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mer ()
看板ask-why
标题Re: 个人对於死刑问题的看法
时间Fri Mar 19 11:30:24 2010
※ 引述《lemonstar (笔记本)》之铭言:
: 我国法律究竟生命权是否有入宪?
: 虽没有"生命"两个字,生存权难道不包括生命权?没有生命要怎麽生存?
: 一般认知的生命权是个概念..不需要玩弄文字游戏吧
生命权大於生存权才对,国家保障生存权并不代表国家赋予
生命权,至於保障生存权的理由,上篇文章讲过了。这是人民授
与国家代理的一部分。
: 生孩子要不要经过国家同意?乾脆说带保险套避孕要不要经过国家同意?
: 根本跟就跟生命权无关..不要打泥巴仗吧
: 因为报户口与否并不构成生存权生效的必要条件
: 只要是胎儿属人或是属地的条件成立,生存权就有法定效力了
: 所谓的"国家同意",是指是否有入宪
你这样回应和你之前讲的就不一样了,你说的是「国家赋予
生命权的合法性」,换言之,未经国家赋予而产生的生命不合法,
在此国家不具合法地位,白话的讲,就是非国民身份。
为了要检验这个命题,我才提那两个实例,一个国家对於生
命的诞生没有事前阻止的权力,诞生之後对於该生命也没有拒绝
的权力,这样怎麽能说国家赋予这个生命身份呢?
至於属人或是属地,只是这个国家对於该生命合法地位的认
定,但是国家认不认定是一回事,你一个孤儿丢在那边,国家是
没有权力不接受的。
: 堕胎适法性当然跟生命权有关系
: 照你说的,没有天主教的国家就没有争议了?
: 基本上堕胎合法化的争议在於 胎儿生命权vs.妇女身体自主权 的拔河
1.通常在非天主教国家,像是东亚各国,堕胎合不合法的
争议性很小。当然,还是会有争议,但是并没有严重到
像天主教国家那样的地步。
2.跟生命权有关系,但并不是因为生命是国家赋予的,母
亲不能因为任何理由取走他。
: 如果你觉得"赋予"这字眼怪怪的,那可用"认可".."同意"..替换
: 总之既然宪法上面写国民"有"生存权,国家又是全民集体意志的展现
: "有"这个字写在宪法中,意义就已经等同於:
: 生存权是经由国家这个集体意志所"认可"而存在(或说法律效力)
: 该条文的制订,即是生存权经由国家认可的程序
所以你讲的是生存权嘛。这两者完全不同,国家有生命权
代表国家可以主张你生或死,国家保障生存权只代表国家可以
保护不让你死而已。
: 这句话是你硬扣的帽子,能证明甚麽?
以下是自由时报2010/02/01的新闻
〔记者林俊宏、项程镇/台北报导〕「死刑定谳4年了,凶
手仍不伏法,还有司法正义与公理吗?」(以下略)。
这句话并不是我自己凭空想出来的,对我们的社会大众而
言,死刑通常就是这麽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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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46.102
1F:推 nidor:宪法有说在某些情况下你的生存权不被保护,甚至合法剥夺。 03/19 12:38
3F:推 lemonstar:建议你自己去问别人,我国生命权是否入宪比较快 03/19 13:44
4F:→ hermitwhite:所以这个部分的讨论重点是:「死刑是否能让我们既有的 03/19 13:46
5F:→ hermitwhite:法理自圆其说,若无法自圆其说就应废除」吗? 03/19 13:47
6F:→ hermitwhite:我的问题是:死刑究竟该是意识形态问题还是实用问题? 03/19 13:48
7F:推 nidor:就宪法本文及大法官解释来说,死刑在法理上应该是站的住脚。 03/19 14:14
8F:推 size:释字476 肃清烟毒条例 长期自由刑难期成效 有悖公平正义.. 03/19 15:34
9F:→ nameofroses:所以就当期大法官的立场,死刑本身的存在是不为宪的。 03/19 15:35
10F:→ nameofroses: 违 03/19 15:36
11F:→ size:为达肃清防制目的 死刑无违宪法23及15条 看来生存权可剥夺.. 03/19 15:36
12F:→ size:贩毒都可死刑之前早讲过了 说死刑违反天赋人权.. 重修宪法吧 03/19 15:39
13F:→ size:宪法本质=用多数人的生存权压少数人的国家契约 哪来至高无上 03/19 15:41
14F:→ size:所以你逃兵犯法 用国家人民多数的生存权压在你身上就行了.. 03/19 15:43
15F:→ gamer:不管生命权是否入宪都导不出国家赋予生命权吧。 03/19 1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