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ze (金色曙光)
看板ask-why
标题Re: [请益] 法务部长不执行死刑的逻辑
时间Sat May 1 02:59:47 2010
※ 引述《Oikeiosis (怎麽啦)》之铭言:
: ※ 引述《danny0838 (道可道非常道)》之铭言:
: : 有人说过了,原本-100分,慰藉後-30分,当然有改善。
: : 受重伤者急救後很可能变植物人,所以你同意受重伤者不需急救?
: : 癌症末期治疗後大多数还是会死,所以你同意癌症末期不需要治疗?
: 那我请教实际面的问题
: 因为死刑犯定谳、伏法都是完全是没有主动通知受害者家属的
: 而死刑犯缠讼经年
: 受害者家属往往参与(旁听、作证)审判的前段
: 而不参与後期(上诉、定谳、伏法)审判的过程
: 总是有相当比例的家属是并不知道凶手定谳、伏法的状况下 而让凶手伏法的
: 请教一下 假如一个不知道凶手定谳、伏法的家属
法院都会通知啦 有时改判无期家属就又出来抗议了 没有慰藉干嘛抗议?
没有慰藉干嘛上媒体说他们希望死刑?
: 有可能因为凶手伏法而有从-100提升到-30的效果吗?
: 其次 假如家属确实有这个-100提升到-30的效果
: 那请问这个提昇是出现在审判的何种阶段?逮捕、出庭、定谳、伏法?
: 现实生活中 缠讼多年的刑案 被害者家属往往在还未定谳就完全不出庭了
: 也就是说
: 假如这个精神慰藉出现的时间很特定 比如伏法的一瞬间
: 那显然很多的被害者家属没有等到这个慰藉的瞬间就不愿意继续出庭了
: 假如这个慰藉出现得很缓慢 那对家属而言
: 应该是参与後期出庭才会得到这个慰藉才对啊
: 但是为何家属是参与前期的出庭呢?
: 所以看来这个慰藉的效果
: 其实是受害者家属自身逐渐接受、逐渐调适的过程
: 而不是事实上法院审理的结果
你用出庭时间来看真的很奇怪 没机会没能力时当然只能接受调适
例如悬案 有机会有能力为什又只能接受调适?
今天死刑犯定谳了放着不枪决当然不爽 又不是无能为力没破案
: : 无辜的你走在路上被司法抓去误杀的机会,实际上恐怕没那麽高吧?
: : 更何况..如果你很不幸就是那麽衰小,
: : 即使我国真的废死,你不会被杀是没错啦...但也会吃一辈子的牢饭。
: : 我还没有提到另一个问题,有冤是真的吗?「误判」不是误判吗?
: : 有没有可能恶徒神通广大,藉着某些关系,有罪也能无罪?
: : 你说终身监禁让无辜者有冤得伸,
: : 但同时,难道不会纵虎归山?
: : 何者比较多?
: 其实我对於国家与个人有非常明显的双重标准
: 国家权力要被严格的限制 非经法律不得滥用
: 即使是有法律授权也要符合程序、实质上的正义原则才能实行
: 所以当国家有可能滥用其本身的权力时
: 我就会站在反对的立场
: 所以本质上我认为国家无能是对人民某种程度的保障
国家无能你就会像非洲那些内战国家一样 金援全部被军阀污走
然後吃都吃不饱 还想上网打B啊?若你是立法者全民惨兮兮 愈来愈肯定了
: 当然司法就是会有纵放的问题 所以误判的误判就是纵放
: 而我国纵放问题本来就很严重
: 因为我国检警调办案的观念与蒐证的素质都很落後
: 因为证据保存不良 或 蒐证程序不当 就都靠法官心证来补强
: 这其实根本就违背了「无罪推定原则」
: 假如证据不足以起诉该被告
: 根据无罪推定原则本来就是应该要当作是无罪
: 而且我会认为 这是检察官的天职 纵放罪犯是检察官失职 而不是制度问题
: 如果保护人权的制度更容易纵放犯人 那检察官应该要激励自己变更强
: 而不是把制度改成让一些劣质检察官还能打混过日的烂制度
: 死刑是生命权的剥夺 而生命权没有交给国家 所以国家不应该有权剥夺生命权
: 而终身监禁是行动自由的完全剥夺 而个人不见得有赋予国家剥夺自由权的权力
: 所以我说死刑相对终身监禁「更」不符合法理
: 这样还需要然後什麽东西呢?
人民也没赋予国家剥夺全部自由权 所以无期徒刑也不合理
死刑当然废除後 就开始反省无期徒刑 然後有期徒刑 罚金
最後通通无罪 这就是你要的结果
: 我的态度刚好相反 嘴巴上讲隔离的人 骨子里都是相信应报
: 比如说那些前科犯、更生人 你可能一辈子也没遇过
: 谁会想隔离那些你从来没遇过的人?
不隔离你就有机会遇到了啦 不然就是你的家人朋友遇到
我觉得你的大脑似乎某个地方没有发展 完全无法体会同理心是什麽感觉
: 如果是要申请家暴禁制令 所以要隔离 这样当然是隔离很重要没错
: 但是谁真的很热切的要隔离一群很可能你一辈子也碰不到的人?
: 应报的心态才是人们会对自己生活圈外的人有道德判断的基本心理:
: 「就是因为你做坏事活该被关被枪毙」
: 如果是真的很想隔离的人,其心态应该是:
: 「还好他被枪毙了(关了),这样我就不会在哪里遇到他了」
: 请凭良心说 会有这种隔离心态的人应该是真的很少数的人吧
只有自己会遇到才会担心吗?那去投票的人是不是都认识候选人且握过手?
一堆人投票都是投爽的就对了 请问投票是爽到哪里?
: 之所以会说是歧视
: 很明确的是因为提到「无期徒刑的假释犯再犯率这麽高」所以不应予以假释
: 然而无期徒刑的假释规定乃是清楚载明在刑事诉讼法里的法律规定
: 对无期徒刑的假释犯而言 他们已经付出了法律上完全的代价
: 我们不应该认定其「可能会再犯」(尚未犯的罪)
: 而要求他们付出额外的代价(不得假释)
无期不得假释或死刑是一开始就判了 没有坐牢坐到一半又改的
法不溯及既往 要溯也是溯有利的不利的不能溯 多念书吧你唉
: 这是针对某个无法改变的特质的群体 (假释犯无法回到过去消灭前科)
: 加以歧视性措施(不予假释)
: 对我而言 这就等於是原住民失业男(无法改变的群体特质)
: 就加以歧视性措施(抓起来关)
: 一样的令人难以忍受
: : 这页有许多学者提到了多种看待死刑/废死的价值观点:
: : http://www.facebook.com/topic.php?uid=197272607795&topic=13496
: : 这页反驳了许多废死方的论点(虽然是有一点呛):
: : http://qq0526.blogspot.com/2007/04/blog-post_27.html
: : 宗教界对死刑的看法:
: : http://www.tahr.org.tw/site/death/wun_2.htm
: : 我根据你说的 #1BcKMSXH 谈一下关於你所谓的「法理」。
: : 你的说法,就我的理解,简而言之就是:
: : 现代法制国家是根据社会契约论成立的→社会契约论不让渡生命权→
: : 社会契约论不允许死刑→现代法制国家不该有死刑→保有死刑的现代法制国家应废死
: : 我认为不是这样的,现代法制国家成立时就已经有死刑,
: : 因此可推论,现代法制国家本质上就不是根据社会契约论建立的,
: : 因此,并没有不允许死刑的问题,也没有必要废死。
: 所以即使历史上 国家形成没有出现过任何一秒钟理想状态
: 但只要国家的法体系是服从天赋人权的法理
: 我们就可以根据天赋人权的法理来探讨该国的法配置
有天赋人权一样会被限制生存权 军警消可能会丧失生命时可不可以拒绝?
再来国家契约论的前提是缔约下的保障 毁约的人呢?
国家的刑罚权又被限制 那人民可不可以用私刑 你要不要解释一下?
: 呵 犯罪吓阻力不见得会降低啊
: 没有任何趋势、研究表达了废死有减少吓阻力的效果
: 而且我个人认为终身监禁的执行会计成本非常便宜
: 一年十万 二十年才两百万 根本少到误差水准内不应列入考虑
後续的救济成本咧?搞笑吗
: 你把这点跟其他点并列
: 就好像说宾士的原厂亮光腊比拖拉库的家乐福亮光腊贵
: 所以在宾士的缺点中列入 亮光腊的费用比拖拉库高
: 这里有很明显的误导
: 因为听到宾士的亮光腊费用比拖拉库高
: 大家会认为是亮光腊应该要占宾士的使用成本一定比例
: 然而亮光腊其实比不上油钱、税金跟停车费
: 同样的未来的终身监禁的会计成本比死刑高(也高不了多少)
: 这种说法也是误导 因为刑罚的主要耗费成本根本不是执行成本
对 有形成本谅你也算不出来 和死刑有没有吓阻力一样各说各话
无形成本就很大了 放了一个死刑犯可能会多死N个大众
本来死1人就没事了 成本风险都是零 放出来成本风险是多少你连算都不会算
文章真的又臭又长没重点 能不能别再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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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8.244.251
※ 编辑: size 来自: 61.228.244.251 (05/01 03:05)
1F:推 nidor:他本来就是假社会契约论,真无政府主义者。私刑万岁。 05/01 03:05
2F:→ nidor:如果复仇杀人都保证关个六七年还可以假释,我想应该很受欢迎 05/01 03:07
3F:→ nidor:甚至只要宣称他没有自愿渡让自由权的法理,还不可以关复仇者 05/01 03:08
4F:推 caseypie:直接重开18、19世纪的决斗制嘛... 05/01 06:19
5F:推 phreniax:不知道你们在辩什麽 又不在同一套前提下 05/01 13:59
6F:→ phreniax:一边有天赋人权 一边没有 05/01 13:59
7F:→ phreniax:不代表他要全盘接受卢梭杀小的整套 05/01 13:59
8F:→ phreniax:很多思想都只能接受半套阿 我最服膺的john rawls 05/01 14:00
9F:→ phreniax:也大概有10趴左右我不能接受 05/01 14:00
10F:→ phreniax:刑罚对我来说唯一价值只是公平 05/01 14:01
11F:→ phreniax:剩下的什麽吓阻 教育意义啥 都只是附庸的功能 05/01 14:01
12F:→ phreniax:也很高兴 至少在东方这样的价值观依然主流 05/01 14:01
13F:→ phreniax:别老是西方做啥就都是先进 05/01 14:02
14F:→ phreniax:当O什麽提到什麽成本 你们一起辩下去 只是辩论上落入陷阱 05/01 14:03
15F:→ phreniax:真的要有进步 是要用谈的 不是用辩论的 05/01 14:03
16F:推 phreniax:那些主张废死刑的也别以为自己很善良 05/01 14:05
17F:→ phreniax:这板上有几个主张死刑的有在真正与人交流的志工 05/01 14:06
18F:→ phreniax: 废 05/01 14:07
19F:→ phreniax:这板上有几个主张废死刑的有在真正与人交流的志工 05/01 14:07
20F:→ phreniax:没想到可以讨论那麽久 05/01 14:08
21F:→ phreniax:要讨论的话 去西洋哲学板 这问题那边讨论得深刻的太多了 05/01 14:08
22F:推 XDH:我很好奇有无当志工跟是否善良跟我们能不能辩论废死有何关联? 05/02 1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