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ikeiosis (怎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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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请益] 法务部长不执行死刑的逻辑
时间Fri Mar 12 03:33:40 2010
※ 引述《xiaoa (不事生产)》之铭言:
: 大家好像都环绕在该不该给犯人判死刑
: 反对的人主要是认为:
: 1 犯人也有人权
: 2 死刑太残忍了
: 3 犯人杀人是不应该的, 司法杀人也不应该
: 对於第1、2点, 我想问, 犯人在犯案的时候, 有考虑到人权吗? 他知道自己有多残忍吗?
: 第3点, 我想问, 什麽叫"不应该", 是不是该有个"前提"?
已经很久没有讨论死刑问题了 也许最近有流行的新论点也不一定
不过还记得以前提到反死刑
常见的论点应该就是国家是由社会契约论所构成的
人民让渡一部分财产自由(税)一部分生命自由(役)
换取国家对整体财产生命自由的保障
而由於这个契约论的核心就是其人自由意志才能成立契约
契约的一方当然不可以让渡自己的生命给国家 否则此契约无从成立
也就是说国家本来就无法从任何契约中取得剥夺契约相对人生命的权力
所以如果国家是根据社会契约论的精神建立的 则这个国家就没有实施生命刑的权力
用比较实体的说法就是
国家是宪法建立的 宪法保障的人民基本权力 法律只能限制不能剥夺
法律根本就没有剥夺宪法保障人民基本生存权的权限 故也不能有生命刑的存在
(不过法学界应该也承认政治高於法律
所以只要有政治力支持死刑 则法律本身并不高於政治力)
其次常见的论点就是 司法误判问题
很多人都会提到死刑很难判 一定是罪大恶极才会被判死刑
但是事实上国内的检查体系跟司法系统都长期高负荷
随便一个检查官法官 一个月处理个几百件案子都有(菜的多分点 老的减一点)
每个人积案都是用几个月几个月来算的
除了特侦组之外 哪有检察官可以不眠不休搞一个案子就没别的事的?
而警察努力办案、检察官起诉、法官审判当然都是很辛苦
但是我们却可以从苏建和案中看到 国内办案上对於证据蒐集、保存上
确实是有非常粗糙的部份
当这些非常粗糙的控罪以至於被告被判死刑之後
国家就根据这些粗糙的控罪杀了这些人
这本来就是很可怕的事
人又不是神 司法机构也不是神 法官更不是神
真相到底如何是不可知的(只能尽力求真)
而在真相不确知的情况下 硬要法官决定剥夺别人的性命
这负担也太沈重了吧
: 接下来只是哈啦
: 我不赞成废除死刑, 但我也不认为法庭可以轻易的就给人判死刑
: 只有极端案例才适用
: 像有些时候, 有些犯人判终身监禁, 根本就意义不大
: 其罪行之重, 关他八辈子都嫌短, 但他的烂命就只有那麽一条, 你关不了他那麽久
: 你还要养他, 还要担心他逃狱 (或直接在牢里就干案了 = =)
: 例如蝙蝠侠里的恶人
: 在我看来, 把他们抓起来却不判死刑, 只是正义的自傲、在炫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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