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oke (你不懂我的烦)
看板ask-why
标题[请益] 婚姻和性自主 ?
时间Fri Jul 15 03:31:43 2011
因为现在小三、炮友的议题在社会上正夯 ~
让我想到个问题...
性自主应该也属於基本人权吧 ?
那为什麽法律和道德都要规范一个人结婚/交往後就不能有性自主
(不能跟名义上的对象外的人有性行为) ?
这样的观念不就像是契约约定拥有对方的基本人权吗 ??
..如果是这样,同时又不开放买春卖春 不是很怪吗 ?
既然性自主可以被契约约定 (像物一样的被拥有,而不是基本人权),
这样拿来买卖也不奇怪不是吗......
请问这问题出在哪边呢 0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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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240.7.103
1F:→ noonee:不是什麽东西都可以(容许)买卖的 07/15 04:50
2F:→ noonee:例如 虽然确实有人买卖器官 但是你认为应该容许吗? 07/15 04:50
3F:→ noonee:另外 资本主义容许自有资产对吧?那为何婚姻就变成要负担 07/15 04:53
4F:→ noonee:对方的金融责任呢?为什麽离婚时法院自动会判要分财产呢? 07/15 04:53
5F:→ noonee:想过没? 07/15 04:53
6F:推 e1q3z9c7:婚姻就是买卖啊 身心都拿来买卖 不知道为啥有合法地位 07/15 09:38
7F:推 visorkk:基本人权很多阿 但是不能滥用 07/15 14:07
8F:→ visorkk:你也有言论的自由阿 但是没有无限制的言论自由 07/15 14:09
9F:→ visorkk:同理 07/15 14:09
10F:推 geniussilly:我觉得应该容许器官买卖.... 07/16 00:53