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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啊 把你要讲的话确实表达出来 才能讨论嘛 否则讲一堆天马行空的笑话 自以为讲很白 那是没有什麽意义的 ※ 引述《nidor (awful)》之铭言: : → Oikeiosis:我不能理解你情绪这麽激动是在激动什麽... 04/27 17:51 : → Oikeiosis:你的反问 我其实很想直接回应「没错,就是这样」 04/27 17:52 : → Oikeiosis:因为你通篇只情绪的发言而已 完全没有论点 没什麽可讨论 04/27 17:53 : 推 size:人家就照你逻辑推出来的 被戳到不合理的点就说别人没论点 XD 04/27 23:48 : → Oikeiosis:不合理? 我没说不合理啊 我说都对 没错 就是这样 04/28 01:05 : → nidor:你说「没错,就是这样」,那就是自打嘴巴啊... 真好笑 04/28 01:31 : → nidor:前面几篇还想把持舆论的解释权,想把舆论跟民意脱勾咧.... 04/28 01:32 : → nidor:就算卢梭再世,恐怕看了也要大笑三声气绝而死.... 04/28 01:36 : 推 Oikeiosis:随便你啦 你笑完了有空就把哪里好笑哪里自打嘴巴讲讲 04/28 02:46 : → Oikeiosis:不要也笑完三声就追随卢梭去了就好了 04/28 02:46 : 好,我来为你讲解到底你是如何自打嘴巴。 : ※ 引述《nidor (awful)》之铭言: : : 所以你希望废除死刑後,重大案件的审判就可以不必像目前死刑犯的审理这麽 : : 劳师动众,不必请那麽多监识人员,不必请那麽多律师,也不用请那麽多法警, : : 不用经过那麽多法官,也不必花费这麽多精力去驱使司法体系拼救济途径, : : 应该把那些重刑犯早早丢进牢里管他这麽多,这样就替国家节省了非常多的成本, : : 成本效益上非常划算,对吗? : 你前面说死刑妨碍司法救济,这边却又说「没错,就是这样」,提倡成本至上, : 废除司法救济。 : 论点反覆,自打嘴巴。 死刑妨碍司法救济这是我的基本论点没错 然而请注意 成本至上(成本效益分析)的论点乃是要配合诸位赞同死刑的人爱谈的「吓阻」 才会运用到的分析手段 所以只要成本分析的结论支持我的基本论点 我就可以运用 这里何来论点反覆自打嘴巴之说? 我既不认为成本分析可以放诸四海皆准 也不提倡这种手法 只是告诉各位即使运用完整的成本效益分析 仍然会支持废死 就好比说 台独基本教义派无论台湾怎样都要台湾独立 但是有人跑来说台独还能让台湾人赚大钱 於是基本教义派也跟着这样宣传 你这总不能说 这是这些基本教义派论点反覆自打嘴巴吧 : : 有个更简单的说法:重刑犯的平均成本高於轻刑犯。 : : 所以按照你推论死刑废除的成本效益推论法可知: : : 重刑犯的判决就成本效益上来说完全不划算,应该通通废除。 : 既然你说「没错,就是这样」赞同废除重刑,那废除重刑後的度刑又可再一分为二, : 切割成轻刑重刑,那重刑也再次同理废除。 : 只要按照你的推论法继续切割下去,那任何处分都可以切割为重刑而被废除。 : 也就是说你仅能支持毫无处分的无政府主义。 : 你支持任何处分的论点都是论点反覆,自打嘴巴。 这点我不是已经在 #1BiHXiDs 跟你说得很清楚了? 实证的成本效益分析必须有实际的刑度来实证统计 不能用想像中的刑期、刑度来判断 更何况死刑是无法拆分的 死刑无法用任何方法拆分成别的刑罚 生命刑本质与自由刑就是不同的 所以你的推论完全是建立在你自己的空中楼阁推论 我也从来就没有在这个讨论串里说过所有的刑罚都不必要 这哪有什麽自打嘴巴的问题? 而且更进一步 就算我真的是无政府主义者又怎样? 无政府主义者一样反对死刑 这里又何来论点反覆、自打嘴巴? 你可以攻击无政府主义者是反社会人格、妨碍社会秩序... 但是无政府主义者一样反对死刑 仍然是论点一致的论述 : : 所以你是支持法律要诉诸数人头的民意/舆论吗? : : 但是很显然民意的主流(可由统计民意调查的数字得知),并不同意你的观点。 : 既然你说「没错,就是这样」法律要有民意/舆论的支持,那已知民意/舆论不支持, : 你还推销废除死刑,那就是漠视民意/舆论。 : 论点反覆,自打嘴巴。 哈 你的「论点反覆,自打嘴巴」也太廉价了吧 先说一个「法律要诉诸民意」,再来说「民意反废死」 最後却攻击「所以废死反民意」(那跟法律怎样有何关联) 这个世界上民意本来就如流水 今天民调数字如此 明天你做还会一样吗? 这次光是双英辩论 谁表现较好这种民调 都各说各话 一团混乱 如果我们的司法体系是根据这种混乱、前後矛盾、缺乏一致性的民调数字来决定 这不但是笑话而且是灾难 跳开这个议题来说 最近刑法修正谈到的通奸除罪化、罚嫖不罚娼 请问民调的结果支持通奸除罪吗?支持罚嫖客吗? 像这些司法问题 如果都靠民调来搞 那只是把国家当儿戏而已 我认同法律的位阶是低於政治力的 也就是国会主权高於司法 这是民主国家的本然 然而国会多数跟民调多数 这是两个不同的事情 国会多数修改法律这是「民意」 这是政治力 这是高於司法的 但是民调数字、报纸新闻、自以为舆论的记者 则不应当作为修法与否的参考 : : 赞同死刑的法理就是舆论,就是一般民意啊!这是你最爱引用的卢梭所说的法理。 : 既然你说「没错,就是这样」卢梭强调民意/舆论就是法理基础,你又说死刑违反法理, : 而我们又知道民意/舆论不支持废除死刑。 : 那你的说法就只有两种可能:如果不是你扭曲民意/舆论,就是你没有法理基础。 : 论点反覆,自打嘴巴。 请见上一段 卢梭讲的「民意」人民公意 是自然法体现在国会多数上 不是廉价的民意调查的结果 你拿不出赞同死刑的「法理」 就宣称死刑的法理就是民意支持 我可以理解 死刑确实是一般大众所公认 所以才会出现并实行 你要说这就是「民意」、「舆论」 我也可以理解 然而时代渐渐在改变 法律本来就应该要配合时代的改变与时俱进 当人民对於公民权利的认知越来越清楚 当国会也通过了追求终局废死的人民权利公约 这显示所谓的民意与舆论也是相应的改变了 这不是在你廉价的民意调查所能反应的 而是一个负责任的国会、政府要反应时代改变的作为 : ==============================分隔线============================== : 附带告诉你,卢梭从来没有说过"天赋人权"是法理。他说的是: : "人是生来自由的,却无处不在枷锁中。" : 卢梭又说: : “要找出一种结合形式,让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保障和卫护每个结合者的财富和人身 : ,并且由於结合而使每一个和全体相联合的个人服从自己本人,而且依然像以前同样地自 : 由。”这是社会契约要解决的根本问题。 : 这些条款无疑地可以全部归纳为一句话,就是:每个结合者及其自身的所有权利全部都转 : 让给整个集体,因为,每个人都把自己全部奉献出来,所以对所有的人条件都是同等的, : 而条件对於所有的人都是同等的,没有人要使它成为别人的负担。 : 而你的"只看审判成本来决定废除处分的无政府主义",很显然跟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完全 : 背道而驰。而你的"天赋人权所以不能处死"也与卢梭的社会契约条款完全相反;卢梭是 : 说你签订社会契约之後,你的所有权利都已经出让给集体,也就是下一段所提的国家/ : 政治共同体。 那个审判成本的攻击我就懒得理你了 请回去第一段 我已经讲过了 然後你引用的这段「所有的权利都已经出让给集体」 里面的「所有的权利」包含了生命吗?包含了尊严吗? 如果你认为这个所有里面包含了生命尊严 那就等於说国家可以实施奴隶制度 因为奴隶的生命、尊严也是国家可以操纵的 我认为国家不得实施奴隶制度 其根本原因就是生命权利不得出让 个人尊严也不得出让 所以国家既不得实行奴隶制度、也不当实施死刑 : 更重要的是,卢梭也提到了危害社会的人要怎麽处置: : 他的个人利益对他所说的话,可以违背公共利益;他那天然独立的、绝对的生存,可以使 : 他把自己对於公共事业所承担的义务看作是一种无偿的贡献,而抛弃义务为害别人会远远 : 小於因履行义务所加给自己的负担。并且他对於构成国家的道德人格,因为它不是一个个 : 人,认为它只是一个理性的存在;於是他就只享受公民的权利,不愿意尽臣民的义务了。 : 这种非正义长此以往,将会毁灭的政治共同体。 : 因而,为了让社会公约不致于成为一纸空文,它默契地包含着这样一种规定,——只有这 : 一规定才能让其他规定有力量,——即任何人拒不服从公意的,全体就要迫使他服从公意 : 。 从这一段里哪里看出来犯人的生命权应该要被剥夺? : 卢梭根本就不支持你所说的犯人有生命权所以不能死,也根本不支持你打着天赋人权的招 : 牌来招摇过市。他说的是这种只想要有天然生命权却抛弃义务危害别人的人,是一种会毁 : 灭社会契约的非正义,必须要强迫他服从公意--也就是当民意认为他必须要将他出让给 : 国家的"天然独立生存权"剥夺的时候,他就得服从公意。对卢梭而言,这样强迫他服从社 : 会契约,反倒是一种帮助他自由的行动。(因为帮助他签订了主权在民的社会契约,而非 : 服从於君主的威势) : 不要再随便扭曲你所引用的古人了。 首先 从你引用的这段里说要「强迫其服从公意」是无法直接变成要「杀人」的 所以你无由从这段说卢梭是支持或反对死刑的 其次 更进一步来说 纵使卢梭确实斩钉截铁的说「我就是赞成死刑,有人就是该死」(虽说应该也是没有) 也必须要理解这点 卢梭是生活在18世纪的时代 他有个人的生活背景与教养的局限(甚至其个人有精神与心理上的毛病) 其观点之所以能影响我们现代生活是因为其观点有助於我们廓清国家公权力的起源 并且有助於我们现代生活的进步 我们并不需要盲目的崇拜他 把他的每一句话当圣旨般的照办 而是应该要理清其思想的优点 运用这些观念来让生活与社会进步 并不是要提倡我们回到18世纪去 -- 把在ask-why自己写的收一收 http://askoikeiosis.blogspot.com/ 就不用等板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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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8.115.126.179
1F:推 nidor:你引个天赋人权结果根本是自己捏造,完全不是卢梭的意见。 04/28 16:45
2F:→ nidor:你的法理就是你说了算吗? 04/28 16:46
3F:→ nidor:你说卢梭的意见是18世纪的意见,那天赋人权想必也是过气已久 04/28 16:46
4F:→ nidor:结果看你当个神主牌似的四处晃当,双重标准好不愉快。 04/28 16:47
5F:→ Oikeiosis:不要拿着鸡毛当令箭 搞清楚那些观念在现代的意义 谢谢 04/28 16:48
6F:→ nidor:死刑是让生活与社会进步,并不是要提倡我们回到18世纪去。 04/28 16:48
7F:→ Oikeiosis:更何况 基本问题你也还没回啊 你有卢梭支持死刑的证据? 04/28 16:49
8F:→ nidor:你根本就完全任意曲解民约论,还拿天赋人权当令箭,真难看。 04/28 16:49
9F:→ Oikeiosis:死刑让社会与生活进步? 04/28 16:49
10F:推 nidor:你支持非公义,那你大可大方支持,说有什麽法理就太好笑了。 04/28 16:52
11F:推 nidor:同样的推论结果有利自己就拿来用,对自己不利就说我不支持, 04/28 16:55
12F:→ nidor:这种小儿毁棋般的的赖皮招数,还真的有人以为好有道理.... 04/28 16:56
13F:→ nidor:我今天也算是开了眼界了...... 04/28 16:57
14F:→ Oikeiosis:不过你倒是提醒我 其实应该直接看卢梭到底是怎麽讲的 04/28 17:03
15F:→ Oikeiosis:卢梭身在18世纪 应该确实有赞同死刑的论述 04/28 17:03
16F:→ Oikeiosis:只是你们连这点资料都找不到 我自己来找好了 04/28 17:04
17F:推 nidor:就好比卖能量水,拿一堆物理公式说水的能量会增加,等到被 04/28 17:04
18F:→ nidor:踢爆没辟用之後就改口我们是讯息能量不一样,怎麽说都对啊! 04/28 17:05
19F:→ nidor:你的论述法超强的啊!电视购物台应该找你去代言才对。 04/28 17:06
20F:推 nidor:就算是尚书大人恐怕都还要跟你多学习学习 04/28 17:09
21F:推 XDH:请问卢梭的天赋人权观念为何者跟他支不支持死刑有什麽关联吗? 04/28 17:09
22F:推 nidor:因为他说天赋人权是废除死刑的法理基础。 04/28 17:20
23F:→ nidor:所以如果天赋人权根本就不是这麽一回事,那法理基础就垮了。 04/28 17:21
24F:→ nidor:他大可以大方支持卢梭眼中的非公义,但是还想拿卢梭来抬轿, 04/28 17:22
25F:→ nidor:并且宣称这个是法理基础,就真的很难看了。 04/28 17:23
26F:→ nidor:不过说不定尚书大人会说:没关系,那其实不是我支持的.... 04/28 17:24
27F:→ Oikeiosis:尚书大人 是什麽意思? 04/28 17:29
28F:→ Oikeiosis:我是不晓得你现在说些小儿悔棋什麽的是什麽意思啦 04/28 17:33
29F:→ Oikeiosis:不过卢梭当时支持死刑本来就不代表天赋人权允许死刑 04/28 17:35
30F:→ Oikeiosis:天赋人权的法理仍然是不容死刑的 这是没有问题的啊 04/28 17:35
31F:推 nidor:喔?法理在哪? 04/28 17:36
32F:→ nidor:这句话由反对民约论的人说出来真的是很有趣味性。 04/28 17:37
33F:推 nidor:这种说法,活脱脱就是卢梭笔下那个只想要自己权利的典范。 04/28 17:39
34F:→ Oikeiosis:个人让渡部份自由与财产与国家换取国家保护 没有生命权 04/28 17:39
35F:→ nidor:你说了算? 04/28 17:40
36F:→ Oikeiosis:你很好笑耶 我支持民约论啊 你这样随便扣帽子不烦吗 04/28 17:40
37F:→ nidor:民约论就支持死刑啊!白纸黑字咧。 04/28 17:41
38F:→ Oikeiosis:你去查吧 有谁说过生命权是可以让渡的? 04/28 17:41
39F:→ nidor:卢梭啊! 04/28 17:41
40F:→ Oikeiosis:卢梭在民约论支持死刑 但是却论述不清沦於强辩 04/28 17:41
41F:→ Oikeiosis:卢梭没说过「生命权可以让渡」 他是说这样说法不对 04/28 17:42
42F:→ Oikeiosis:他说不能考虑生命权让渡的问题 他说死刑不是让渡生命权 04/28 17:42
43F:→ Oikeiosis:我不是在下一篇都讲得很清楚了吗? 04/28 17:43
44F:推 HuangJC:> 所以只要成本分析的结论支持我的基本论点 ; OK,这时你引 04/29 19:28
45F:→ HuangJC:用,不是因为你认同成本分析法,是因为你以为成本分析法会支 04/29 19:29
46F:→ HuangJC:持你的论点.这样你的立场的确没反覆,很明确是在推销而不是 04/29 19:30
47F:→ HuangJC:讨论.如果讨论结果对你不利,你也不会改变.换言之是"反正我 04/29 19:30
48F:→ HuangJC:要废死,试试用什麽方法可以说服别人",那还有什麽好讨论的 04/29 19:31
49F:→ HuangJC:你的核心价值在"反正我要废死",而不是哪个法理啊.. 04/29 19:31
50F:→ HuangJC:因此,任何法理能引用就引用,不能引用时就不引用了.. 04/29 19:32
51F:→ Oikeiosis:我是舍己从人来讨论成本啊 毕竟有人坚持要讨论成本效益 04/29 19:36
52F:→ Oikeiosis:我有很明确的说明我的核心论点 跟为何要讨论成本分析 04/29 19:37
53F:→ Oikeiosis:我是告诉支持死刑的人说 成本分析并不支持死刑而已 04/29 19:38
54F:→ HuangJC:从成本来看哪支持废死了.这是双方都以为自己在舍己从人 04/29 19:38
55F:→ Oikeiosis:如果他们真的是依据成本来决定是否支持 就必须重新考虑 04/29 19:38
56F:→ HuangJC:我看成本分析就已经偏差了,会觉得只是把所学包装在推销.. 04/29 19:39
57F:→ Oikeiosis:不不不 我有询问支持死刑的人对法理的看法 04/29 19:39
58F:→ HuangJC:我对法律是觉得,它有钻不完的漏洞,只不过我们必需有个准则 04/29 19:40
59F:→ Oikeiosis:原本我有推论支持死刑的真正核心论点是应报 结果被攻击 04/29 19:40
60F:→ HuangJC:所以你翻遍六法,国内国外,充其量我觉得是个讼棍而已.. 04/29 19:41
61F:→ Oikeiosis:他们主张他们不是应报 而是有成本效益的吓阻或隔离 04/29 19:41
62F:→ Oikeiosis:所以我才舍己从人来讨论留死主张的成本效益分析 04/29 19:41
63F:→ HuangJC:如果成本便宜,多盖监狱就好啦,这代表成本公式根本出错 04/29 19:42
64F:→ Oikeiosis:如果这样都不算舍己从人 那我还真不懂 他们的立论何在 04/29 19:42
65F:→ HuangJC:成本计算里,大家不看长篇公式,只从几个点验算就好了.. 04/29 19:42
66F:→ HuangJC:就是因为抓不胜抓,关不胜关,有的国家甚至开始放... 04/29 19:43
67F:→ HuangJC:现象都摆明是这样了,为什麽数学算出来不一样?一定有列错式 04/29 19:43
68F:→ HuangJC:不只法律有漏洞好钻,税法,经济,通通有漏洞好钻.. 04/29 19:45
69F:→ HuangJC:多盖监狱还可以提升就业率咧,如果真能这样问题就解决了 04/29 19:46
70F:→ HuangJC:以後整个国家,有一半是犯人,另一半是管犯人的;大家有工作 04/29 19:46
71F:→ HuangJC:但这里出现什麽经济漏洞?会不会没人做事大家饿死了? 04/29 19:47
72F:→ HuangJC:那当这时经济学怎麽解释?喔..供需,监管会涨价! 04/29 19:47
73F:→ HuangJC:所以关个人贵不贵?真要这样,最後会超级贵 04/29 19:48
74F:推 HuangJC:要舍己从人,就要贯彻,不要成本法算出来不合己意又不用了 04/29 19:52
75F:→ HuangJC:那只让人觉得你是来说服,来推销,不是来讨论 04/29 19:53
76F:→ HuangJC:不然你一开始就说清楚,你自己不认同成本法. 04/29 19:53
77F:→ HuangJC:如果你认同的是法条,而我根本不认同法条,那我们就没交集 04/29 19:54
78F:→ HuangJC:搞不好是一堆没交集的人想互相说服..没意义 04/29 19:54
79F:推 HuangJC:再来,讨论串至此已经更改标题,不是在讨论要不要废死 04/29 20:00
80F:→ HuangJC:而是在讨论子题,到底谁真的正确引用卢梭的社会契约论 04/29 20:01
81F:→ HuangJC:即使卢梭是错的也无妨,你不认同他也无妨;只论有没有误读他 04/29 20:02
82F:→ HuangJC:从原标题 '法务部长不执行死刑的逻辑',大家离题至到底要不 04/29 20:02
83F:→ HuangJC:要死刑,自行扩展说重点在废不废死,而不是法务部长怎麽想 04/29 20:03
84F:→ HuangJC:那不管怎麽改标题都没用啊,都不是在讨论,而是在推销.. 04/29 20:03
85F:→ Oikeiosis:我完全同意讨论要讨论到核心论点的这个说法 04/29 20:05
86F:→ Oikeiosis:我也有说明我的核心论点为何 请他们指教反驳 04/29 20:05
87F:→ Oikeiosis:但是我认知的对方核心论点是应报 又被改说是成本效益 04/29 20:06
88F:→ Oikeiosis:我乐意讨论一切核心论点 这可不是什麽推销不推销 04/29 20:06
89F:→ Oikeiosis:本来就是要谈对方真正最关心的核心问题才是讨论 04/29 20:07
90F:→ Oikeiosis:如果留死方真的「舍己从人」 那我很乐意讨论法理问题 04/29 20:07
91F:→ Oikeiosis:然後离题我觉得根本不重要 你我都是离题大王 这是常态 04/29 20:09
92F:→ Oikeiosis:然後你说成本公式一定有错 法律一定有漏洞 这我都同意 04/29 20:10
93F:→ Oikeiosis:但是你接下来说的就错了 不合己意 也要明确知道怎麽不合 04/29 20:11
94F:→ Oikeiosis:你用或不用的道理是什麽 如果我是因更重要的原则而舍弃 04/29 20:12
95F:→ Oikeiosis:比如说 大家喜欢赚钱 但是赚钱赚到赔上健康 就有疑虑 04/29 20:13
96F:→ Oikeiosis:那就是表示虽然赚钱是很重要的 但是为了健康 可以少赚点 04/29 20:14
97F:→ HuangJC:你的"对方"不是"一个人",这是一开始的问题 04/29 20:14
98F:→ HuangJC:不是论点改来改去,是你一次要解决每一种论点 04/29 20:15
99F:→ Oikeiosis:回来本题其实成本效益分析还算我本行 这没有啥认不认同 04/29 20:15
100F:→ Oikeiosis:对方不是一个人这又怎样了? 有人一个人也很爱改论点啊 04/29 20:16
101F:→ HuangJC:咱们国家有一堆成本是本行的,健保还不是破了? 04/29 20:16
102F:→ HuangJC:把钱算进自己口袋容易,但计算公共事务根本是漏洞百出 04/29 20:17
103F:→ HuangJC:什麽叫好的会计师?不是公平正义,是如何合法节税啊.. 04/29 20:17
104F:→ Oikeiosis:健保本来就会亏钱 这是代理人的资讯不对称必然结果 04/29 20:17
105F:→ Oikeiosis:那是我本行 那本来就没有认不认同的问题 就是个技术 04/29 20:18
106F:→ HuangJC:那你也不能把金光闪闪的学位一摆就说你算的成本帐是对的啊 04/29 20:18
107F:→ Oikeiosis:你硬要讲什麽认同不认同有没有意义 我觉得很没意义 04/29 20:18
108F:→ HuangJC:我是根本还没被说服;死刑还是最省钱的,它错在风险,但如果 04/29 20:19
109F:→ Oikeiosis:我可没摆学位 我都是清清楚楚说明白我是怎麽算的 04/29 20:19
110F:→ HuangJC:要算省不省钱,死刑还是最省.. 04/29 20:20
111F:→ Oikeiosis:可是你对成本分析的想法本来就很模糊 谁知道你的成本 04/29 20:20
112F:→ Oikeiosis:是怎麽想的 你又没有写本书来告诉人家你的成本是什麽 04/29 20:20
113F:→ HuangJC:那个死刑成本的网页我有看,看了还是没被说服啊 04/29 20:20
114F:→ Oikeiosis:要算省不省钱 我不是还有写诉讼成本 监狱成本的算法? 04/29 20:21
115F:→ Oikeiosis:你先说明你认为怎麽样叫做你认同的成本效益 才能讨论啊 04/29 20:22
116F:推 danny0838:Oi大哥..你不是刚同意「改终身监禁後成本将上升」吗? 04/29 20:22
117F:推 HuangJC:把一样的相扣项对消,这是最基本的.不能说死刑犯要吃饭就加 04/29 20:23
118F:→ HuangJC:进去,那难道光是监禁就不吃饭吗?但如果你说死刑犯天天吃 04/29 20:24
119F:→ HuangJC:牛排(最後的晚餐),我就会认同了 04/29 20:24
120F:→ danny0838:我很疑惑你不久前才同意,现在为何又论点反覆... 04/29 20:25
121F:→ HuangJC:像这样的疑虑,根本让人没耐心去看你的公式了 04/29 20:25
122F:推 nidor:该人论点反覆又不是第一天 04/29 20:27
123F:推 HuangJC:成本法是大机构爱用,但并不公平正义.比如之前讨论的超速 04/29 20:30
124F:→ HuangJC:大老板会计算超速划不划算,而不是不去犯法.又比如之前闹很 04/29 20:31
125F:→ HuangJC:大的汽车故障,汽车公司高层竟然计算故障率及理赔率,然後和 04/29 20:32
126F:→ HuangJC:召回维修费相比.又比如沙石车也用成本算出压死人比较便宜 04/29 20:32
127F:→ HuangJC:这些都是成本法不道德的展现,在讨论道德时不是优先引用成 04/29 20:33
128F:→ HuangJC:本,结果双方都以为在成本法上可以取得共识,其实想先声夺人 04/29 20:34
129F:→ Oikeiosis:danny老大啊 我同意改终身监禁成本会增加没错 04/29 20:35
130F:→ HuangJC:广义经济学可以算出模型会不会崩溃,社会最後会有何现象 04/29 20:35
131F:→ Oikeiosis:但是这里我说的是 现在死刑的成本比其他刑罚成本高 04/29 20:36
132F:→ HuangJC:一如解释沙石车压死比较划算.它计算的是实然,不是应然.. 04/29 20:36
133F:→ Oikeiosis:讨论的也是现在的问题 一直以来我也是讲现在实证结果 04/29 20:36
134F:→ HuangJC:它解释沙石车爱压死人,不是'应该'压死人;它本就不谈道德 04/29 20:37
135F:→ Oikeiosis:说实在的 我快有点没耐性了... 论点反覆的人说我反覆 04/29 20:37
136F:→ Oikeiosis:这种人身攻击真是令人十分不爽 04/29 20:38
137F:推 HuangJC:我相信你没反覆.庄子秋水篇的精神:用你反覆的部份来说,那 04/29 20:47
138F:→ HuangJC:你就反覆.用你没反覆的部份来说,你没反覆.这是文字的特性 04/29 20:47
139F:→ HuangJC:你反覆在引用的推论上,不反覆在你想说服的事情上 04/29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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