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ikeiosis (怎麽啦)
看板ask-why
标题Re: [请益] 法务部长不执行死刑的逻辑
时间Wed May 12 05:41:04 2010
※ 引述《danny0838 (道可道非常道)》之铭言:
: ※ 引述《Oikeiosis (怎麽啦)》之铭言:
: : 交换比为正代表死刑有吓阻力 (绝非等於死刑吓阻力高於终身监禁)
: 你如果没看懂,我再强调一次,
: E 的定义就是「死刑的吓阻力跟终身监禁吓阻力之差」,
: 之前我是为了简单起见,把 E 简称为交换比、吓阻力,本质上是上面这句,
: 不过这的确有可能和所谓「死刑的吓阻力」、「死刑的交换比」混淆,
: 我再重新声明一次:
: E =「死刑的吓阻力与终身监禁吓阻力之差」=(相对)交换比=(相对)吓阻力
: 之前我的文章谈到的 E 都一贯采用这个定义。
: 我这里也特别加注了括号 (E),
: 相对交换比 (E) 为正就等於死刑吓阻力高於终身监禁。
那你用这样的定义 你的E是非实证的
你之前算的那些微小正当性都是毫无意义的
因为你的E是一个不存在的假设性数字 不能透过实证方法找到
那你说什麽统计波动都是没有意义的
统计波动根本波动不到一个假设的东西上
: : 所以我的答案很明确是
: : 如果交换比为正 我认同主张刑罚应符合成本效益分析的人支持保留死刑
: : 然而刑罚的成本效益分析本身在我个人的道德立场上并不高於法理
: : 无论交换比为正为负 我原则上都支持废死
: ^^^^^^^^^^^^^^^^^^^^^^^^^^^^^^^^^^^^^^
: 这就是你的明确立场吗?
: 所以你同意你认为「交换比即使是无限大,死刑也没有正当性」?
你想说什麽就尽管说.... 懒得跟你玩文字游戏
你根本没有要根据我的立场来立论 我跟你解释这麽清楚有什麽意义?
: : 疑 那我不是问过
: : 假如执行死刑可以安慰被害人家属
: : 那请问是在什麽时间点安慰到这些家属的?
: 假如吃饭会饱,请问是在什麽时间点饱的?
: 是看到食物?闻到气味?尝到食物?吃第一口?吃最後一口?餐毕整理?
吃饭是渐进饱的过程 所以饱足的感受可以从其进食与否甚至速度反应出来
不饱的人会吃 饱的人不吃 不够饱的吃得快 有点饱的慢慢吃
「正常人边拼命吃饭 边说自己已经好饱好饱」这是很怪的
: 假如看电影会爽,请问是在什麽时间点爽的?
: 是进到电影院?坐上座位?听到片头曲?看到第一幕?
: 看到The End?听完片尾曲?离开电影院?
看电影会爽也是一样 可以从他有没有继续看的行为反应出来
有人看电影不爽 没十分钟就走出电影院 看得很爽 就一直待在电影院直到结束
「正常人看电影前三十分钟就不看了 然後还说自己好爽好喜欢这个电影」这是很怪的
所以这显示爽不爽、饱不饱都可以由其外在行为得到某些可以观察到的特色
而这就是为什麽我要问 这麽多受害者家属不去聆判
毕竟「正常人不去亲闻死刑定谳 然後还自己觉得判凶手死刑好安慰的」这是很怪的
: : 一直强调有这个「安慰」
: : 那你可以解释一下 为什麽很多被害者家属虽然赞同死刑
: : 本身却不到庭聆判 接受法官谕知 感受你们强调的「安慰」呢?
: 你可以解释一下,吃东西会饱,会什麽有些人会跳过鱼刺、鸡骨不吃?
: 你可以解释一下,看电影会爽,为什麽播到某些桥段时,有些人会闭上眼睛不看?
吃东西会饱 吃鱼刺、鸡骨不会饱
看电影会爽 播到某些桥段 看了不爽
: : 我没有说这麽好啊 我只是说可以不用考虑 这两个政策没什麽关联性
: 你说这个能解除监狱暴满的政策不用考虑,
: 而推动以终身监禁取代废死,不可避免必须面临监狱暴满的问题,
: 看来以终身监禁取代废死也是你不考虑的对象之一...
我说的是「可以」不用考虑 意思是有机会不用考虑
你说「不可避免」是说机会为零
我的意思很明显就是「如果」该政策实施 或是 忽然有其他新的狱政改革
自然这个问题就迎刃而解
而死刑改终身监禁其实对於监狱爆满与否的影响不大
只要烟毒犯的逮捕率增减几个百分点 就大於所有无期徒刑犯加倍的影响
你爱戴我什麽帽子随便你 我讨厌终身监禁又怎样 我考不考虑又怎样 ...无聊
: : 这句话是针对个别犯罪回归分析而言
: : 因为这篇论文在个别的回归分析里没有引入多变量因数分析模型(其於长期所用)
: : 所以他才会在个别分析里加入此句
: : 以提醒要引用者应注意长短期效应其运用的模型不同
: : 所以对因果关系的判断可信度有高低之别
: 什麽个别不个别的?所以你认为哪页哪节的因果关系有高可信度?
长期效果用的是多变量因数分析模型 是标准的吓阻力分析用的模型
而你引用的这段
讲的是执死刑与个别罪案(掳人勒赎、奸杀、暴力财产...)间回归
这只是单纯的相关性研究 并不是吓阻力分析也没有考虑其他因数的影响
: : 请见其中给的数字 其符号是同向变动
: : 也就是说 即使是其中不显着 也是负的不显着
: : 不是你论证的正的不显着 你的论证是建立在没有负向的状况下的论证
: : 对假设检定的判定而言你的论证是不合检定原则的
: : 请重新考虑有负向状况下的假设检定条件 否则你的论证是无意义的
: 是我没写好,这和我论证过的无关,
: 而是统计上不显着的结果本来就不能支持死刑或废死。
: 「统计上不显着」代表「无法证明虚无假说为误」,
: 而虚无假说在这个议题上是「死刑的吓阻力低於0」,
: 所以「统计上不显着」就代表「没有办法证明死刑的吓阻力大於等於0」。
: 从一个「没有办法证明死刑的吓阻力大於等於0」的结果,
: 我们无法知道死刑的吓阻力大於等於0或不大於等於0,
: 就好比「无法证明神存在」不支持神存在,也不支持神不存在。
这里不显着的结果是说不支持死刑有吓阻力
不是支不支持死刑
实证的结论表示不支持死刑有吓阻力的假设
你当然还是可以继续高唱 对没错 这还是有可能
我同意 只是可能性大小的问题而已 有可能 只是机率很接近0
: : 死刑没有吓阻力
: : 所以依据现代刑罚的六种功能
: : 应报、矫治、隔离、吓阻、重整、复归
: : 其功能就仅只於其中两项(应报、隔离)
: : 所以即使终身监禁没有比死刑有吓阻力
: : 其功能(应报、矫治、隔离、重整)仍然多於死刑 仍然是较有功能的刑罚
: 不对,无论死刑的吓阻力为何,依照先前的计算,
: 只要终身监禁的吓阻力比死刑低 0.017 个以上的犯罪率,
: 废死就会害死更多人,因而死刑有正当性。
就照你所说
那很明显的 终身监禁的吓阻力必须是-0.017以下
也就是终身监禁必须是负的吓阻力(有示范效果) 废死才会害死更多人
就算两者都是0 废死也没害死「更多」人
从常理而言 废死害死更多人的条件是较不可能达到的
: 因此,要证明以终身监禁取代死刑(在保护生命上)会比较好,
: 必须拿出终身监禁的吓阻力做为对照。
...看不出来这个必要性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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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在ask-why自己写的收一收
http://askoikeiosis.blogspot.com/
就不用等板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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