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ikeiosis (怎麽啦)
看板ask-why
标题Re: [请益] 法务部长不执行死刑的逻辑
时间Wed Mar 17 06:45:30 2010
※ 引述《titan2008 (Titan)》之铭言:
: SORRY,我之前以为这是心得文。不过既然你请我指教了,我就说说我的看法。
: 人在自然状态下是平等的吗?
: 身心障碍者跟我PK,谁会赢?
: 一般的男性跟女性PK谁会赢?
: 朱木炎跟一般人PK谁会赢?
: 海豹要睡,我也要睡啊!
: 我更不认为海豹跟我被子弹打到的或然率一样。
: 海豹比一般人知道什麽地形可以掩蔽、什麽姿势可以躲过子弹的知识。
: 如果一人发一把枪,海豹最後的存活可能也比你我高。
: 人家可是受过专业的军事训练也。
: 所以自然状态下是不平等的。
: 即便自然状态下人是平等的。
: 可以推出有人生命权、财产权、自由权吗?怎麽推?
: 又怎麽从有人权推到人应该有人权?不可能吧!
人天生就有不平等 体能强弱 智愚巧拙 种种不平等
这是事实没有错
但是自然状态是要论证国家成立的基础
也就是国家还未成立时 国家组织出现的目的
论证每个人应该是平等的 是指在法律上作为主体的人是平等的
而不是要论证每个人在能力上 寿命上 成就上平等
为什麽人在法律上是平等的?
假使人在法律上是不平等的
则高等人与低等人之间的法律效力必须不同
高等人与低等人之间是否能相互结婚、缔结契约(婚姻、契约的双方 原则上是平等的)
恐怕都是不应该的
法律地位的平等 是民主的基础
如果不同意国家是民主建立 是人民公意的展现
那当然国家没有保护人权的天职
要杀害下等人就杀 要怎麽虐待就怎麽虐待
所谓刑不上大夫 礼不下庶民 就是讲这种状况
如果要否认天赋人权 这无妨 只要同时承认这个国家不是民主国家 就好了
我之前的文章也有暗示了
只要这个国家不采取天赋人权立国的意旨建立
则这个国家有死刑 甚至是各种酷刑 也并没有法理上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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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在ask-why自己写的收一收
http://askoikeiosis.blogspot.com/
就不用等板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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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xiaoa:要解释"天赋人权",最怕人家把legal rights 和natural rights 03/17 07:10
2F:→ xiaoa:混在一起谈... 03/17 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