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ior (小伊)
看板ask-why
标题Re: [请益] 有关法律和作梦的..
时间Fri Nov 6 02:55:20 2009
※ 引述《online0801 (445)》之铭言:
: 哈罗,大家好,好久没PO文了,小弟有两个问题想请教板友们。
: 最近的假球案闹的沸沸扬扬,一开始,棒球版版友选择相信球员的时候,总会有人说
: 在确定打假球之前,都要以无罪来看待,所以在还没有确定犯罪之前,被告或是有嫌疑的
: ,都是以无罪来看待?为什麽法律会有这样的前提,是因为怕误判吗?还是说又是人权
: 呢?又或者是其他的原因呢?
我只能从以前所学提供一些这个问题的想法,
如果就我的印象没有错的话,
你所说得应该就是所谓的「无罪推定原则」,
要证明被告有罪的责任在於控诉方,
而被告没有证明自己无罪的义务。
我认为法律如此设计牵涉到了两个部份,
而你想的没有错。
第一个就是你所认为的人权因素,
如果一开始采用相反的概念,
认为被告有罪,
就会变成被告需要主动拿出充分的证据,
这可能除了举证困难以外,
也很容易因为为了「判刑」产生严刑逼供或是屈打成招的情况。
那这样还会产生甚麽问题?
这就牵涉到另外一个部份了。
如果有学过统计,
可能会在假设检验听过有关於假定推断会发生的两种错误。(不过这边略过机率不提)
我用个简单的图示解释一下
好 人 坏 人
宣判有罪 冤狱(I) 正义伸张
宣判无罪 无罪释放 纵囚(II)
因为不可否认地,
其实法律是人在执行,
我们并没办法保证我们的判决不会产生失误,
所以冤狱或是纵囚必然会发生。
那现在在这边稍微想一下,
采用无罪推断或有罪推断会怎麽样?
我们大致可以得到一个结果。
如果采取有罪推断,
错误(I)发生的机率会比错误(II)的机率来的高。
当然,因为我偷懒,
这样的讲法其实有点问题,
不过了解含意就好。
而采取无罪推断则相反。
那麽现在要考虑的是,
当无法避免错误发生的可能时,
哪一种伤害会比较小?
最後得到的结论就是,
宁可错放一人(纵囚),也不可滥杀无辜(冤狱)
就是选择无罪推断的理由之一了。
以上内容有错误请指正,感谢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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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4.8.187
1F:推 andyjy12:台湾不是要自己证明无罪,不然就是有罪? 11/06 03:04
2F:推 HuangJC:亚洲电台有一次广播说:国外都是要证明自己无罪,各位听众, 11/06 10:20
3F:→ HuangJC:你,觉得呢? 当场吓我一跳,这电台竟公然偏成这样 11/06 10:21
4F:推 daze: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 11/06 11:01
5F:推 andyjy12:国外=国(ㄓ)际(ㄋㄚˋ) 11/06 12:03
6F:推 HuangJC:楼上 got it,害我马上去查这电台的颜色.. 11/06 12:08
7F:→ HuangJC:这主持人讲话都一顿一顿的,很像在加强语气 11/06 12:10
8F:推 andyjy12:因为前一阵子,就有看过这种说法。嗯~就是为了整某人 11/06 12:16
9F:→ andyjy12:另外有罪推定,可以看一下这篇0rz.tw/XJf1s,算是我看过 11/06 12:17
10F:→ andyjy12:比较极端的例子 11/06 12:17
11F:推 HuangJC:某人?来对质一下吧,那个主持人好像叫美英(发音),当时是在 11/06 14:29
12F:→ HuangJC:讲扁案;明白说应该先当有罪,阿扁要自证无罪.台湾法律和国 11/06 14:30
13F:→ HuangJC:外不必一样,你爱怎麽改是台湾的事;但说国外也这样,这是睁 11/06 14:30
14F:→ HuangJC:眼说瞎话~ 11/06 14:31
15F:推 size:这是指财产来源不明罪要自证来原吧 有罪推定有分事项的 11/08 00:37
16F:推 andyjy12:楼上说得那个法条还被卡在立法院 11/08 00:47
17F:推 visorkk:有吗 我怎麽听说已经通过了 11/08 10:39
18F:推 HuangJC:如果某些事情是有罪推定的话,我可以接受;我没要挺阿扁 :P 11/08 17:43
19F:→ HuangJC:不过一定要说清楚,不然我觉得很怪,中立选民被耍好玩的 11/08 17:44
20F:推 online0801:谢谢版友热心的回答~ 11/12 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