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dor (awful)
看板ask-why
标题Re: 卢梭《社会契约论》驳斥废除死刑主张
时间Wed Apr 28 17:58:05 2010
※ 引述《Oikeiosis (怎麽啦)》之铭言:
: 卢梭确实赞同死刑 而且也明确的知道其论点跟死刑的冲突
: 第二卷 第五章 论生死权
: 有人问:个人既然绝对没有处置自身生命的权利,又何以能把这种他自
: 身所并不具有的权利转交给主权者呢?
: 这个问题之显得难於解答,只是因为它的提法不对。
: 每个人都有权冒自己生命的危险,以求保全自己的生命。
: 难道有人会说,一个为了逃避火灾而跳楼的人是犯了自杀罪吗?
: 难道有人会追究,一个在风浪里被淹死的人是在上船时犯了不顾危险的罪吗?
: 社会条约以保全缔约者为目的。 谁要达到目的也就要拥有手段,而手段
: 则是和某些冒险、甚至於是和某些牺牲分不开的。 谁要依靠别人来保全
: 自己的生命,在必要时就应当也为别人献出自己的生命。 而且公民也不
: 应当自己判断法律所要求他去冒的是哪种危险;当君主对他说:“为了国
: 家的缘故,需要你去效死”,他就应该去效死;因为正是由於这个条件他
: 才一直都在享受着安全,并且他的生命也才不再单纯地只是一种自然的恩
: 赐,而是国家的一种有条件的赠礼。
看清楚了,社会契约论中生命不是自然的恩赐,而是国家有条件的赠礼。
有条件的啊!
你认为生命权是天赋的不容侵犯,那不是卢梭的看法,更不是社会契约论,是你兄弟
自己独创的玩意儿,跟社会契约论还有卢梭自始无关。
你说你兄弟独创的这个玩意儿,突然就碰的一声变成无上的法理基础,真的是好厉害呢!
: 而且也有的论点也在其他板友的论述中出现过,所以有的我也说明过了。
: 1.生命权是无法交托的。
: 2.破坏契约的代价可以有其他方式,例如流放、终身监禁...等等 并非只有杀死一途
: 3.破坏法律的人仍旧是人,褫夺公权并不否定其为人所应享有的人权。
以上是你兄弟独创的至高无上法理,好厉害的。比起卢梭的社会契约厉害多了。
卢梭要是再世,恐怕要把社会契约撕掉三回来跟您请教这无上法理才是。
: 卢梭也反对大多数人的意见(众意)来影响法律
: 卢梭认为以全体福祉为念的公意比混乱的众意来得重要
: 所以法律应以公意而非众意为准
众意的总和就是公意啊,所以为了知道总和,才有民意调查的统计啊。(笑)
: 以下引文:
: 第二卷第三章
: 公意永远是公正的,而且永远以公共利益为依归;但是并不能由此推论说,
: 人民的考虑也永远有着同样的正确性。 人们总是愿意自己幸福,
: 但人们并不总是能看清楚幸福。人民是决不会被腐蚀的,但人民却往往会
: 受欺骗,而且唯有在这时候,人民才好像会愿意要不好的东西。
: 众意与公意之间经常总有很大的差别;公意只着眼於公共的利益,而众意则
: 着眼於私人的利益,众意只是个别意志的总和。
: 但是,除掉这些个别意志间正负相抵消的部分而外,则剩下的总和仍然是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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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没错认你们,你们必也自知都是天上的子民,本来不从属於谁,即使不完全自由
,却都自由,平等地自由;因为地位和等级,跟自由不相矛盾,可以和谐地共存。那麽,
论理性和正义,谁能对平等的同辈冒称帝王而君临?论权利和光荣,虽有所不同,但论自
由,却都是平等的,我们本没有法律,也不犯罪,怎能拿法律和命令压在我们头上。」
--撒旦对天使演说。<失乐园>,弥尔敦,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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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30.181.114
1F:→ Oikeiosis:随你便罗 我讲的是现代一般理解天赋人权的说法 04/28 20:42
2F:→ Oikeiosis:你要认为你这样曲解是对的 我也没什麽法子 04/28 20:43
3F:→ Oikeiosis:卢梭要不要起来 那也是你自己幻想的 我也没什麽好说的 04/28 20:44
4F:推 Oikeiosis:喔喔 我刚看到最後你加黄色的文句 你要表达众意即公意 04/28 21:30
5F:→ Oikeiosis:别闹了啦 明明就在上一句就写了 众意跟公意差很大 04/28 21:30
6F:→ Oikeiosis:用不同的词汇就是要表达两种概念 你不要在断章取义了啦 04/28 21:31
7F:→ nidor:你很好笑,你所提的东西根本就不是社会契约论,法理何在? 04/29 09:34
8F:→ nidor:你兄弟独创就是法理,卢梭就不是法理,真的很大牌! 04/29 09:35
9F:→ nidor:何不一手指天,一手指地,走七步说"天上地下唯我独尊"算了? 04/29 09:36
10F:推 Oikeiosis:是是是 我说的跟你想的不同就是妄尊自大 自以为是 04/29 19:45
11F:→ Oikeiosis:你不想讨论就继续笑吧 我这麽自大 绝对会让你笑得痛快 04/29 19:46
12F:→ nidor:你始终逃避问题,从来只有一个法理的断言,没有任何推论。 04/29 20:08
13F:→ nidor:而法理的由来是什麽?完全没有交代,就只有跳针天赋人权。 04/29 20:09
14F:→ nidor:你以为这是普世莫不遵从的公设,但是你只活在自己的世界中。 04/29 20:11
15F:→ nidor:就把你以为稳当当的当成了全世界都以为,全世界都应该。 04/29 20:12
16F:→ nidor:这种推论叫做"一厢情愿"的谬误。 04/29 20:13
17F:→ Oikeiosis:我分明讲了很多次天赋人权的由来与让渡的论述 04/29 20:26
18F:→ Oikeiosis:从自然状态国家形成前的自然法基础 到可以让渡的基本权 04/29 20:27
19F:→ Oikeiosis:这一套论述过程就是天赋人权论述的标准讲法 04/29 20:27
20F:→ Oikeiosis:其中可以让渡的就是自由与财产 从来生命权就不是个人 04/29 20:28
21F:→ nidor:发明这套说法的卢梭都不承认你的论点了,你还有什麽话说。 04/29 20:28
22F:→ Oikeiosis:可以主宰、分割、让渡的权利 而是自然状态下所赋予 04/29 20:28
23F:→ nidor:你比卢梭还值得法界引用吗? 04/29 20:28
24F:→ Oikeiosis:我不是已经说了 他在当时的环境下 会有沦於强辩的论点 04/29 20:29
25F:→ Oikeiosis:你去查一下一般人是怎麽引用的就好了 不用引用我啊 04/29 20:29
26F:→ nidor:你自己发明的东西就想要当无上法理,是何等的狂妄自大? 04/29 20:29
27F:→ nidor:所以法界都在引用谁的观念?卢梭的还是你的? 04/29 20:30
28F:→ nidor:你的论述有被任何发表於法界刊物的文章cite过吗? 04/29 20:31
29F:→ nidor:说句难听得: 若你旁边的人都在吃屎,你也要跟着吃吗? 04/29 20:32
30F:→ Oikeiosis:你人身攻击爽了没 04/29 20:38
31F:推 danny0838:这样好了..Oi既然说天赋人权是废死方常见的论述,麻烦您 04/29 20:43
32F:→ danny0838:找几篇这样的文章让我们参考参考如何? 04/29 20:43
33F:推 Oikeiosis:好的 这我真的要找一下 我以前看的是纸本的书 04/29 21:19
34F:→ Oikeiosis:现在要找电子化的文章还真的要找一下 04/29 21:19
35F:推 size:现在的法理就是生命可以有条件的剥夺 例如军人的命换人民的命 04/30 00:29
36F:→ size:死刑犯的命换大众的命 道理都一样 和别人的命抵触就只好剥夺 04/30 00:30
37F:→ size:大家都有天赋人权 但你的1条命可以换N条命 你就要被剥夺 懂吧 04/30 00:31
38F:→ size:死刑犯放着 逃狱杀人或在监狱杀人的风险都不是零 = 死刑合法 04/30 00:33
39F:→ size:赞同你的天赋人权死刑一样合法啦 这样满意了没 别再跳针了 乖 04/30 00:34
40F:→ nidor:我可没有人身攻击任何人,我一直在质问,你没有回答。 04/30 01:19
41F:→ Oikeiosis:喔 那你犯贱吗? 那你脑残吗? 你智障吗?也是质问罗 04/30 01:19
42F:→ Oikeiosis:你如果继续用这麽无聊的语气发文推文 我耐性也是有限的 04/30 01:20
43F:→ nidor:不是,不是,不是。感谢你的提问,我回答完了。 04/30 01:44
44F:推 Oikeiosis:那你吃大便的时後有没有这麽有礼貌? 谢谢你的回答 04/30 05:54
45F:→ nidor:你正在使用复合问题的谬误,显示了你的逻辑,谢谢你的提问。 04/30 17:48
46F:推 Oikeiosis:好烦 懒得学你那些无聊的人身攻击... 随你便吧 没水准 05/04 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