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rinceBamboo (竹笋王子)
看板ask-why
标题Re: 个人对於死刑问题的看法
时间Fri Mar 19 03:11:23 2010
※ 引述《nameofroses (玫瑰的名字)》之铭言:
: 2、死刑是目前我国刑罚中(甚至是几乎所有国家的刑罚中)
: 唯一有汉摩拉比式「以牙还牙」法律精神的,亦即「甲剥夺了乙的
: 生命权,则甲的生命权也该被剥夺」。在其他的刑罚里,我们看不
: 到这个现象,例如「丙砍断丁的一只手,法律只会叫丙坐牢和赔偿
: ,不会砍断丙的手」,而且事实上,砍断丙的手对丁来说没有实益。
: 既然所有的其他刑罚都没有汉摩拉比式以牙还牙的法律精神,死刑
: 有什麽样的特殊地位,需要拥有汉摩拉比式以牙还牙的法律精神?
: 如果没有办法说明这点,为了法律的逻辑统一,似乎应该废除死刑。
死刑也没有以牙还牙的精神
真的要以牙还牙 以眼还眼的话
割下肉票手指,耳鼻,手脚後弃屍的绑架杀人犯也应受到同样的酷刑对待
将被害人分屍後烹煮食用的预谋杀人犯应该受炮烙之刑後丢去喂狗
凌虐强暴数十女童至身心不堪负荷又残忍杀害的奸杀犯应受到同等的精神与肉体折磨
纵火杀人犯也应受火刑 这样才是有你所谓的汉摩拉比式精神
现今的法律已经很宽容 也以情理优先
自卫杀人 过失杀人 甚至冲动杀人後深有悔意 都几乎不可能判死刑
你似乎是怕你在冲动自卫杀人时 跟坏人一样被判死刑 所以觉得应该废除死刑
只能说你尽管安心 法律没这麽无情
但前面那些例子的蓄意残害谋杀 又毫无悔意的恶魔 例如现已定谳的44名死刑犯
被害人死前遭受的是多麽惨不忍睹的虐待 更别提家属永远的伤痛
死刑却只是麻醉後完全没有痛苦的一枪毙命
这样也配叫作以牙还牙吗? 还个X!
还有犯後仍认为自己很对 甚至说"人肉味道像汉堡"的
所有的哭喊 惨叫 对这种人来说都没有任何恻隐 後悔 自责的感觉
却还有人硬是不肯签署执行死刑 不知道留这些人渣继续活在世上消耗粮食与空气要干嘛
对社会到底有什麽正面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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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3.102.234
1F:推 nameofroses:那44个人都是蓄意残谋毫无悔意的恶魔吗?有一些好像也 03/19 12:42
2F:→ nameofroses:未必 03/19 12:42
3F:→ nameofroses:像锺德树一案就比其他人多了那麽一些些可怜之处 03/19 12:43
4F:→ PrinceBamboo:重点在必须意识到死刑并没有以牙还牙那麽公平 03/19 15:35
5F:推 XDH:可不可怜这种个人情感判断,很难当成废死的论点。你倒可以说说 03/19 20:48
6F:→ XDH:这44个哪些审判程序不合规定、证据能力欠缺 03/19 2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