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nny0838 (道可道非常道)
看板ask-why
标题Re: [请益] 法务部长不执行死刑的逻辑
时间Mon May 10 20:38:25 2010
※ 引述《Oikeiosis (怎麽啦)》之铭言:
: : 提醒你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立场,请不要只用自己的立场看事情,
: : 否则你恐怕永远说服不了与你立场不同的人。
: ...这需要你来提醒吗? 我并不强调我自己的立场呀
: 是你莫名其妙追问我的立场
: 我诚实回答了我的立场 你先是说别人怎麽看 又转而指责我不看别人立场
: 那我是不是要先来问你 你早上有没有吃饭
: 然後提醒你 挑食很不好 一定是你中医没学好才整天挑食 以後还会营养不良
请循其本...整串讨论就好像,
你明知对方不相信神存在(法理),你不先说服他相信神,
却论证「因为神存在,神要我们怎样(国家无权杀人),所以我们应该怎样(废死)」。
我已经提醒你,对方有自己的价值观且有充分理由不认为神存在,
你如果想要加强论证基础,应该先反驳神不存在的论点不恰当、有瑕疵,
但你没有,你整段无视也不反驳,是默认吗?
你现在说不用我提醒,又说你不强调立场,
这表示你承认你明知对方不信神,还是要宣传以神存在为基础建构而成的教义?
那OK啊...你继续宣传你的教义,留死方继续无视你的神...
: : : 我的立场就是没有比法理更高尚的目的前 不认同国家杀人
: : : (成本、生命价值、灵性、宗教 我都不认为有什麽更高尚处)
: : : 既不认同国家有应该去杀人的权限 也不赞同国家杀人实际上有好处
: : 所以你是否坚定地认为「交换比即使是无限大,死刑也没有正当性」?
: : 如果不是,那麽,请问你认为交换比要多少,死刑才有正当性?
: 要讲什麽快讲啦 我给你的答案就是上黄色的那句话
「我根本就同意成本分析如果吓阻力为正就支持留死」
「没有比法理更高尚的目的前 不认同国家杀人」
以上两句都是你讲的...所以你的看法是这样吗?
1.交换比 (E) 为正代表死刑吓阻力比终身监禁高(杀生可护生)
2.如果杀生可护生,你就支持留死
3.杀生护生是比法理更高尚的目的(之一)
4.如果1不成立,基於法理你支持废死
: : 请问什麽情况你才会觉得合乎道德?
: 没有强迫的自愿牺牲 原则上就是道德的
: 有个圣女自愿跳下悬崖可以救整个部落国家 这没有什麽好不赞同的
: 我不赞同的是把小女生丢下悬崖可以救整个部落国家
现在的情况是,
1.某个小女孩自己跑到悬崖边(有人犯下死罪)
2.把女孩丢到悬崖下可救整个部落国家(惩罚死罪者可避免更多人受害)
3.所以人们把她推下去(执行死刑)
真要说的话,废死认为是强迫(3),但留死认为大部分是自愿的(1)。
「死刑不是我们强加在这些加害人身上的,是在责任刑法的原则下,由这些加害
人所自找的!不让这些犯了死刑的加害人被处刑,其实就是对被害人及家属的二
度伤害。」
: : 如果绝对不可能误判算不算?
: 算 只要有绝对不可能误判的司法程序 实务废死就毫无立足点
: 我会转而认为废死并无实益 应该首先推动此一新的「司法程序」
有DNA监定的先进技术以後,澄清了很多冤案,反过来说,也正代表判案品质的提升。
当判案品质越来越好,误判率越来越低,废死的实益将是越来越小,直至趋近於0。
所以我们应该推动「司法程序」(加强判案品质),而非废死。
: 死刑本来就是个法律 你比喻也拿个本来就是法律的例子来比吧
: 实际上佛家早在十年前就因为耶诞节有放假
: 而佛诞节没放假所以「贸然」用示威游行的方式
: 让政府立法通过农历四月初八为国立佛诞节 并且在五月第二个周日放假纪念
: 结果就是因为你不知道这个「贸然」
: 所以你以为佛家都不「贸然」 甚至以为大家都不「贸然」
: 然而事实上这些法律的修改 常常都是非常粗糙、贸然 缺乏完整配套
: 渐进宣导这种东西向来都是成效不彰的
诉求成立佛诞节之时,有受到广大民意反对吗?
(PS:那是我国吗?我好像从来没因为佛诞节放过假耶...)
: : 终身监禁住监狱可是一辈子的事,
: : 我国监狱不但空间、人力不足,心理谘询、医疗照护上的资源也严重缺乏,
: : 我们难道可以不用考虑监狱问题?
: 可以不用啊 因为照法务部的估计
: 只要拘役可以改成社会劳动刑 我们的监狱收容人就会少一半
: 整个监狱居住环境条件就会显着提高
如果这个政策那麽好又没副作用,为什麽不先推动?
先把这个政策推下去,监狱不再暴满,再大摇大摆鼓励废死就好啦。
: : 那些国家有废死吗?
: : 如果真的是废死+犯罪率居高不下,我们也许更应该主张,
: : 为了避免犯罪率像它们居高不下,不应废死。
: 是 他们都废死
: 但是废除死刑的国家有上百个 有欧洲先进国也有亚非贫穷国
: 当然有高犯罪率的废死国也有低犯罪率的废死国
: 所以我不过是戳破你对於「别人太先进可以废死,我们落後而不行」的幻觉而已
: 甚至离我们非常近非常像的香港就是
: 从法有死刑 但是港督会依例特赦所有死刑犯
: 然後在1991年「贸然」修法废除死刑 (香港一样八成民调反对废死)
: 到1997年後仍然维持废死法制至今
: 而跟我们也很相像的南韩也有12年没有执行死刑了
: 我们完全有足够的条件跟他们一样停止死刑
要举例的话,日本、泰国、菲律宾、美国的一些州都曾经废除过死刑,
後来又恢复了,你说是为什麽?
你怎麽知道我国会像香港一样,而非废死後又复死?
英国、菲律宾都有废死後犯罪率暴增的现象,你怎麽知道我国不会像他们一样?
: : n 没有这个限制,但[再犯率]有,前文写很清楚了。
: 那你就不能拿 18E + n 因为前後单位不一样 请自行把单位调整好
: 你不要觉得我都是在找你麻烦 就认为我讲你错你就要反驳到底
: 你的算式明显错了 (而且是造成结论倾向废死的错)
: 我仍然用心的帮你把你单位错的这种小细节挑出来提醒你
: 毕竟我仍然希望你要是以後有机会做研究 也不要连这种常识都错才好
我何时说过n=再犯率了?
再犯率是再犯率,有天然的0~100%限制,它是估计n用的一个变项;
n的定义一直都是「出狱再犯造成命案死亡人数」,粗估结果刚好大约是0~1。
: : 我说的保守是指高估,就算照你说的,结论还是和我说的一样「0~1」...
: 你都花这麽多时间去估计一个你我本来就都同意的结论
: 我为了回应你这麽无谓的努力 所以才提醒你那些无谓结论的错误
同上
: : 如果替代方案是终身监禁,
: : 死刑制度相对於终身监禁制度的确就是
: : 「把所有本来被判终身监禁的犯人抓来执行死刑」。
: 并非如此 死刑的替代方案是未定的
: 所以所谓「乙会减少10元」是相对於现行的制度 没有任何虚构的实证描述
: 而「甲比乙多10元」则是有个虚构的甲来相比 这个甲在前一句根本不存在
同下
: : 我一向都是算相对成本,死刑 18 人如果能少 18 件命案,
: : 那麽终身监禁相对於死刑就是少少了 18 件命案,也就等於多了 18 件命案。
: : 你还觉得不对的话,请指出怎样算才是对的?哪个项目哪个参数应该改成怎样?
: 是的 你就是需要甲比乙多?元的这个 E'
: 你需要推论死刑的吓阻力跟终身监禁吓阻力之差
: 你不能用死刑吓阻力直接当作是两者吓阻力之差
E的定义就是「死刑的吓阻力跟终身监禁吓阻力之差」而不是「死刑吓阻力」,请爬文。
你会这样质疑让我不得不怀疑你根本没有仔细看文章。
: : 所以少数人不用拿证据,只要嘴炮一下,多数人就该听你们的?
: ...其实就算证据放在眼前 多数人也不会改变心意的
: 人们不看证据的习性这麽强烈 就算给了论文标题 连结
: 反正都还是被嘴炮的人讲嘴炮 这小意思啦
所以废死方宁可嘴炮也不愿拿证据罗...那还是办公投好了。
1.保留死刑制度
2.以终身监禁取代死刑
反正废死联盟也说废死是民意趋向,
以终身监禁取代死刑也有超过半数的支持者,
所以废死方完全不必怕输到脱裤。
: : 你乾脆直接说「这篇论文认为死刑该废除」并且你已经相信它的结论,
: : 别人要反驳请自己(花钱花时间)找全文算了...
: 我这样讲也无不可啊? 你这样反讽语气想表达什麽?
很好啊,以後要辩论神存不存在,
我也可以拿一篇你找不到全文的论文说,
此论文已证实神存在,有意见请自己去找来反驳。
完全不必提它用了什麽论证或实证方法,得到什麽结果,为何有这个结论。
以一个网路上的讨论来说,对方大概99.9%会打退堂鼓,不过心里还是不同意。
: : 所以我能了解一下这篇论文到底讲了什麽吗?
: : 1. 有死刑制度和无死刑制度,犯罪率在统计上无显着差异?
: : 2. 死刑吓阻之交换比在统计上不显着?(如果是,请问不显着的门槛多少?)
: : 3. 回顾以前关於死刑吓阻力的研究,认为它们的结论不正确?
: : 否则麻烦你给个全文、摘要或间接引用的来源及详细描述。
: : 否则恕在下无视之...我承认我懒,不愿为一篇嘴炮文花钱查资料...
: 你要无视之 那是你的自由
: 「死刑长期而言无吓阻的效果」这句话就是该论文的结论也是我引用的核心意旨
: 你认为其实有 那你就是要反驳该文 那就去找全文 这我一点意见也没有
: 但是你偏偏却认为这样不够
: 我实在是应该请你真的直接看一篇论文 再请你发表高论的
well...至少「死刑长期而言无吓阻的效果」比你之前语焉不详的句子清楚多了。
至於你不想提供更多资讯我也不勉强,只是一篇「很多人引用的主要文献」,
居然没有全文、没有摘要,甚至没有间接引用来源,实在启人疑窦。
: 其实里面还有讲到一个国内的研究 http://ppt.cc/1b1K
: 里面的结论是国内资料显示死刑并无长期、短期吓阻效果
: 老实说 这让我很惊讶 因为我之前其实也听都没听过这个研究
: 但是这篇国内研究运用了时间序列分析 分析了长短期效果
: 而且得到结论 死刑无吓阻力
: 我略看了一下方法论也没有很低能的问题
: 所以真的是很奇妙啊 明明是这麽清楚而明确的研究结论
: 这麽多年来我也是没看过.......... 其实是满汗颜的
我目前还没看过留死方对此的评论,
虽然我对它是否「清楚而明确」持保留态度,(该文之描述也语带保留)
但至少看起来是还算有说服力的证据,
你大可把它丢给所有支持死刑吓阻力比终身监禁好的人,看他们怎麽说。
我想,废死方拿这个绝对比语焉不详的趋势论更能堵住留死方的嘴,
但他们没这麽做...只能说废死也许是对的,但废死方的宣传手法相当失败...
: : 抱歉原文略有笔误,我是说只要死刑和废死差的犯罪率(不是吓阻力)有差到0.017,
: : 就足以支持死刑的正当性,但0.017在统计上基本会被忽略,
: : 所以这种统计结果无法支持也无法否定死刑的正当性。
: 喔 好吧 那就请看上面提到的国内研究
: 里面说执行越多死刑 短期几个月内就会提昇犯罪率 而且显着
: (这结论跟美国研究彻底相反)
: 包括命案、绑票等个别罪案一直到好几个月後都有显着提昇犯罪率的效果
: 死刑不但没有吓阻力 还有示范作用的研究结果
: 竟然早早就躺在研考会....
你大可拿这个论文给更多专业的人评论,我只就不专业的立场给几个小疑问:
1.回归分析只能得到相关,无法得到因果,就如P.141所言,
「当因犯杀人罪及掳人勒赎罪被执行死刑的人数越多时,
这两类犯罪的发生件数也越多。换个角度来看,我们也可以解释成:
当这两类犯罪发生件数越多时,因此而被执行死刑的人数也越多。」
2.你在
#1BhFQahh 说短期没屁用,长期才算数。
此篇论文的结论是,短期死刑似乎有反吓阻力(P.141)(照你说的没屁用),
而长期吓阻力整体来看不显着(P.131),
而我已论证过,不显着的结果不能支持死刑或废死。
所以综合来看,还是双方都没证据。
3.没有终身监禁对照是不太够的。(原文也提到此论点)
因为废死要论证的应该是「死刑的吓阻力不比终身监禁好」,
就算死刑的吓阻力真的是负值,也不能证明终身监禁会比死刑好,
说不定拿终身监禁或其它各种刑度做回归分析,也可能是负值,甚至比死刑负更多,
到时我们难道要主张废除一切刑罚?
(当然未必,因为根据1,正相关未必代表因果)
4.1966~1990与现今相比,死刑的制度已有很大的改变,诸多社会环境也有很大的不同,
因此当时的研究能否套用於现今,也是有疑问的。
: 这有什麽好暗中不暗中的
: 陈定南就讲过要暂缓 但是却还是有执行
: 然後施茂林也讲过要暂缓 但是还是签锺德树 被搞到释宪 也有上新闻
: 然後王清峰在当部长前就以人权律师闻名
: 也召开了多次废除死刑的公听会 在法务部里也召集了废除死刑的小组
: 这些都在法务部网站查得到资料 甚至新闻也报导过
: 这要从哪个标准上来看可以说这叫「暗中」、「不让人们知道」
: : 就好像在选举时,一样助选,一样探视选民,
: : 只不过探视选民的同时塞了几张钞票而已。
: : 如果废死只是出书、修法、上街游行,
: : 我不会有太大意见,我相信很多人也不会有。
: : 朱所谓「不够公共化」指的是塞钞票的部分,
: : 你看一下全文连结把影片看完就知道他在说什麽了。
: : 废死联盟到底做了啥事惹得全民不满,某八卦版很多,请自行研究...
: : 至少 chenglap 等人的文章算是相当理性的了...
: : 不过我猜你还是会归咎到乡民不理性
: 塞钞票是什麽东西我还真是第一次听见...
: 朱大的部落格我也略翻了一下 我还是不知道你在讲什麽塞钞票是什麽
: chenglap大我向来都很佩服也很尊重
: 不过这跟你要表达什麽有何关联?
其实人们到底对废死不爽在哪google或看八卦就有啦...
你一定要我举证的话,我有空再来列个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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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danny0838 来自: 118.169.57.30 (05/10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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