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lusred (think again and more)
看板ask-why
标题Re: [请益] 法务部长不执行死刑的逻辑
时间Mon Mar 15 16:16:08 2010
※ 引述《gopeterhome (抠屁的猴)》之铭言:
: 虽然没有全部看完
: 不过版友似乎没有由法理推倒的论述
: 废除死刑有个很重要的原则就是天赋人权
: 而世界普遍的法界概念是支持这天赋人权
: 从而在刑罚理念上采用"教育刑"的概念
: 义及我们对受刑人施加刑罚不在於阻吓社会上的犯罪
: 而是对已犯罪的人教育其偏差的社会价值观
: 所以虽然剥夺了人权的自由
: 但那是为了矫正其偏差价值而不得不为之
: 这是教育刑的基础概念
: 也是国际社会通用的概念,台湾也不例外
: 所以在教育刑的概念下
: 过去的死刑有相当程度的矛盾
: 毕竟褫夺人权的基础是为了让他将来更好的行使人权
: 而剥夺了受刑人最高的人权生命後,一切的教育意义就失去了
: 那以此理论立项的刑罚基础就被动摇。
所以是说犯罪者无知才犯罪,犯行後应该受教育而不是受其他惩罚?
那受害者因犯罪者行为而受害,只能承担接受,这件事似乎不在法界的考虑范围?
天赋人权是民主的基本思想,那无法保障人民的人权,保障人民的安全,
这不就是国家的责任,是制度的问题?
国家没有教育好每个人民,没有及时阻止犯罪行为发生,没有保护好人民,损害人权
依此逻辑那受害是应该是要向国家要求赔偿才对吧?
现在不是这样
法律完全采用"教育刑"的概念,而其他国家制度不变,我想是无法被多数人认同的
这也是为什麽"废除死刑"无法被接受的原因
(其他法律的刑罚也有相同的问题,只是较轻微,所以才没有引起广大讨论)
: 另外有人主张死刑是为教育社会的价值,但其实相当的签强。
可以再说明一下为什麽这一点相当牵强吗?
: 所以有不少法界人士认为
: 推动废除死刑是有助於完善法学系统
: 是一种法律的进步
法律追求进步,可是得配合现实社会及政治制度
法律一昧追求新的概念,社会及政治仍处落後,难道这是人民之福?
国际上很多国家废除死刑为什麽? 少数国家不废除死刑又是为什麽?
绝对不是单纯只考虑维护人权
废除死刑是可能从欧美民主强国得到利益
但废除死刑也可能造成国家社会更加动荡不安
: ====================================
: 不过同从法理的角度来看
: 推动废死而完善法学其实亦是种孛论
: 因为从法律的哲理面来看
: 法律的成型
: 是由道德而得法理 法理衍生法律
: 今天欲由法律面的推动修改来完善已有的法理论述
: 从而来改变社会已有道德
: 这样的法律行成
: 其实算是不合法的 是应该被推翻的
: 因为这会演变成由上位者制定法律的程序的行成
: 所以易言之
: 虽然废死是一堆头大的法学家想出来的点子
: 但为了合理的推动
: 他们不得不在道德面劝社会要善良
: 要和乐 要原谅
: 想来真的挺讽刺的
这种行为已经不是从"人民" "群体"的福祉为出发点了
在我看来这也可以算是暴力了
: 不过说实在
: 推动废死这样的理念对一般的小市民是利大於弊的
: 毕竟他是一个法律面积极补强社会关於天赋人权这个道德面的基础
: 而这样严格的体系下
: 也保障了我们在可能的暴政下所获得的保护
: 毕竟暴政也是要有法律作为框架
: 因为他是以成型的秩序
: 就算是希特勒当初屠杀犹太人
: 也是有完整的立法基础的
: 如果今天由全民补强这个基础 那未来就减少被钻漏洞的机会
: 谢谢
从你举的例子只能看出以後有暴政独裁者时,废除死刑这项法律有牵制作用
但是现在呢?未来没有出现暴政独裁者的时候呢?
政治是可以改变的 法律也是可以改变的
只要执政者有够大的权力,宪法也能修改
在现在社会及政治下,我看不出来废除死刑是利大於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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