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dor (awful)
看板ask-why
标题卢梭《社会契约论》驳斥废除死刑主张
时间Wed Apr 28 10:35:25 2010
1F:→ Oikeiosis:我不能理解你情绪这麽激动是在激动什麽...04/27 17:51
2F:→ Oikeiosis:你的反问 我其实很想直接回应「没错,就是这样」04/27 17:52
3F:→ Oikeiosis:因为你通篇只情绪的发言而已 完全没有论点 没什麽可讨论04/27 17:53
4F:推 size:人家就照你逻辑推出来的 被戳到不合理的点就说别人没论点 XD04/27 23:48
5F:→ Oikeiosis:不合理? 我没说不合理啊 我说都对 没错 就是这样 04/28 01:05
6F:→ nidor:你说「没错,就是这样」,那就是自打嘴巴啊... 真好笑 04/28 01:31
7F:→ nidor:前面几篇还想把持舆论的解释权,想把舆论跟民意脱勾咧....04/28 01:32
8F:→ nidor:就算卢梭再世,恐怕看了也要大笑三声气绝而死....04/28 01:36
9F:推 Oikeiosis:随便你啦 你笑完了有空就把哪里好笑哪里自打嘴巴讲讲 04/28 02:46
10F:→ Oikeiosis:不要也笑完三声就追随卢梭去了就好了 04/28 02:46
好,我来为你讲解到底你是如何自打嘴巴。
※ 引述《nidor (awful)》之铭言:
: ※ 引述《Oikeiosis (怎麽啦)》之铭言:
: : 很遗憾啊 定谳以後 就算有疑点也不能一审再审
: : 也没有检察总长或法务部长在无期徒刑搞什麽非常上诉 提请再审这种事
: : 定谳其实是满无力回天的情况 就算觉得很冤枉 也往往没什麽机会翻案了
: : 要不是因为死刑感觉太可怕 有这麽强的驱动力去驱使司法体系去拼那些救济途径
: : 无期徒刑的早就丢进牢里去了 管他这麽多
: 所以你希望废除死刑後,重大案件的审判就可以不必像目前死刑犯的审理这麽
: 劳师动众,不必请那麽多监识人员,不必请那麽多律师,也不用请那麽多法警,
: 不用经过那麽多法官,也不必花费这麽多精力去驱使司法体系拼救济途径,
: 应该把那些重刑犯早早丢进牢里管他这麽多,这样就替国家节省了非常多的成本,
: 成本效益上非常划算,对吗?
你前面说死刑妨碍司法救济,这边却又说
「没错,就是这样」,提倡成本至上,
废除司法救济。
论点反覆,自打嘴巴。
: : 而李昌钰是非常昂贵的 光是来个一天两天就是几万美金起跳的
: : 常讲到的44个死刑犯 有幸请到李昌钰来看一下的 也只有苏案
: : 其他的死刑案也是没有 (不过没人死刑的319枪击案倒是请到了李昌钰)
: : 我的看法是 每个死刑案之间的成本就已经是差异非常悬殊
: : 无期徒刑间的成本更加悬殊
: : 平均来讲
: : 因为有像苏案这种非常高成本的死刑案
: : 而最高判处无期徒刑的罪案较多 其速审速决的案子也相对比死刑多
: : 所以很有可能平均来讲 死刑案的成本高於无期徒刑案的成本
: : 我并不认为死刑案的卷证成本...等成本「必然」会高於所有的无期徒刑案
: : 只是在实际上 我相信平均来讲 死刑案的平均成本很可能是高於无期徒刑案件的
: 有个更简单的说法:重刑犯的平均成本高於轻刑犯。
: 所以按照你推论死刑废除的成本效益推论法可知:
: 重刑犯的判决就成本效益上来说完全不划算,应该通通废除。
既然你说
「没错,就是这样」赞同废除重刑,那废除重刑後的度刑又可再一分为二,
切割成轻刑重刑,那重刑也再次同理废除。
只要按照你的推论法继续切割下去,那任何处分都可以切割为重刑而被废除。
也就是说你仅能支持毫无处分的无政府主义。
你支持任何处分的论点都是论点反覆,自打嘴巴。
: : 然而随着时代改变 一般人并不「都」同意这样的观念的时候
: : 这样的法律就有检讨的空间
: 所以你是支持法律要诉诸数人头的民意/舆论吗?
: 但是很显然民意的主流(可由统计民意调查的数字得知),并不同意你的观点。
既然你说
「没错,就是这样」法律要有民意/舆论的支持,那已知民意/舆论不支持,
你还推销废除死刑,那就是漠视民意/舆论。
论点反覆,自打嘴巴。
: : 政治力是比较大没错的
: : 所以公投啦、选举啦、国会立法 都是可以实现死刑的手段
: : 政治力高於法理 我也是认同的
: : 现在办公投什麽的 结局就是废死派大败亏输 这我也能理解
: : 所以其实没有什麽各说各话
: : 就是赞同死刑派的人就是不论法理 靠着一般民意为後盾就是了
: : 而废死派缺乏民意、政治力的支持 只有对法理的理性论述为後盾而已
: 赞同死刑的法理就是舆论,就是一般民意啊!这是你最爱引用的卢梭所说的法理。
既然你说
「没错,就是这样」卢梭强调民意/舆论就是法理基础,你又说死刑违反法理,
而我们又知道民意/舆论不支持废除死刑。
那你的说法就只有两种可能:如果不是你扭曲民意/舆论,就是你没有法理基础。
论点反覆,自打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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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带告诉你,卢梭从来没有说过"天赋人权"是法理。他说的是:
"人是生来自由的,
却无处不在枷锁中。"
卢梭又说:
“要找出一种结合形式,让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保障和卫护每个结合者的财富和人身
,并且由於结合而使每一个和全体相联合的个人服从自己本人,而且依然像以前同样地自
由。”这是社会契约要解决的根本问题。
这些条款无疑地可以全部归纳为一句话,就是:每个结合者及其自身的所有权利全部都转
让给整个集体,因为,每个人都把自己全部奉献出来,所以对所有的人条件都是同等的,
而条件对於所有的人都是同等的,没有人要使它成为别人的负担。
而你的"
只看审判成本来决定废除处分的无政府主义",很显然跟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完全
背道而驰。而你的"
天赋人权所以不能处死"也与卢梭的社会契约条款完全相反;卢梭是
说你签订社会契约之後,你的
所有权利都已经出让给集体,也就是下一段所提的国家/
政治共同体。
更重要的是,卢梭也提到了
危害社会的人要怎麽处置:
他的个人利益对他所说的话,可以违背公共利益;他那天然独立的、绝对的生存,可以使
他把自己对於公共事业所承担的义务看作是一种无偿的贡献,而抛弃义务为害别人会远远
小於因履行义务所加给自己的负担。并且他对於构成国家的道德人格,因为它不是一个个
人,认为它只是一个理性的存在;於是他就只享受公民的权利,不愿意尽臣民的义务了。
这种非正义长此以往,将会毁灭的政治共同体。
因而,为了让社会公约不致于成为一纸空文,它默契地包含着这样一种规定,——只有这
一规定才能让其他规定有力量,——即任何人拒不服从公意的,全体就要迫使他服从公意
。
卢梭根本就不支持你所说的犯人有生命权所以不能死,也根本不支持你打着天赋人权的招
牌来招摇过市。他说的是这种只想要有天然生命权却抛弃义务危害别人的人,是一种会毁
灭社会契约的非正义,必须要
强迫他服从公意--也就是当民意认为他必须要将他出让给
国家的"天然独立生存权"剥夺的时候,他就得服从公意。对卢梭而言,这样强迫他服从社
会契约,反倒是一种帮助他自由的行动。(因为帮助他签订了主权在民的社会契约,而非
服从於君主的威势)
不要再随便扭曲你所引用的古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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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没错认你们,你们必也自知都是天上的子民,本来不从属於谁,即使不完全自由
,却都自由,平等地自由;因为地位和等级,跟自由不相矛盾,可以和谐地共存。那麽,
论理性和正义,谁能对平等的同辈冒称帝王而君临?论权利和光荣,虽有所不同,但论自
由,却都是平等的,我们本没有法律,也不犯罪,怎能拿法律和命令压在我们头上。」
--撒旦对天使演说。<失乐园>,弥尔敦,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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