是错的,是不符合道德的
大家都认同的话, 我们就没有必要去证明杀人是不符合道德的
所以我才会一直要求那些一直举例的人来反驳我认为合理的论点
因为我认为, 如果你也跟我一样同意的话, 就没什麽问题
但是那些人似乎都不想反驳我所认为合理的原因
所以这个问题一直存在
只要我们一致同意哪些是合理的
哪些是不合理的
这个问题其实很好解决, 不用举这麽多例子
x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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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dirtymosher 来自: 140.112.237.17 (04/12 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