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ikeiosis (怎麽啦)
看板ask-why
标题Re: [请益] 法务部长不执行死刑的逻辑
时间Tue Apr 27 00:23:13 2010
※ 引述《danny0838 (道可道非常道)》之铭言:
: ※ 引述《Oikeiosis (怎麽啦)》之铭言:
: : 不一定合适 但是在本国没有较好的研究前
: : 这个研究是最有可能有解释力的研究
: 就简单的统计学而言,型一错误必须 < 5% 才能被接受,
: 这相当於「论文结论正确的机率」 > 95%。
: (50% 表示这论文是垃圾,结论完全出於随机,和丢硬币一样)
: 「本篇论文结论用於预测我国」之正确机率就算不要求 >95%,
: 恐怕也要 85~90% 才够严谨,你认为有多少%?
: 也许它确实是目前为止最可能有解释力的研究,
: 但你都说它「不一定合适」,比方它的正确率可能只有 70% 上下,
: 拿这样的结论支持一个政策会不会有点冒险?
: 要不要等站在此类研究基础上的进一步研究出来,再来做更有说服力的论述?
通常我们看一篇论文可不可以接受 不是用这麽简单的 95%水准来看
而是先看其推论过程、定义论证的部份
接着看实验(研究)步骤有没有错误不严谨得地方
再来才是看结论的统计分析 看分析的统计结论有没有显着有没有相关
我说这篇文章不一定合适的原因是
美国的法制与美国人的行为不见得可以推测台湾法制与行为
可以的原因是说因为两地的人有共通性 人同此心 心同此理
不可以的原因是说也许两地有民族性的差异
在不知道两地是共通性大於民族性还是相反的情况下 当然不一定合适
并不是说该论文的可信度不佳的意思
: : 废死方的主张也许有「无死刑的社会成本较低」的这种说法没错
: : 但是这不是我的核心论点
: : 我的核心论点是无论社会成本高或低
: : 死刑在理论上抵触了天赋人权的现代民主立国的法理
: : 实际上让司法停止一切救济途径 所以死刑应该要废除
: 我不认为如此,只看利益而不考虑成本的政策是非常危险的,
: 政府当然可以说来个五十大建设有助国家进步,问题是国家可能根本没钱。
: 也许废死的确有「不抵触天赋人权blah」的利益,但成本过高的话,还是不能推。
: : 为什麽要谈论到死刑社会成本高低问题
: : 乃是要反驳支持死刑者称:「死刑的成本低、无期徒刑的成本高」的论点
: : 这里只要死刑的成本并不比无期徒刑的成本低很多
: : 即可反驳支持死刑者的此一论点
: : 而并不需要死刑的社会成本确实较低的论述
: 暂且不谈其他问题,
: 我请教一下,是否有「死刑的成本并不比无期徒刑的成本低很多」的证据或论证?
: 如果我国没有实证证据,那麽,退而求其次,
: 「理论上」无期徒刑比死刑贵多少?是不是真的「不低很多」?建立在什麽样的假设下?
: (我知道无法强求废死方一定要拿出实证证据,
: 但起码粗估一下死刑的成本、终身监禁的成本,两相比较,
: 再检视究竟谁高谁低、高或低多少,
: 至於这粗估合不合理,可再後续讨论。)
我国死刑与无期徒刑的有形成本
包含了卷证成本、调查开庭的诉讼成本、重罪羁押移送的戒护成本
以及行刑成本(枪决成本及重刑监狱关押成本)
然而每个案子的这些成本都有高有低
包括离台北的远近(移送成本多寡不一)、开几次庭、运用多少科学证据
都会影响这些成本的多寡
我认为如果是讲苏案 苏案的成本绝对是非常高的
包括商请美国李昌钰博士来台参加专案小组检验的成本
然而其他的死刑案恐怕没有这麽高的待遇
三年就三审定谳的死刑案 其成本恐怕苏案一年就轻易超过了
以我粗略的猜测
缠讼多年的案子 其成本应该高於速审速决的案子
而以这个角度来看 「也许」本国无期徒刑案的缠讼时间会比死刑案短
从而可以推论本国无期徒刑案的成本低於死刑的成本(这是猜测的 还没找证据)
而很多人在讲的「无形成本」
也就是 逃狱再犯、假释再犯、赦免再犯 的社会成本
这就是需要另外的统计资料了
因为一般讲的再犯 并不是无期徒刑或死刑的再犯
而是其他轻罪的犯人再犯其他重罪
这并不能用以计算死刑或无期徒刑的成本
: : 否则如nidor也有提到过
: : 若成本更低的方式就是宣称处刑後纵放掉犯人 成本更低廉
: : 那我们是否也应该支持这种方式呢?
: 你我都应该看得出来这是反诘法,
: 我不觉得有必要讨论这个问题,
: 如果你真的很想讨论我再陪你...
我认为我们不应该以「成本效益分析」来作为改革的唯一依据
而应该以理想状态为目标 努力让现状往理想状态改革
成本效益分析是一种工具 但是不应该让工具指引我们的大方向
: : 是的 我很乐意看到支持死刑的人把台湾这些重罪犯的再犯率拿出来比
: : 好比说逃狱的比例、假释再犯、重犯 以及轻罪重犯、无前科初犯重罪的比例
: : 都拿来比一比 这样才知道是不是真的 犯人就是应该要一杀永逸
: 留死方疑虑的东西,简单说,就是废死的「(无形)成本」,
: 废死方如果连成本都没分析过,
: 如何能得出「废死相对於留死,效益大於成本」的结论呢?
: 如果没有这个结论,你认为人们应该支持一个成本和效益不明的新政策吗?
我认为人们应该支持一个往理想状态迈进的改革
如果有成本效益分析让我们选择更低成本、更高效益的方案
我们当然要选择这种更好的方案
然而你提到「留死方疑虑的是废死的无形成本」
那我们就可以来问
到底是什麽无形成本让人疑虑?
如果留死方确实可以清楚明确的把这些无形成本讲清楚
这也是非常好的事情
: : 如果国家不照法理行事 则国家就可以任意侵害更多的人民权利
: : 民主国家形成法理就是要阻止国家任意侵害人民权利
: : 侵害法理会有什麽後果? 就是人民权利更容易被国家伤害
: 有没有证据指出,留死的政府相较於废死的政府,
: 伤害了更多人民权利?(且与死刑有关)
全世界最早发动废死运动的国家就是德国
德国人认为让纳粹这样的国家机器掌握太大的权力是不对的
所以掀起了许多反省以及要紧缩国家权力的政治革新
也废除了法律上的死刑
对德国人来说 让国家拥有判处死刑的权力 就等於是放纵纳粹的国家悲剧
也许其他国家没有这麽明显的感受
然而 从你的问题来看
你似乎是希望有个很明确的研究
希望找到废除死刑跟保障人民权利 这两者间的关联甚至是因果关系
如果是这样说 那我只能给个趋势
现在全世界每年被处死的人中 有一半以上是中国处决的
而中国是全世界最不在乎人权
最侵害人民言论自由、参政权利、人身安全的国家
这样的趋势也许也不能指出什麽因果关系
但是也应该表示了某种可能性吧
: : 白冰冰思念白晓燕 还能被骗几百万走 (凶手都伏法啦)
: : 跟一些被害者家属立刻陷入生活困境的状况不同
: : 所以确实现在的受害者赔偿保护等等的措施都用不到他身上
: : 如果可以让白冰冰心灵上得到支持 情绪上可以宣泄
: : 那当然是好事
: : 不过 这就硬是比废除死刑还困难的司法改革 一点都不是更简单的事情
: 你说的可能是对的,
: 但如果不先把犯罪受害者的问题解决,人们就不愿支持废死,
: 恐怕你就算知道那不简单,还是应该先做。
: (我并不确定何者比较简单,但我认为受害者问题比较该做)
: 好像没人要整理论点...不才我尝试一下:
: 废死的优点(效益):
: 1.相较於死刑,误判能得到的救济较多
: 2.终身监禁的(狭义、会计)成本较死刑低 (?)
: 废死的缺点(成本):
: 1.犯罪吓阻力降低,使民众承受较多残酷罪行的风险,及心理压力
: 2.无法保证隔绝,囚犯仍有机会逃狱、狱中犯案、劫狱、出狱再犯等
: 3.终身监禁的(狭义、会计)成本较死刑高 (?)
: 4.相较於死刑,终身监禁使受害者家属得到的精神慰藉较少
如果你整理的是确实的
我应该会想要在废死的缺点的四点後都加上(?)的记号
也就是所谓废死的成本根本都是缺乏实证资料的一种想像
如果真的有这四点的研究报告
我想对於我国是否废除死刑会有很有建设性的影响
: 其他关於人权、法理、应报之类,我都归类於价值观的讨论。
: 关於价值观...
: 中国人说人要孝顺父母,美国人说不用;
: 你说不孝顺父母很合理,但你能论证人要孝顺父母不合理吗?
: 如果不行,你觉得美国人应该要求中国人不要孝顺父母吗?
: 我的看法是这样的...
: 若能论证A有理而B无理,当从A;
: 若能论证A无理而B有理,当从B;
: 若A无理而B也无理,那...再找个有理的出来吧...;
: 若A有理而B也有理,理当:
: 1.如果可以,A照A的玩法,B照B的玩法(当然,政策通常不能这样做)
: 2.在适当的情况下,诉诸民意(办个公投看要死刑或废死)
: 3.维持现状
: 目前看起来,Oi你把所有论述的核心都建立在「法理」观点上。
: 把「法理」的权重设得很高分,是你的价值观,
: 你能说服他人认同你的价值观那很好;
: 但除非你能论证其他人的价值观错误或不合理,
: 或「认为你的价值观不合理」的看法错误或不合理,
: 否则我不认为人们会单方面采用你的观点...
: 而且,我认为,无论理论如何,只要牵涉执行面,成本效益分析就是必须的,
: 以上哪项合理、哪项不合理、哪项严重性如何,整体评估结果如何...
: 原则上,这些都应由废死(支持改革)的一方提出适当的论证,(留死方愿意做更好)
: 如果是「无法评估」,恐怕还是「维持现状」最好罗...
你在前面讲了数次「最後一段讲」让我很期待你最後一段的高论
结果原来你是说「你不管一切价值观(人权法理应报)」
所以就是说今天有人高喊「要公平、要自由、要民主」
你也会认为应该要不管这种价值观
而要求高喊要公平、自由、民主的人提出证据
说明公平自由民主有什麽利益比成本高
如果无法评估 则应该维持现状 保持特权、专制、独裁的现状恐怕还是最好罗...
: 希望废死方除了法理外,成本效益分析能够讲得更有说服力一点...
: 这个议题的答案不该只是是非题,
: 死刑有很多种,废死也有很多种,
: 如果认为死刑阻碍救济,改革方案可以是
: 「只在无争议的案子判死」、「司法改革」;
: 如果认为死刑成本太高,改革方案可以是
: 「把死刑从皇帝级降为乞丐级」;
: 如果认为死刑吓阻力不足,改革方案可以是
: 「加强法治教育」、「加强死刑曝光」、「公开凌迟」;
: 如果希望慰藉力更强,改革方案可以是
: 「囚犯交由受害者方发落」、「根据受害者方之意见决定死刑与否」、
: 「加强犯罪被害者的保护、救济、补偿等」;
: 甚至像「宣称处刑後纵放掉犯人」等等...
: 以上多项还可以合并实行,
: 所以这是一个开放式问答题,有无限多种答案。
: 除非废死方能论证,考量效益、成本、执行可能性等要素後,
: 废死是最佳、唯一、必须的选择,
: 否则,人们即便对现况不满,他们仍可能有其他更好的选择,不一定要支持废死。
对 当然
当然死刑有很多种 废死也有很多种
要开放的讨论也是很好的
人们当然可以选择更好的选择 不一定要支持废死
但是只要他们清楚的知道自己支持的是什麽东西
为什麽比废死好 或是在什麽情形比废死好
我对此没有什麽太多的意见 我相信人各有志
只是常见的反废死的意见实在是缺乏论述、没有证据的言论
对这些缺乏论述又没有证据的言论加以反驳 大概是我的习惯兴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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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在ask-why自己写的收一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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