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llreal (现在是1:24唷)
看板ask-why
标题[思辩] 为什麽过失要用刑法
时间Mon Nov 2 20:49:17 2009
在下没有专业法律背景,只是心中有些想法和疑问。
若用词不精确请多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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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麽过失(伤害或致死)要负担刑事责任?
直觉上,
需要负刑责的人应该是指有罪的人,
也许我更想问的是什麽是有罪吧。
但是过失的发生可能只是运气差或是粗心大意,
把一些糊涂虫归类为罪犯似乎也不妥。
就好像毁损是刑事,但如果只是不小心的就只是民事
可是情况如果是伤害或致死就都归於刑事,如此归类的原则是什麽。
有时候过失行为的发生看起来就像意外,只是过失只是假某人之手发生的意外而已。
比如说,
一辆车撞到野猪导致车主死了,就是意外。
一辆车撞到路边停车的车子导致车主死了,停车的那一方可能会有过失责任。
已经很衰了,要付担民事赔偿,
再用刑事下去感觉我们的正义只是在处罚倒楣鬼
其它还有医疗过失、业务过失等...
也只过说明他们不适合那份工作,把他们抓去关或似乎也跟他们是否从事什麽工作无关。
若要说他们是罪犯,也无法跟脑中刻板印象中的罪犯有太大关联。
所以为什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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