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ermitwhite (不存在的骑士)
看板ask-why
标题Re: [思辩] 乱伦有罪?
时间Tue Sep 28 16:40:51 2010
Marvin Harris的《我类(Our Kind)》里有几个章节在讲和乱伦有关的内容。
这本书主要讨论的面向是天择和文化选择,节录一些论点:
「...母子、父女乱伦不仅威胁对外关系的联系,也威胁到家庭关系的基本纽带。
到底这两种乱伦也是对婚姻制度的特别威胁。不仅妻子对丈夫『有二心』,儿子
对爸爸也『有二心』。这或许说明了为什麽最少见也最令人恐惧和恶心的乱伦就
是母子间的乱伦了。按照此理父女乱伦就会稍微普遍些,因为丈夫比太太更常享
有性行为的双重标准,而且比较不会因为通奸而受处罚...」
「...例如在现在这个性解放和实验的时代,兄妹交配可能快变成了不过是另一
种对社会无关痛痒的『淫秽』的性偏好,只要乱伦的手足们采取避孕的措施并寻
求遗传指导就好了;它在瑞典已经不算犯罪了。父女、母子间的乱伦则是另一回
事,不只因为它们和通奸重叠,而且因为当事人的年龄差距蕴含它们如果不是直
接了当的强奸和虐待儿童的话,就是缺少教导清楚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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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8.43.98
1F:推 blaukatze:我跟他的想法一样 09/28 16:56
2F:→ Keiichi:此论点无法适用於未亡人跟成年子女乱伦的情形 09/28 1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