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ikeiosis (怎麽啦)
看板ask-why
标题Re: [请益] 法务部长不执行死刑的逻辑
时间Thu Mar 11 17:20:46 2010
如果没看懂别人在讲的点 其实是可以不用回的
这样破碎的回应实在很让人看不下去...
※ 引述《size (金色曙光)》之铭言:
: ※ 引述《gamer ()》之铭言:
: : 关於这方面,简单的讲,仅管刑法第127条明订「有执行
: : 刑罚职务之公务员,违法执行或不执行刑罚者,处五年以下有
: : 期徒刑。」然而这边所谓的「不执行」并未在刑法或其他法律
: : 中明订,换句话说,这里只说不执行是渎职,却没有说怎样才
: : 算是不执行,一个月、一年,还是十年?这部分完全成为司法
: : 行政机关的裁量权,所以你要去告法务部部长不签署死刑是渎
: : 职,实务上认为这应该也是会败诉的。(不然应该早就有被害
: : 人家属提行政诉讼求取国赔了)
: 政务官是不用告啦 尸位素餐的话下台是比较快的方式
一开始就有人攻击说王部长不执行死刑就是违法渎职
都有人解释说了 不执行既不违法更不会被判渎职
还跳针说王部长尸位素餐要下台
那是不是还要继续告诉你
王部长推动废死是赓续政策 没有尸位素餐你才开心呢?
: : 这种说法也太可笑了,每个人都会死,所以杀人不残忍,不
: : 违反人权。你确定你知道自己在讲什麽吗?
: 我的前提当然是指有犯至死罪的情况下
: 当条件下大家都一样是必然要死的话 例得绝症等
: 那麽残忍与否的意义只存在方法上 这样你有看懂吗?
: 安乐死比不断发病拖个数年还要不痛苦多了
杀人是残忍的 这是普遍而不需要前提的描述
所以才会说无论是犯罪者杀人还是国家杀人都是残忍的
如果你一定要说 在特定前提下 杀人是不残忍的
那你必然就要说明为什麽在这个前提下 杀人是不残忍的
否则就会变成是你主张 杀人是不残忍的 (杀人不残忍 所以比关到死好)
你如果确实是要反驳「杀人是残忍的」的这个论点
麻烦你不要举一些特例啦 奇妙的前提啦 这样会很难理解
: : 所以现在变成在讨论死刑是不是公平正义了吗?讲到公义
: : 问题,死刑一直以来都无关公义,因为犯罪人会不会判死刑,
: : 判了会不会被执行,对於社会上的其他人根本不存在任何效益,
: : 我们既不会因为犯人死人获得什麽,也不会因为他没死被关在
: : 哪里失去什麽。更不用说,死刑犯的人数其实少之又少,有无
: : 这些人存活,对於国家利益或人民利益的影响小之又小。
: 当然有影响 你没看前文吗
: 1.死刑法赦免或脱逃後的再犯风险 2.监狱空间及纳税钱
: 死刑的最大意义在'一劳永逸的永久隔离' 我比较赞同这论点
: 公平正义只是站在被害者来看的说法
咦 你讲了一句当然有影响
然後就说你比较赞同死刑是永久隔离(所以你不赞同死刑是公义的)
所以你不回应死刑犯人数少影响小的看法罗?
: : 故把死刑放大成公义问题,不过就是应报理论的扩张。杀
: : 了人不偿命公平吗?就是在这种思维下,才会产生出死刑存在
: : 与否与社会公义有关。然而应报理论是否能够被做为国家刑罚
: : 的依据?用一个最浅显的例子说明,如果杀人应该偿命,那不
: : 管动机、方法、对象,杀人都应该偿命,故杀人罪应改为唯一
: : 死刑。这合理吗?当然不合理。
: 前文就说了 现在要被判死刑都得最大恶极才可能
: 所以我才说刑法是以直报怨 而不是以怨报怨
: 规定杀人者唯一死刑才是真正的以牙还牙 现在的刑法不是
所以你支持应报理论吗? 所以你连现在的刑法都认为不够合理吗?
: : 我不知道经济学的实验如何证明以牙还牙是促进合作最有
: : 效率的手段,不过我很清楚的明白,司法制度一直都是往最没
: : 有效率的方向走,这是为了保护人民不会轻易受到国家机器的
: : 侵害。也因此才会有三审制度,才会有刑事诉讼法。
: 所以不执行的不也是三审定谳了吗?你扯这段的意思是..
那个经济学实验很有名啊
你举的是第一年的实验结果 以牙还牙策略的绩效最好
不过这没有证明任何东西啊 因为第二年再办一次以牙还牙策略就不是最好的了
而人家之所以会说三审制是因为你说以牙还牙很有效率
所以才会提说法律向来就是缺乏效率(例如三审制)
: : 另外什麽以直报怨,以德报怨的,我觉得是想太多了,国
: : 家机器施行刑罚最重要的目的是在维持社会秩序,而各种统计
: : 指出有无死刑对维持社会秩序的效果影响根本不大。
: 1.被害人的心情 2.风险和成本
: 前者影响被害人 後者影响大众 要说没有影响只怕不够有说服力
就已经说是「不大」 就很明白的说了
死刑犯人数这麽少 对社会的影响根本就不大
要说有什麽影响 我想电视名嘴的影响绝对比死刑犯的影响要大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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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8.115.119.61
1F:推 HuangJC:影响大不大和'量'的关系较少,和传播关系较大 03/11 17:30
2F:→ HuangJC:要不然每次乐透开奖得两亿的的只有一个,大家也不必一直炒 03/11 17:31
3F:→ Oikeiosis:我个人认为量是实际的 传播是虚的 03/11 18:33
4F:推 micklin:如果可以定前提, 就乾脆每个人都去登记, 杀死我的人该不该 03/11 19:06
5F:→ micklin:被判死刑, 你选择杀支持死刑的人, 那就去死, 这样不是很快 03/11 19:07
6F:→ micklin:就有结论了吗 = = 你不喜欢死刑就不喜欢, 你支持就支持, 03/11 19:08
7F:→ micklin:直接把量刑判定登记起来, 就不用吵来吵去看了就烦 03/11 19:08
8F:→ micklin:I'd like to meet the one who killed me in hell. 03/11 19:09
9F:推 haryewkun:楼上这招挺绝的。:) 03/11 19:57
10F:→ Oikeiosis:这招不可行啦 设有某家人都支持死刑 只有一个反死 03/11 20:29
11F:→ Oikeiosis:凶手若杀害该反死者 其遗属与被害者意愿不同 以谁为准? 03/11 20:30
12F:→ Oikeiosis:所以现在刑法不以谁的意愿为准才是合理的 03/11 20:31
13F:推 HuangJC:这招的结果,每个人会选对自己有利的方案,比如我们班体能好 03/11 20:31
14F:→ HuangJC:的一直说要办运动比赛(奖金班费出),数学好的说要办数学比 03/11 20:31
15F:→ HuangJC:赛,电脑好的,英文好的,各别想办对自己有利的比赛.. 03/11 20:32
16F:→ HuangJC:就是有本事认为自己在该领域独一无二才作此主张啊.. 03/11 20:33
17F:推 micklin:for Oikeiosis, 遗嘱不是以死者的意愿为主吗? 我可不可以 03/11 22:43
18F:→ micklin:在遗嘱里立说, 如果我被杀了, 希望杀死我的人被判死刑? 03/11 22:44
19F:→ Oikeiosis:遗嘱是啊 但是活着的人才会受到判决影响 03/11 22:55
20F:→ Oikeiosis:举例好了 有人签了器官捐赠同意 家属不同意 能捐吗? 03/11 23:01
21F:→ Oikeiosis:现实状况就是不能 医院就算拿了同意书还是会被家属告 03/11 23:01
22F:→ size:你的这篇我还真不想回阿 没什论点只是来喇赛而已.. 03/11 23:06
23F:→ micklin:原来家属的权力这麽大啊.... 03/12 00:20
24F:→ Oikeiosis:很好啊 破碎的片段回文不要回 这样可以减少抬杠 03/12 02:47
25F:推 phreniax:杀人是残忍的 是普遍的 错得离谱 03/13 15:41
26F:→ phreniax:我吃素 我看动物被杀觉得很残忍 但某些啥人我不觉得 03/13 15:41
27F:→ phreniax:对很多战场上的人 杀人也不残忍 03/13 1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