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rsspear (沙士比亚)
看板ask-why
标题Re: [思辩] 政党恶斗真的不好吗?
时间Wed Apr 6 11:41:09 2011
※ 引述《Oikeiosis (怎麽啦)》之铭言:
: : 你大概搞错比较对象了。
: : 在二个争论的议题中,
: : 争论点是「拒审预算」「瘫痪监察院」是良性或恶性。
: : 以前例来说,比较的对象是「拒审」和「常规审查」的损益,
: : 而不是「早执行X政策」和「延迟执行X政策」的损益。
: 不过在现实中的立法院审议
: 很多政策都是党团协商的
: 党团协商是不公开的黑箱 依法只有结论要公报 过程是不公开的
: 这点跟委员会所有开会都纪录不同
: 所以你倾向认为党团协商是不合理、是恶性的吗?
1、党团协商下,只要小党认为不公平,都有权拒绝协商,因此相对合理。
2、党团协商不公开的确不好,可能有利益交换等黑幕的可能性,
实际上也有呼吁党团协商公开化的声音:
http://www.ccw.org.tw/?p=374
: 这边你有三种不同的良性恶性的定义方式
: 1.动机是自私自利的恶性 动机是利人助人的是良性
: 2.总体结果是有损的恶性 总体结果有益的良性
: 3.混合以上两种 但是结果会是有思辨的有程度的主观选择善的是良性 恶的是恶性
: 我之前之所以要比较 执行与延迟
: 是因为你所谓的「拒审」造成的後果跟常规审有什麽不一样呢?
: 所以真正要比较拒审跟常规审有什麽不一样 也就是这个而已
: 这个比较法其实也和你自己讲的2.的良性恶性定义是很接近的
: 如果你真的有用过这个定义来思考就应该知道
: 这个比较是自然的 并没有搞错对象
「拒审」的後果并不仅止於「X政策延後执行相对於未延後执行的後果」,
还包括它反民主,并且可能迫使人民接受一个不受民意支持的决策。
举例而言,
假设甲党70席,乙党35席,其他党8席,
甲党的其中50席反对X政策,其他所有席支持X政策。
换言之,X政策支持:反对=63:50。
任何接受民主的人应该都同意这个基本假设:
「较受民意支持者,即是较好、较应被推行的决策」,
换言之,在民主制度下,「好」和「不好」的定义就是「受民意支持与否」。
在这个例子中,X政策受民意支持,因此是好决策。
如果甲党的拒审是透过党内黑箱决策,迫使甲党70人拒审,
整体看来就是,X政策符合民意,是对全民有利、应该实行的政策,
甲党的拒审行为造成50胜过63,少数凌驾多数,迫使全民接受较烂的结果,
显然拒审造成的总体结果是对全民有害。
甚至可能甲党70席实际上大多支持X政策,但甲党黑箱够黑箱,
拒审就相当於由甲党几个大老的极端少数决定政策走向,变相专制独裁。
当然因为拒审,我们事後根本无从得知实际上支持和反对X政策的席次有多少,
也不可能知道拒审到底有没有真的造成X政策从实行变成不实行。
不过如果不是透过拒审这个手段,交付常规的审查,
无论结果如何,民众原则上都比较不会有藉口。
: 不过很明显的 其实你采取的是3.的定义
: 如果是这种定义 我上一篇也已经说了
: 喜欢就称善 讨厌就嫌恶
: 这我没有什麽可以插嘴的 我没有打算要争论善恶
其实1.和2.的差异只有在未遂的情况才会凸显,已遂的话两者根本差不多。
: → sarsspear:如果一个政策没有成效还要花钱,那就是「总体有损」,不 04/05 16:19
: → sarsspear:符合「实施和不实施没有差别」的假设。 04/05 16:19
: 通常在比较的时候 成本效益是分开计算的
: 讲实施不实施没有差别本来就是只讲效益的部份 这样的比较基准才客观
: 如果你硬要说「实施不实施没有差别」 是连成本都要是零
: 因为在现实中根本找不到这种政策 所以这种判断方法也不会有人用
「总体有益」、「总体有损」比较的当然是「净效益」,即效益减成本...
: 另一方面 就算真的有种「实施不实施完全没有差别的」
: 比如「今後敬称孙文先生国父」这种彻底不会有差别的政策
: 这也要无条件支持就好吗?
前提成立的话,是。
不过,如果有够多人基於情感上、情绪上的理由认为有差别,这前提就不成立。
: → sarsspear:良性和恶性的差别在於合理的论证。如果甲党能好好向众人 04/05 16:28
: → sarsspear:说明乙党提的每个监委分别有哪些缺点,如果接受这些人监 04/05 16:28
: → sarsspear:察院就会养蚊子,而甲党自己提的人都很能干,让监察院很 04/05 16:29
: → sarsspear:有用,然後在监委的产生交付正常的投票机制。如果是这样 04/05 16:29
: → sarsspear:,我想选民不会认为这是恶斗。 04/05 16:30
: ...如果有这麽简单就好了
: 监察院向来就是冷衙门 国民党的时候就是放过去就进冷宫
: 所以贤达之士谁要去监院?
: 民进党传统就是主张废除 认为根本就不要这个鬼东西
: 陈水扁当上总统後开始拼命送国策顾问 国家荣典 国营事业董监事当酬庸
: 後来连考委监委也拿来酬庸 招降
: 监委这个东西本来就不是让有用的人去做事的地方
: 要是能论证出怎样可以让监察院「很有用」 那大概就得要超过宪法授权了吧
重点是立法院应透过正规的表决行使监委同意权,「程序杯葛」的正当性令人质疑。
不过你讲的虽然不是我的重点还是稍微回一下:
我的论点是,如果甲党的主张确实是「监察院没功能还要花钱,应该让它停摆」,
那麽甲党执政时,也应该基於同样理由让监察院停摆,
如果只在乙党执政时宣称停摆、甲党执政就不宣称,那就是双重标准、自相矛盾。
甲党当然可以主张
「由乙党选的人主导,监察院无益有损;但由甲党提的人主导,益大於损。」
若是如此,甲党就有义务提出论证说明为何乙党主导就无用,甲党主导就有用。
: → sarsspear:反之,如果乙党执政就是监察院养蚊子浪费薪水,甲党执政 04/05 16:31
: → sarsspear:就是监察院很有用应该继续运作,不知道这是什麽标准? 04/05 16:31
: → sarsspear:我想,不需要抹黑、不需要口水战,好好把一个政策的利、 04/05 16:32
: → sarsspear:弊向大家分析清楚,这才是民主最重要的精神。 04/05 16:33
: 好好把政策分析清楚没人要听啊
: 实际上 过去几年来的台湾政治 你自己记得多少抹黑多少口水战
: 你又记得多少好好把一个政策利弊得失分析清楚的政策说帖、白皮书
: 国防部年年都出国防政策白皮书 从有三项军购开始 就几乎年年都有说帖
: 结果大家记得哪个? 就是讲「珍奶换军购」的那个说帖
: 是啊是啊 利弊得失说清楚很好是没错
: 但是如果说清楚没有选票呢?
: 如果说清楚有损国格呢?
: 当然当然 不是每个政策都一定说清楚好或说清楚不好
: 可是我想期待民主的精神是「大多数民众都清楚政策利弊得失」
: 我觉得是太虚幻了点
犯罪多半也是有理由的,我们可以同理、可以同情,但不能因此认为它不是罪。
何况,说清楚没选票、耍贱有选票,多少也和选民默许、和选民素质有关。
(不过,现实政坛接近寡占、独占状态,它们想乱搞选民很难制衡也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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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http://blog.ofset.org/ckhung/index.php?post/081-discontinuity
http://blog.ofset.org/ckhung/index.php?post/07c-power-of-midd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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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1.52.116
※ 编辑: sarsspear 来自: 118.161.52.116 (04/06 11:42)
※ 编辑: sarsspear 来自: 118.161.52.116 (04/06 11:44)
※ 编辑: sarsspear 来自: 118.161.52.116 (04/06 1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