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aukatze (姬 泰)
看板ask-why
标题Re: [请益] BBS上浸水桶 有没有违反宪法?
时间Sat Apr 3 12:27:19 2010
※ 引述《kevinjl (无神论者-无神得自由)》之铭言:
: ※ 引述《HuangJC (吹笛牧童)》之铭言:
: : 不过 BBS 没有'先审'吧!
: : 你的文章是先 PO 出再被审判
: : 并没有要你先送审才允许 PO 出
: : 那就是言论自由了
: 不是这样的
: 当被浸水桶 不就是没的po 了吗?
: 照你的定义 不就是 没有 言论自由了吗?
: 自由以不侵犯他人的自由为前提
: 有没有侵犯 以场所,情境 来判断
: 在一个群众规范不准讲脏话的地方讲脏话
: 就侵犯该群众的自由
: 当规范不在,讲脏话未侵犯到别人
: 就是自己的自由
: 国家法律 是国家全民所必须遵守的规范
: 而校规 或是社区管委会规定 或是bbs 版规
: 就是小群众的规范
: 宪法保障言论自由
: 但是以不侵犯他人的自由为前提
: 当别人举出你已经侵犯别人的自由了
: 宪法为什麽还要保障你?
宪法规定的是基本权利,但是基本权利不是不能被限制
23条就规定在这些情况下基本权利可以被国会通过或授权制定的法律限制
所谓的违宪,就是这些限制的法律违背上述的界线
大法官的工作就是审查究竟有没有违背
现行的违宪审查方式大抵来说是采双重基准
首先先确认审查标的是何种基本权利,决定使用何种审查标准
例如涉及种族、性别等基本权利的时候就必须使用严格的审查标准
而涉及色情言论、仇恨言论等价值比较低的基本权利时,就应该用宽松的审查标准
先决定审查标准後,在进行实质的审查
第一个,目的是否正当,基本上法律的目的应该都是正当的,所以较少讨论
第二个,手段是否能达成目的,例如要防止红杉军闹事就调涨燃料税这样不可以
第三个,手段是否是最小侵害手段,例如要驱散野草莓,可以用抬的也可以丢手榴弹
第四个,侵害和目的要衡平,即使手段是最小的侵害了,仍然不能超过要保护的法益
而不同的审查标准会导致不同的宽严程度
是否有一点点相关就可以通过,或是要紧密相关才能通过
这是我国现在的双重审查基准
然而更根本的
基本权利是个人用以对抗国家的法律
个人是否能对个人主张基本权利目前还有争议
批踢踢不是国家机关,这更像是契约,你看不顺眼可以不要上
何况浸水桶也没有禁止那个人上批踢踢
其次,就算人民可以对人民主张基本权利
我国违宪审查是抽象的违宪审查,不审查个别行为,所以浸水桶这个行为不会违宪
会违宪的是浸水桶所根据的规则
因此该争执的是是版规本身是否违反基本权利
而不是水桶有没有侵害基本权利
如果言论本身有23条的规定,或是低价值言论,本来就没有不能限制
若规则并没有违反基本权利
只是浸错水桶,执行错误,那就只是诉愿、行政诉讼的范围
和违宪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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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に幸せな结局を与えなさ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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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31.50.231
※ 编辑: blaukatze 来自: 61.231.50.231 (04/03 12:40)
1F:→ nameofroses:推~ 很清楚 04/03 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