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ikeiosis (怎麽啦)
看板ask-why
标题Re: [请益] 法务部长不执行死刑的逻辑
时间Thu Mar 25 23:19:56 2010
※ 引述《nidor (awful)》之铭言:
: ※ 引述《Oikeiosis (怎麽啦)》之铭言:
: : 你一直用安全帽来讲真的是让我很困惑
: : 台湾有安全帽的成本效益分析吗?
: : 我记得在以前看什麽生活中的经济八拉八拉里 (从美国书翻译来的)
: : 就讲过强制带安全帽会鼓励危险驾驶 并不见得会影响开车的安全性
: 为什麽会鼓励危险驾驶?当然是因为比较安全啊!
: : 反而对行人有负面外部性 也就是提高行人的风险
: : 从趋势看安全帽没有安全性 这本身我觉得没有大错啊
: : 真不晓得这能拿来反讽什麽?
: 因为母数的不同,得到的结论也不同。
: 以总人口数来判断安全性就是忽略了人的行为会因环境而改变这个变因。
: 以总人口数来判断吓阻力也是忽略了人的行为会因环境而改变这个变因。
: 你总是喜欢以总人口数为母数,那你就专心看趋势就好了,不要随便下断言。
用总人口当母数的犯罪率跟你选的比例变数 有显着的正相关
怎麽可能选不一样的母数就有不同的结论
更加没有所谓选不同母数就忽略了重要变因的问题
你宣称会有的问题 根本就从你选的不同变数里看不出来
: : 趋势并不支持四元素说
: 土往下沉,火往上浮,乾和冷产生土,湿跟冷产生水,暖和乾形成火,很完美的趋势。
趋势是说没有实证证据时 先看手上有的证据来猜测
你爱怎麽讲就怎麽讲 四元素说我没兴趣
: : 很棒的推论 我没有兴趣
: 这就是你推论死刑没有吓阻力的同样方法。
: 如果你自己都认为你的推论方法有问题,那你的推论怎麽还会有效?
我已经改用精确的说法了 死刑没有比长年数徒刑多吓阻力
我承认「死刑完全没有吓阻力」的说法是瞎掰了
你这样搞也不过就是在瞎掰而已
: 你是指"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还有"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吗?
: 在"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三部份第六条第二点中有说明:
: 在未废除死刑的国家,判处死刑只能是作为对最严重的罪行的惩
: 罚,判处应按照犯罪时有效并且不违反本公约规定和防止及惩治
: 灭绝种族罪公约的法律。这种刑罚,非经合格法庭最後判决,不
: 得执行。
: 我们看看其中几点:
: 1. 目前我们是未废除死刑的国家。
: 2. 目前刑法规定死刑是最严重罪行的惩罚。
: 3. 目前死刑的判决是犯罪时有效的。
: 4. 目前死刑并不用来进行灭绝种族。
: 5. 目前死刑经合格法庭判决。
: 所以执行死刑完全符合人权公约的条文。
我们被认为跟南韩一样是事实上不执行死刑的国家
所以你的1.有问题
而且你引用的同条第六点就是
「本公约的任何缔约国不得援引本条的任何部分来推迟或阻止死刑的废除」
所以走回头路就是违背公约 这是很明确的
问题在於是谁会来告台湾政府的问题
因为其实就算法务部签订执行死刑 AI还是会推动总统特赦
会直到总统不特赦 确定执行死刑时
台湾才有这个走回头路、违背公约的问题
: : 这不是「很相信」救济(或司法) 而是要保留容许司法犯错补救的空间
: : 你知道小朋友会写错字所以给他橡皮擦
: : 这不是你很相信橡皮擦 而是你会给小朋友改错的机会
: : 而不是小朋友写错字就撕了他的作业簿
: 很可惜如果是谋杀等重罪,犯人也没有给被害人机会。
: 如果尚给被害人机会的伤害罪,也罪不致死。
徐自强人不在犯罪现场都可以三审定谳死罪了
要是早早执行 更没有後来的这些证据
: : 看不懂 你到底在表达什麽?
: : 你的比喻跟你要说「死刑当然有吓阻力」 感觉也没有什麽关联
: : 还是你说你不明白如何得到死刑无吓阻力的结论 感觉还是跟你的比喻搭不上关系...
: 边际效益递减。
所以勒 边际效益递减法则大家都知道也都同意
但是你要说什麽东西是边际效应递减的? 自由?死亡?刑期?
: : 你要继续攻击效益主义也无妨 我还是会为效益主义辩护
: : 因为效益主义 我认为还是远比应报主义进步多了
: 就宪法,刑法,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来看,死刑都具有法理基础。
死刑的法理基础是什麽?
: : 你这段描述只能知道有人因他杀而死
: : 不代表这有犯罪
: : 比如说一只流浪狗攻击杀死了这个死者 这没有犯罪
: : 或着是有阻却违法事项 比如说一个疯子 或是 正当防卫 或是 刽子手听命杀人
: : 你把他杀一概归类成犯罪 这不也是统计母数归类错误吗?
: 阻却违法、正当防卫杀人可以挑出母体样本。例如说在追捕中中枪身亡的匪徒。
: 被野生动物攻击想必不会是刑事案件。
...还没有抓到犯人 还没有确定事实 要怎麽知道有没有阻却违法事由?
流浪狗不是野生动物
会讲流浪狗的问题是因为派狼犬咬死人是谋杀、是犯罪
流浪狗攻击至死则是意外
是不是刑事案件 不是这麽清楚可以区分的
: : 没有犯人就等於不知真相 也就是不确定犯罪事实
: : 这当然可能有犯罪事实 但不代表确定是犯罪事实
: 所以我说这是一个好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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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在ask-why自己写的收一收
http://askoikeiosis.blogspot.com/
就不用等板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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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nidor:我很难看到废死支持者举出有说服力的论点就是因为这样。 03/26 10:34
2F:→ nidor:没有合理的论述始终是无法说服他人,顶多你自己开心。 03/26 10:36
3F:→ Oikeiosis:死刑的法理基础是什麽? 03/26 11:07
4F:→ Oikeiosis:你有打算回应本文的提问吗? 03/26 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