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iaoa (不事生产)
看板ask-why
标题Re: [思辩] 穿迷你裙被强暴与放一千块在桌上被人拿 …
时间Sat Dec 4 19:55:22 2010
※ 引述《bagacow (さよなら 恋人)》之铭言:
: 依照你的逻辑想法
: 小孩放学回家
: 因为他身为小孩导致遭遇被恋童癖变态侵犯的机率上升或者真的被强暴了
: 小孩活该,强暴犯也该判死刑......
: 他千不该万不该身为小孩,吸引变态犯罪
: 护士下班穿制服回家
: 因为她穿着制服导致遭遇被制服癖变态侵犯的机率上升或者真的被强暴了
: 护士活该,强暴犯也该判死刑......
: 她千不该万不该身穿制服,吸引变态犯罪
: 女性走在路上
: 因为她身为女性导致遭遇被无差别攻击的变态侵犯的机率上升或者真的被强暴了
: 女性活该,强暴犯也该判死刑......
: 她千不该万不该身为女性,吸引变态犯罪
: 如果不幸的,你身边有人遇到这样不幸的事
: 请不要说话,以免对她们造成二次伤害 好吗?
这要看情况, 这一种群体和离群的效果
羊脱离羊群, 最可能成为目标
大家的都做一样的事, 偏偏你中招, 这可以说是另外一种活该.....准确一点叫衰小~
如果你特立独行, 又是容易被锁定成犯罪目标, 就跟羊儿脱离羊群一样
※ 引述《gamer ()》之铭言:
: OK, 她活该。那既然她活该为什麽还要处罚强暴犯?
: 你不觉得这样的逻辑推演很奇怪吗?刑法处罚犯罪行为意
: 谓着该行为为社会所不容忍,既然为社会所不容忍就没有什麽
: 活不活该的。如果大家认为有人活该受这种折磨,那代表这种
: 行为并不是社会所不容忍的,那从这些罪就应该除罪化,改成
: 利益侵害判定。
同上面的解释
活该不是因为被侵犯, 而是(如果)行为作风容易成为犯罪目标
*依照下面的解释 穿得露->成为目标 并不成立*
: 不觉得有什麽怪的,某些犯罪行为其实与外部因素的关系
: 很小,就拿性侵还讲,绝大多数的性侵害案件被害人都不是穿
: 着曝露的,换句话说,你穿什麽服装和你遇到性侵的机率是没
: 有相关性的,今天你穿着迷你裙被性侵不是因为你诱惑犯人犯
: 罪,而是你比较倒楣。
: 那为什麽大家要锁门,这也是因为假定今天有非预谋性的
: 闯空门事件,门有锁比较能够吓阻犯罪(其实现在大部分的门
: 锁也不太能吓阻了,有开锁专业的窃贼可以轻易打开大部分的
: 门锁)。
同意
这也是原文问题的部分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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