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ikeiosis (怎麽啦)
看板ask-why
标题Re: [请益] 法务部长不执行死刑的逻辑
时间Tue Mar 16 03:49:59 2010
: 推 size:污名化是同类族群的投身 本人做的案子有什好污名化的 =.= 03/15 00:29
: → size:大众不知道审案过程 但会知道犯案过程 新闻报一报不就知道了 03/15 00:31
: → size:砍100多刀 分屍融屍等的不用污名化 曝光後自己就先黑掉了.. 03/15 00:33
: → size:要应报的话大众应该支持虐待刑 可惜也没有 请问Oike为什麽? 03/15 00:34
新闻报导如果是真相的话
那法官就看新闻审判就好了 还需要检警调查证据做什麽?
新闻报导的来源是检警的调查报告、起诉书
而检警的调查方法既粗糙且客观证据往往不充分 要依靠法官自由心证补强
我讨论污名化也不是讨论死刑问题
而是H网友说 犯人放出来 就已经应报报完了 可是人们还是排斥犯人 房价还会跌
他认为这样就表示因为会怕犯人再犯 所以死刑有必要
然而这个论证不对 因为这个存在的现象是 污名化 的现象
不独重刑犯如此 小偷也是、游民也是甚至外籍劳工也被这样污名化
所以这个现象不能拿来处理死刑犯的问题 否则就变成大家讨厌就该死
你如果确实理解了这样的讨论脉络 你可以插嘴没关系 我可以继续
但是你断章取义的乱扯 是很虚弱的
: 推 gamer:科科,苏建和案可是砍了79刀呢 03/15 00:44
: → gamer:想必一定不是被污名化的,应该执行死刑 03/15 00:44
: 推 size:楼上又来喇赛啦 我只问你确定的要不要执行?例杀亲人领保险金 03/15 00:48
: → size:确定的案子很多阿 清大洪xx都没判死刑了 只会一直跳针苏建和 03/15 00:49
苏建和案老早就三审定谳很久很久了 只是一直有非常上诉跟再审
所以只要一直提非常上诉或是一直有再审 就都不是确定的
而这也是一个非常基本的差异
支持死刑的人认为检警司法系统的调查结果都可信 判刑都太轻
而废死的人则认为检警司法系统都是会犯错的
应该要给会犯错的司法系统更正的空间
: 推 XDH:请问gamer你认为法律允许判错的风险吗?如果允许,那你拿个案 03/15 04:39
: → XDH:来推翻整个死刑这样客观吗?若不支持,你应该是要全然反对任何 03/15 04:41
: → XDH:法律,因为人不是神,不可能全部都判对,一定会有风险。 03/15 04:42
: → XDH:请问你会全然反对吗?反对的话,你的替代制度是什麽? 03/15 04:42
: → XDH:请问你认为为何飞机失事率仍未达零的现况下,却无人反对呢? 03/15 04:43
: → XDH:如果你认为死刑是最不可回复的刑罚(死亡),所以才要反对有任何 03/15 04:45
: → XDH:的风险,那你也应该要反对失事就会致死的飞机搭乘方式、出门会 03/15 04:47
: → XDH:被天外飞来的陨石撞死(风险仍不是零),你应该都不能出门才对 03/15 04:48
: → XDH:如果你天天出门却不怕风险,也不反对人人搭飞机,却反对有风险 03/15 04:49
: → XDH:判错的死刑,那我真不知道哪一个才是你的想法了。 03/15 04:50
法律允许判错 所以不断地给予上诉、更审、非常上诉的救济空间
但是死刑执行的特色就是没有救济的空间
所以反对死刑
搭飞机也会死 陨石也会打死人 这当然没错
所以有人会推动民航机安检 机上设置安全带、氧气面罩等等的措施
好让这些风险能降低
同样的 废死刑就是希望国家执法误判的风险能够有更多机会救济误判的可能
这是一样的逻辑 并没有什麽不同
: 推 size:同理 被判死刑的人的机率比车祸飞机失事还低 套句gamer的逻辑 03/15 10:58
: → size:人少到不值一提 被害人也少 放着碍到谁了?=死刑碍到谁了? 03/15 10:59
: → size:gamer算人头的理论 支持关放着没碍到谁的理由也能支持死刑.. 03/15 11:02
: → size:死刑里被误判的机率又更低了 gamer几十个案子也举不出5个 03/15 11:04
: → size:一直在苏建和 现在4X个死刑案gamer你举得出超过5个再说.. 03/15 11:05
: 推 size:科技进步证据能力就会进步 这10几年电脑进步多少?还在扯DOS 03/15 11:21
: → size:gamer的逻辑错误就是一直拿dos的例子来喇赛windows 向前看吧 03/15 11:23
: → size:对了 大众愤怒的竹竿刺女童下体的案子好像也无罪 因证据不足 03/15 11:25
: → size:看来司法并没gamer想的糟糕 还舆论影响判决咧 我的例子比你多 03/15 11:27
: 推 size:当被害人奄奄一息的躺在医院拖N年痛苦的死去 犯人仍在狱中爽 03/15 11:30
: → size:不然就是证据不足找无人的黑数 判决确定还不能死刑 爽到谁? 03/15 11:32
为什麽找不到证据 就是因为检警蒐证起诉的能力非常有限且粗糙
这是国家司法系统能力低落的明证
然後现在还要让这样探寻真相能力低落的司法系统来杀人
这样是很恐怖的事情
竹竿刺女童的案子很明显是罪证不足的问题
凶器竹竿没有凶嫌指纹、有血迹的外套不是被害女童的血迹
仅有女童指认跟嫌犯自白就要判刑
这本来就有证据力不足的问题
不过 本来这个案子就没有要判重刑 最多好像也才判8年
缠讼羁押了十几年 就算无罪也早就关超过8年了
你举这个例子 只不过又证明了国家司法制度很烂很不可信而已
实在是看不出来有什麽值得信赖的地方
: 推 skyviviema:不过就我的价值观是 正因为人命的价值和个体的尊严很重 03/15 11:52
: → skyviviema:要 因此不重视他人生命与尊严的人就必须以失去做代价 03/15 11:53
: → skyviviema:当然 我所谓的不重视不代表所有杀人案件都是如此 03/15 11:54
: → skyviviema:指的是一种心态 也就是动机吧 03/15 11:55
假如今天有个邪教非常重视人命的价值与个体尊严
所以只有最尊贵的教徒可以上祭典当牺牲
这样杀人的邪教 非常重视被杀的人的生命与尊严
这样的话 你赞成杀这邪教的首脑吗?
: 推 size:母数=全部人口非案件数 死刑里误判比例又更低 少到不值一提 03/15 12:20
: → size:小规模战争的死伤就大於死刑啦 天灾更是 gamer的论述有好笑到 03/15 12:22
死刑里的误判
就是指一个无辜的人被判死刑
而且同时往往真凶会逍遥法外 因为已有无辜的代罪羔羊
我们除非事後另外抓到真凶 否则司法机关无从告诉你这是误判
然而偏偏这世界上到处都有这种事
从早期台湾的王迎先(代李师科)
1991德州的Todd Willingham (已执行)
1993年的吕金铠(後来改判无罪)
1996年的江国庆(已执行)
要是要说到冤案 这真是到处都有 说也说不完
真是不晓得从哪说起这误判比例很低是怎麽回事
: → size:战争 天灾 人祸[犯案] 才是人权团体该投入的 反死刑本末倒置 03/15 12:39
: → size:发动战争 贩毒等都是死刑没错阿 gamer你现在才知道吗? 03/15 12:41
人权团体向来都反战没错啊
废死联盟很多人跟台权会关系密切
之前小布希侵略伊拉克时 这些人权团体都有上街游行反战
反战、反杀人、反死刑 这都是一样的理念 没有什麽谁本谁末的 都要反
: 推 XDH:gamer大,之所以要问你这个,是因为phreniax的PO文中问了关於 03/15 14:49
: → XDH:苏案的问题,而你只回答一句"哈",我找不到关於这方面你的任何 03/15 14:49
: → XDH:回应,所以再重新问你一次,你认为死刑有风险判错,所以就该全 03/15 14:50
: → XDH:面废除吗? 03/15 14:50
: → XDH:littleshan大,所以只要误判率降低你就支持死刑吗? 03/15 14:51
: → XDH:飞机危险可以拒搭,死刑危险你当然也可以选择不犯法。 03/15 14:52
如果有不会误判又能很准确的探知真相的司法体系 这当然是很好的事情
但是现实问题就是 真实世界里 误判是必然存在的
: 推 XDH:另外你说的误判率超高是因为判死案例也不多吧?只看统计无法得 03/15 15:42
: → XDH:知真正的误判率,我觉得必须还要考虑审判环节上的失误率 03/15 15:43
: → XDH:如果你支持的理由之一包括有风险就必须全面废除,那你也应该要 03/15 15:43
: → XDH:支持法律全面废除吧?因为误判率一直都不是零也不可能为零 03/15 15:44
: → XDH:那麽你就等於要推翻人类到此以来所建立的法律制度。 03/15 15:45
: → gamer:除了死刑外,其他刑罚至少都有办法做出形式上和物质上的赔偿 03/15 15:45
: → gamer:仅仅有死刑,人死就死了,什麽也得不到。 03/15 15:46
: → XDH:为何你认为形式与物质上赔偿的误判,就不用反对呢? 03/15 15:47
: → gamer:这并不难理解,制度本来就是一种取舍,既然不可能有尽善尽美 03/15 15:48
: → gamer:的制度,那誓必就要有所牺牲。对我来说,风险可以被接受,但 03/15 15:49
: → gamer:是有个上限(我相信对任何人都一样),而在这个例子中,我认为 03/15 15:49
: → gamer:人命的损失已经是不可被接受的伤害,但是经过补偿的自由损失 03/15 15:50
: → gamer:却还在范围内,就是这麽简单。 03/15 15:50
: → gamer:我并不会把问题简化成(有风险-接受)和(有风险-不可接受)这种 03/15 15:51
: → gamer:二元价值观。 03/15 15:51
: 推 XDH:你怎麽知道除了死刑外的赔偿,对某些人来说一定是是可回复的? 03/15 15:54
: 推 gamer:我有说这是可回复的吗? 03/15 15:54
: → XDH:我前面就说了我也没有要简化,我只想针对风险这个焦点讨论。 03/15 15:54
: → XDH:「...但是经过补偿的自由损失却还在范围内」你怎麽知道对某些 03/15 15:56
: → XDH:人来说会在他接受的范围?知道有人把信仰看得比生命还重要吗? 03/15 15:56
误判一直是反死刑一个很明确的论点
因为司法体系难以准确的发现真相 所以必须有很多救济的方式
今天只要执行死刑 就是让救济方式都无效的刑罚
所以这个死刑本身就是反救济的
自由刑本身是以吓阻矫治为目的
也就是说把这个人关起来 是为了要矫治他可以回到社会立足而已
所以如果是一个本身良善 无辜误判的人
那国家就依据冤狱赔偿
将损害这个人的自由的部份以财产形式赔给误判的受害者
而死刑显然没有矫治功能
所以反对死刑 而不反对自由刑 乃是有这样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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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在ask-why自己写的收一收
http://askoikeiosis.blogspot.com/
就不用等板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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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8.115.125.33
1F:推 haryewkun:所以反死刑的主要原因是无法undelete吗?宁愿存个备份? 03/16 05:09
2F:推 phreniax:我很早就提过了 不要用存称命题去当作全称命题 03/16 09:34
3F:→ phreniax:大部分的人都有良心 苏建和之流案子当然不能判 03/16 09:35
4F:→ phreniax:但很多都是恶意确定 法律系的用误判的观点 03/16 09:35
5F:→ phreniax:弱到我睡着 03/16 09:36
6F:→ phreniax:有机会看一下我上篇 虽然我又要离开这版了= = 珍重 03/16 09:36
7F:→ phreniax:回来复制文章一下贴到别板= = _ 03/16 09:37
8F:→ phreniax:死刑没有矫治功能很显然对很多人来说没差 03/16 09:38
9F:→ phreniax:只是一种我们人类能提早自行做到的果报 03/16 09:38
10F:→ phreniax:意识形态罢了 很高兴至少东方废死的意识形态很弱 03/16 09:39
11F:推 HuangJC:我可没说房价跌就是支持死刑;我是说你的社会成本计算模型 03/16 10:01
12F:→ HuangJC:有问题.你要说这是污名化,我也可以说这污名化是一个附带成 03/16 10:01
13F:→ HuangJC:本.总之它还是这次事件的成本.你走在台北街头心脏病发没人 03/16 10:02
14F:→ HuangJC:敢给予援手,这就已经是一种成本了;计算一个被杀死的人一般 03/16 10:03
15F:→ HuangJC:流行以他的社经地位及预估年龄计算(比如国外的车祸赔偿) 03/16 10:03
16F:→ HuangJC:但撞死同样三个人和纵放歹徒,歹徒杀死三个人,其计算必不相 03/16 10:04
17F:→ HuangJC:同.今天要说杀一个死刑犯其成本不是两颗子弹,那麻烦也别说 03/16 10:05
18F:→ HuangJC:放一个死刑犯只是多死三个人,却无视社会的恐惧成本,司法不 03/16 10:05
19F:→ HuangJC:信任成本 03/16 10:05
20F:→ HuangJC:前面有人说,这题目先不谈配套;但谈到这些就得开始谈配套了 03/16 10:10
21F:→ HuangJC:社会成本理应由社会支出,个人不过是个'倒楣的窗口',应由社 03/16 10:10
22F:→ HuangJC:会保险支付.换言之放一个刑犯,他竟真的再犯了,这应该国赔? 03/16 10:11
23F:→ HuangJC:而签发释放的那位法官,是整个司法行政叫他签,还是他个人扛 03/16 10:12
24F:→ HuangJC:?如果是他扛,是不是他敢签就该负责?国赔又再向他求偿? 03/16 10:12
25F:→ HuangJC:要不然我们只玩文字游戏,却不必有人负责,碰上的算倒楣? 03/16 10:12
26F:→ HuangJC:钱不能解决问题,钱只是资本主义里'股权分摊'的工具.灾难也 03/16 10:13
27F:→ HuangJC:可以分摊.今天如果每个不特定对象的灾难都要你我负责,你我 03/16 10:14
28F:→ HuangJC:才会感同身受.放一个杀人强奸犯,你我税金增加一万,要不要 03/16 10:14
29F:→ HuangJC:放,你才能感受更深 03/16 10:14
30F:推 blaukatze:推 用心写的文章 03/16 12:19
31F:推 skyviviema:你用邪教来比喻我的说法是不对等的 03/16 12:53
32F:→ skyviviema:我的前提是"因为生命和尊严很重要,任何人都不能随便 03/16 12:53
33F:→ skyviviema:夺取" 而你说的邪教一开始就站在夺取的一方 03/16 12:55
34F:推 size:王迎先的案子根本不是误判 法院都还没进 那是警察系统的问题 03/17 01:06
35F:→ size:至於苏建和也没执行 有问题法检自己知道 你的误判认知真广 XD 03/17 01:08
36F:→ size:很多人质疑的是警察系统而不是司法 自己都搞不清楚就在乱呛.. 03/17 01:09
37F:→ Oikeiosis:to H: 社会成本是比较有差异的部份 你说污名化成本 03/17 06:13
38F:→ Oikeiosis:有死刑犯、重刑犯、微罪犯、病人都有污名化成本 03/17 06:15
39F:→ Oikeiosis:我认为要考虑成本可以考虑无妨 但是跟有无死刑关联不大 03/17 06:16
40F:→ Oikeiosis:to sky:邪教尊重生命尊严而夺之 这样犯罪吗? 03/17 06:16
41F:→ Oikeiosis:to size:王迎先就是冤案 就是因为必死 才会这麽冤 03/17 06:24
42F:→ Oikeiosis:如果王迎先不是一定死刑 恐怕也不会跳水含冤而死 03/17 06:25
43F:推 size:都还没进司法程序就在预设立场 这样的讨论没意义.. 03/17 1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