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perSaiyan (把握现在珍惜所有)
看板ask-why
标题[请益] 交通罚单
时间Sat Apr 24 15:04:32 2010
常常会看到有人不爽警察「偷拍」,而大骂警察。
包含没有放「前(常)有测速照相」、天桥上偷拍或是骑几年北县开始的录影取缔
当然这些很多是抓超速、双白线变换车道及机车骑禁行机车道等等
我想问的是为什麽明明是自己没有遵守法律,却要怪罪成是警方「偷偷」来?
我偶尔也会超速、会骑禁行机车道
但是心态上是没被抓到是运气好,被抓到是自己活该
而不是只怪警察偷拍
就市民大道速限40我真的觉得太慢了
但如果真的在非定点照相的地方被照我也会认命,毕竟违规在先
我若觉得慢我应该从其他去反映这个路段是否该修法
而不是怪罪被偷拍
我在想是否有以下原因:
1.认为警察拿纳税人的钱就只要偷拍或看录影太轻松或冲业绩,所以不爽?
若是不爽警察工作太轻松
应该是另循管道去申诉这样的工作方式不恰当
而不是认为被偷拍不恰当
因为如果不违法,全天候偷拍也拍不到什麽东西
何况偷拍的警察真的只会作拍照的工作吗?
若不爽要冲业绩
那不要违规也冲不了业绩不是吗?
2.单纯不爽「暗着来」这种行为,所以不爽?
如果光明正大那麽就算了,代表自己眼残或者当下跟钱过意不去
所以如果没有告示,就可以违法吗?
3.自己要被罚钱,不管是明着来或暗着来都不爽?
这应该是自己的问题?就是爱违规又不爱罚钱,那其他守法的用路人就是笨蛋吗?
4.认为该法律不合理,因此遇到警方在不合理的法律上又用偷拍的方式,所以不爽?
如我上面说的,虽然认为不合理,但在这法律的前提之下,还是要守法才对。
而针对不合理的法律,用另外的途径去改变
不知道是否能这样类比?
有点像是任何革命成功之前都是违法的
若你要革命(不满该条法律)就要接受当下的失败(缴罚单),直到你革命成功(成功修法)
在这前提之下,如果明着开或许可以跟警察求情,所以明着开也许罚单不会那麽贵
但偷拍就不能那麽好说话的,还要填单反映之类的
5.交通号志、指示设计超烂,看错了才违规,又被偷拍,连当面跟警察解释的机会也没有?
跟第4点有些类似,确实很多路口(尤其对外地人而言),不是那麽快可以反应过来
例如下桥车可以转,平面车不能转等等,刚好路不熟号志没看清楚等等
又刚好车流量大,不能慢慢看慢慢开,所以难免会不小心违规
若遇到警察还可以多加说明
但若偷拍真的是有些倒楣了
6.大的不抓抓这种小事情,还花时间偷拍,不爽?
认为应该去抓飙车族、去抓抢匪等等而不是取缔这种无伤大雅的交通违规
这个部分我就不是很清楚警查的勤务分配情况
不晓得是因为小案件量大,所以让人造成只抓小案件的多?
基本上我是相信每个勤务都会去分配,至於分配是否得宜,我也没有相关证据跟资讯
但如果聚焦於此
是否是用偷拍的方式
7.其他
总结上述
我认为第456点应该还有很大的讨论空间
但是第123点应该就是情绪上不爽的成分占比较多?
其实在思考这问题的时候也是有许多盲点还没厘清
虽然我是属於违规在先就不要怪警察偷拍这派
但总觉得是否还有些地方是没有想清楚的,或漏想的
不然大众对於警察偷拍的反应为何反弹声浪那麽大?
这部分有望板友们提出来讨论与解惑,先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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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heisego:这个就行政法上的行政处分的公示原则啊。 04/24 20:57
2F:→ heisego:违规开单这个动作是一个行政处分,那要做行政处分之前必须 04/24 20:58
3F:→ heisego:公示告知,就这样。 04/24 20:58
4F:→ SuperSaiyan:谢谢你的解释罗,我会再去查有关行政处分的资料。 04/24 2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