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paloy (便当)
看板ask-why
标题Re: [请益] 关於通缉时效
时间Thu Dec 17 00:10:30 2009
※ 引述《gamer ()》之铭言:
: ※ 引述《naphuang (天凉好个秋)》之铭言:
: : 最近有人被通缉到135年的10月1日,
: : 请问通缉为什麽要设期限呀?
: : 为什麽不终身通缉呢?
: : 这样135/10/2被抓到是不是就没事了呢?
: 你讲的应该是法律追诉期吧。的确过了法律追诉期就不再
: 追究这个罪了。至於为什麽要定法律我觉得一方面是诉讼成本
: 的问题,另一方面也是因为现在法律普遍还是认为应该让悔改
: 的人有重新再来的机会。既然这个人在这麽长的时间都没有犯
: 下新的罪,那又何必再去追究这个十几年前犯的过错呢?
: 对了,上面讲的是刑法的状况。民法的求偿期限好像复杂
: 的多。
通缉也有时限啦~
有些只是被告,在侦查庭的阶段,连起诉都还没有...
但是可能有各式各样的因素(不明白法律、搬家、家庭责任或者躲避)
没有到庭说明,以致开不了庭,也会通缉。
而还没有起诉的通缉是不是跟法律的追塑骑绑在一起的,那我就不知道啦..
因为我只是刚好遇到侦查庭的阶段被通缉的case知道而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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